温州商会作品凸显:

——“适度政府”下强大民间NGO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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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特约记者 傅白水 杭州报道

原文出处:
21世纪经济报道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22
分类名称:乡镇企业、民营经济
复印期号:2003 年 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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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说温州政府是最没有权力的政府,这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在浙江尤其是温州,商会的能量为什么如此之大。

      无为政府

      温州经济研究所所长李丁富研究员认为温州的政府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在发展的第一阶段是“无为”的政府,放手发动千家万户搞农村工业化,但也由于不懂市场经济,政府反应滞后;在第二个阶段成为“有为的政府”,政府开始加强调控和监管;到了第三个阶段是“适度政府”,用政府有形的手与无形的手相结合来催促民营经济的发展。

      原温州体改委主任马津龙也认为:现在的温州政府则进入有所为和有所不为的时期,现在是在宏观上有所为,在微观上有所不为,而宏观就主要是对市场大环境进行把握和研究。与官方相配合,温州商会也适时发挥作用,与政府相得益彰。

      20世纪80年代,温州假货遍天下的时候,商人们强烈感觉到需要一个行业组织来对大家的市场行为进行约束,因此商会成了一个类似于家族会议的组织。如果哪家企业不守规矩,商会就可以开会讨伐他。这对形成温州商人的内在约束力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在这方面显然政府是难以发力的。向政府要环境,向商会寻求自己的个体定位,这是浙江民营企业主早已形成的共识。

      商会作用的凸显,是政府的缺位,不得不由商会来补,还是政府的有秩序的退位,由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化呢?从商会产生与壮大的过程就能领会一二了。

      首先,浙江(温州)商会的产生与发展来自于它的经济意义与作用。随着市场环境的不断变化,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个体企业难以适应。“五个摊开的手指与一个握起的拳头”的道理谁都懂。群体意识的产生,才有了民营企业联合,借行业协会和商会,造行业声势;进而又带来更深层次的聚合效应——经济上的和心灵精神上的聚合。

      其次,商会的产生是行业内部有序发展的需要。个体企业在起步阶段因单纯追求经济利润,导致无序恶性竞争,使得两败俱伤。这样就要求有一个中介组织出来调节,如果让权力政府去充当中间人,很容易和法律纠纷牵扯到一起。企业不想“把事闹大了”,同时政府也没有那么大的精力,于是商会就应运而生。通过商会的力量,一些行业屡禁不绝的仿冒成风、杀价竞争现象就得到了遏制,竞争从无序走向有序。

      再次,商会的产生是应对外部环境的要求。在我国市场经济尚未发育成熟、市场机制不完善、法律法规不健全的情况下,民营企业仍要承担比其他企业更多的政治、经济、体制、法律等方面的风险。规模普遍偏小的民营企业,便难免需要依托商会,借助这一外部力量,一方面推动自身在市场上的发展,一方面寻求一个可维护其正当权益的大于企业自身的力量作为企业自我保护的一种方式与手段。

      从浙江商会的产生可以看出商会成立之初,多多少少与李丁富研究员认为的第一阶段“无为”政府的反应滞后有关。

      适度政府

      但从温州“中国鞋都”之争反映出商会力量的强大,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浙江当地政府进入了第三阶段——“适度政府”,进入有所为和有所不为的时期,在宏观上有所为,在微观上有所不为。这实际上是以前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型、管理政府向服务政府演化,是政府科学的有序的退出原来本不该占据的位置。原温州市市长钱兴中认为要发挥民间商会的作用,政府部门必须赋予一定的管理和服务职能,如国内、国际的展销、订货会,今后主要交给商会去办。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深入,一些原来属于工商联的服务管理职能,要逐步归还移交给工商联。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许多政府部门不该管、管不好、管不了的事,完全可以交给民间商会等中介组织去办。

      温州鞋业声名在外,其生产规模大、效益显著、市场份额大、优秀品牌多、产业结构合理、出口创汇势头强劲、行业配套齐全等优势。所以,对“中国鞋都”这一荣誉称号温州人是志在必得。但2001年4月,福建省泉州晋江也被国内某机构授予“中国鞋都”。在这方面的处理上政府显然又不能干预过多。于是温州鞋业商会便专程赶往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和中国皮革工业协会,对温州的鞋革规模、数量、档次、质量、品牌做了全面陈述。同年8月,由中国皮革工业协会组织全国行业专家团来温州评审考核。为此商会精心安排,在会员单位配合下,经过几天的实地考察,专家组对温州市鞋革业总体水平有了全面深入的了解,专家组的书面结论认为温州是名副其实的“中国鞋都”。2001年9月12日,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及中国皮革工业协会正式命名温州为“中国鞋都”。一位参与此项目的温州人士感慨地说:“如果当时由政府出面办这事,就很可能陷入尴尬的境地。但商会出面就顺理成章多了,何况这些专业上的东西也只有商会才能说清楚。”

      民间组织

      正如国内外的政治学和法学专家所认为的:一个健全的民主的开放的社会与国家,应该是一个非政府组织(民间组织)非常发达、并且在公共事物中发挥着举足轻重作用的社会。但是在我国现代社会中听到的到处是政府的声音,很少有非政府组织的声音。在今年抗击SARS的战役中,就凸显出我国民间组织的严重缺乏,以及由此带来的不利后果。

      社会发展的方向是要进一步发挥民间组织的作用,特别是现在加入世贸之后,要把更多的事交给社会民间组织处理。在政府和社会中介组织的关系上,原来属于政府的一部分职能,应逐步转到社会中介组织那里。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认为现代社会人群之间的相互依赖愈来愈强,社会关系也变得愈来愈错综复杂,如果社会生活的每一个角落事无巨细都要由政府去调节和规制,国家将成为一个所谓“全能国家”,既管不了,更管不好。所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各方面都在呼吁拓展民间社会的空间,让非政府组织来发挥自治作用。例如从经济方面来说,每一个行业都有一些与自己共有利益有关的事务,应该发挥像商会、同业公会等自治组织的作用。这种自治组织代表一定社会群体的共同利益,处理某些公共事务,并且实行自律,能够解决许多政府管不了、管不好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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