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型经济学将国有经济的产权改造作为核心内容,是可以理解的。但中国的改革逻辑同时显示出,非国有经济的成长至少是与国有经济改革同等重要的因素。允许不同所有制形式的存在到并存(注:从压制、开放到私营经济作为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并最终得到中央文件的认可,作为国民经济的“组成部分”反映了中国政治和制度变革的逐步市场化进程。),非国有经济以强大的生命力逐步取得了市场主导地位,并形成对国有经济的重组改造能力(注:2000年全国第四次私营企业抽样调查的结果显示,3073个样本企业中,有25.9%的企业已经或正在兼并、收购、租赁、承包破产或效益差的国有企业(《中国私营经济年鉴》,2000年版,华文出版社)。)。但以意识形态所赋予的所有制差异在相当长时期内决定了在非市场化资源分配上的歧视性或非一致性。当公共或集体所有权受到意识形态和政策的鼓励时,私营经济甚至自愿以产权的模糊性(如“戴红帽子”)来获取资源或认可,有意义的是,产权模糊性的普遍存在在一定时期(如集体企业、非股份化的合伙企业)并没有造成低效率,甚至创造了令经济学困惑的乡镇企业产权—效率悖论(模糊产权下的高郊率)。帕金斯就外资大量进入中国市场提出了一个有待理论证实的观点:如果在可预见的时期内,市场的利润空间足够大,产权是不重要的(帕金斯,2002)。确实,中国向市场经济的转型中,产权的界定和保护与成熟市场经济相比是一个远非完善因此成本高昂的活动。结果,我们可以看到,制度环境的高度不确定与高的市场发展潜力形成的高的利润预期并存是一个基本的特征。显然,非国有经济准确地抓住了这个制度特征并构建出其生产和贸易的比较优势。但模糊的产权不能满足组织长期发展的要求,无论是乡镇集体企业,还是非股份化的私人合伙企业,在组织获得初步的市场业绩之后,与人力资本尤其是企业家人力资本长期回报相对应的产权结构清晰化就提到议事日程。苏南乡镇企业模式在20世纪90年代后期出现的深刻危机就是这一要求的具体化。事实表明,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的产权模糊性在长期下面临不可逾越的发展障碍,所谓的产权—效率悖论只是一个短期现象,改制重组成为必由之路。 显然,在中国经济改革的渐进式发展路径下,民营经济同样没有形成一个基于长期发展的产权制度,产权的模糊化或有意识的模糊化以不同的形式表现出来,非股份化的合伙制度、家族化组织都是其典型的形式。国有和集体企业是将产权虚置在公共或集体所有权之下,而非股份化的合伙和家族企业则是将产权置于以特定的关系(如铁哥们、血缘关系)联结起来的团体之中,从合伙到股权个人化买出(buyout)或散伙是非股份化合伙组织较常见的发展逻辑。家族企业也并不是家族内部利益的“铁板一块”,长期的发展意味着要求产权和利益在家庭不同利益成员间分割的具体化。即便将家族作为一个利益主体看待,家族企业的发展问题同时还意味着其产权的外部化,如引入外部资源尤其是管理能力和资金就是企业发展的关键,这意味着产权的非家族化或分散化。如果考虑到民营企业中绝大多数是家族方式组织的企业,则对家族企业的产权外部化或分散化就在宏观经济上具有不可忽视的意义,因为这直接影响到家族企业的成长和竞争力。家族企业在成长上同样遇到了难以逾越的障碍,这其中包括引入职业经理人的成本高昂所导致的市场失灵。本文从管理能力与企业家能力引入的区别着手,分析经理人市场失灵的特征和实质。家族主义的信任结构是我国经理人市场失灵的根本原因,在这一信任结构下,家族企业的治理选择是在企业家能力引入和家族控制权之间的一个折中方案。 一、私营企业成长与企业家能力引入 由于私营经济中的绝大多数可以划分为家族企业(注:我国民营企业在发展初期,较为普遍地采用了家族或合伙投资组织方式。投资人(股权)高度集中,且主要投资人基本上都直接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据2000年全国第四次私营企业抽样调查,3073户调查企业中,1102户(占35.9%)是1人投资的,甚至还有相当比重在工商部门登记为合伙、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公司的企业,实际上也是个人投资的。同时,权力高度集中在重要投资人手中,在总经理、厂长中,有93.2%是由主要投资人担任,只有0.1%由非投资人担任(《中国私营经济年鉴》,2000年版,358~359)。尽管这些数据没有具体给出企业家族化组织的情况,但可以从私营经济普遍地家族化组织现象中推断出来。),因此,首先简要地回顾一下私营企业的成长是有意义的。政府每一次对于私营经济产权的承认和保护的承诺都对创业精神有极大的激励性。1988年4月,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宪法修正案,开放和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范围内的存在和发展。尽管“国家保护私营经济的权利和利益,对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但大多仍对政策持怀疑和观望态度。私营经济第一次大范围的发展是受到邓小平“南巡讲话”的鼓舞,1989年,私营企业户数为90581家,到1992年已增加到139633户。1992年就比1991年的私营企业户数增长了29.5%(《私营经济年鉴》,1978~1993)。到1997年,全国私营企业户数已达到96.1万户,1999年,进一步增加到150.9万户。到1999年底,被调查企业平均有4.7名投资者,雇工中位数为55人,与1997年相比,分别增加2.2人和11人(《私营经济年鉴》,2000,第346页)。按照2000年的抽样调查,3073户私营企业中,实有资产超过亿元的特大户为45家,按这一比例做一推算,则在1997年的150万户私营企业中,约有22100家超过亿元资产的特大户,企业在规模上的成长是迅速的。 私营经济在最初的发展中,管理能力的主要来源是从国有或集体企业的转移。1993年的私营业主调查清楚地表明了这一点。其调查样本企业主中,开业以前在国有和集体企业作为干部、技术人员、销售人员等工作的超过75%(注:这包括以前在国有、集体、乡镇企业和联营企业的工作经验[见《中国私营经济年鉴》(1978~1993),第118页表6]。)。到20世纪90年代的后期,管理能力的供给不足在许多企业表现出来。不少企业难以在市场上找到合适的高素质管理者,内部的培养跟不上需求。有几方面的因素加剧了这一需求的矛盾:一是大规模的创业迅速地吸收了有限的具有较高企业家素质的人才。在短期内很难迅速培养一批这样的人才。二是企业普遍地采用家族化组织方式,家长权威高度集权的领导行为带来的直接后果是,中低层次的管理者尤其是非家族成员管理者没有得到足够的授权,结果是其经验积累或在岗学习(干中学)的速度缓慢。再者,一批优秀的管理者进入了外资企业,尽管其中有一些人才流出而进入私营企业,但管理方式和经验上的差异经常导致管理思想上的冲突和矛盾。用一个简单的几何模型来表达,即:假设实有资产超过1000万元的大户对于家族外部管理能力的引入产生需求,这些企业数量的迅速增长导致对于管理能力的需求呈线性比例的增加,但管理能力的供给则受到市场培育的过程的制约(如以上几方面因素)而增长缓慢(平缓)。结果是,这两条曲线之间的差异在迅速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