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家族企业发展中面临的问题与对策建议

作 者:

作者简介:
栗战书,中共陕西省委副书记、西安市委书记。中共陕西省委、西安市委,陕西 西安 710008

原文出处:
中国工业经济

内容提要:

家族企业易于创业,但在企业做大之后守业困难,要求家族企业克服家长作风,任人惟亲、个人主义和分家等积习,引入社会资本和社会人力资源。当前中国家族企业发展迅速,但企业普遍面临着职业经理人员引入、融资困难、企业制度不规范、缺乏战略考虑、企业文化和社会歧视等问题。家族企业要走出一条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必须对现有产权结构、人才结构、组织方式、文化理念等各层面进行变革,成为两权分离的现代企业。


期刊代号:F22
分类名称:乡镇企业、民营经济
复印期号:2003 年 0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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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F276.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80X(2003)03-0087-07

      一、引言

      在现代人的印象中,家族企业是一种落后的企业形式,用家族的规则来管理企业也是一种落伍的管理方法。所谓家族企业,指企业资产和股份(50%以上决策权)主要控制在一个家族之中,领导层的核心位置由同一家族成员出任,企业内部管理带有浓厚的家庭色彩的企业或企业集团。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家族企业都大量顽强地生存和发展着,并且在各国(地区)经济中拥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据克林·盖尔西克等(1998)的研究,最保守的估计也认为由家庭所有或经营的企业在全世界企业中占65%-80%之间。世界500强企业中有40%由家庭所有或经营。家族企业创造了美国国内生产总值的一半,雇佣的劳动力也占一半。在欧洲,家庭公司支配着中小规模的公司,并在一些国家里占较大公司的大多数。在亚洲各国,家庭公司大都居主导地位。在拉美,由家族建立和控制的大型企业在绝大多数产业部门中都占主导地位。

      东亚地区是华人控制的家族企业最集中的地区。根据2000年美国《国际先驱论坛报》的一篇报道,1996年东亚国家和地区规模最大的8家企业集团中,有6家属于家族企业。在被调查的9个东亚国家和地区的2980家上市公司中,有超过60%的公司,都和这些家族企业有关。这6个家族企业集团有3个在香港,其他3个分别位于马来西亚、印尼和韩国。分国家和地区来看,印尼和菲律宾全部市场资本额的1/6都在一家最大的家族企业控制之下,而有超过一半以上的上市公司资本额都由10个家族企业所掌管。香港的经济是由一个强大的家庭网络所支撑。根据统计,香港股市中有67%的上市公司是由家族所控股,而53%的上市公司的高级经理人与控股股东有着亲戚关系。这种所有权与管理权不分的关系大大提高了控股家族在香港公司中的影响力。而更惊人的是,香港15个大家族控制了35%的香港股市总市值,这个市值相当于香港GDP的84%。另外,74%的上市银行是由家族所控股。马来西亚的情况是,前15家大家族企业所占上市公司的总市值相当于其国内生产总值(GDP)的76.2%,新加坡则是48.3%。

      虽然上述数字足以令人膛目,但研究人员认为,家族企业对市场资本控制的实际情况可能要远远高于统计资料的数字。因为该研究只取自公司公开发表的资料,一些未公开资料但和家族企业有关联的公司并不在研究范围之内。另一方面,也因为亚洲国家的法规对企业的管理相当松散,使得家族企业的势力可以通过家族成员和其他大股东合作的方式,获得公司管理权,然后进一步控制与接管(也就是利用公开账户秘密进行交叉持股的方式),这方面的资料也无法获得,因而未能列入研究范围之内。即使在目前亚洲金融危机结束之后,亚洲家族企业所扮演的角色其实并没有太大的改变,家族企业仍可通过多种方式影响整个国家经济的发展。

      二、家族企业在中国产生的背景

      中国是一个家文化传统最为悠久和深厚的国度,家文化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的显著特征。特别是几千年家文化传统的社会心理积淀,对当今企业的组织与经营行为、对家族企业的生命周期都产生着重大影响。因此,重视对当代中国家族企业包括海外华人家族企业的研究,可以加深人们对华人企业形式、行为与社会经济环境之间关系的认识,帮助探讨传统文化与现代市场经济规则以及现代企业制度的交接点,寻找富有效率的中国企业管理模式,有着特殊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中国的传统文化是大陆农耕文化,农业社会的稳定,是依靠家国一体的宗法制度来维持的。家庭是这种社会的细胞,以父家长为中心,以嫡长子继承制为基本原则的宗法制度在中国延续了数千年之久;以家族为纽带,以血缘远近亲疏的关系来确定人们的尊贵卑贱地位。这种根深蒂固的家族观念已经成为一种民族意识,家族成员彼此之间自然产生出一种信赖,相信自己的家人或同族、同乡、同学、亲戚等关系密切的人,而对其他异地或异族人形成了一种先天的隔阂。家族观念在人们的头脑中浓烈、深厚。因此,特定的中华民族注重家庭的文化积淀将在相当程度上、相当长的时间内影响中国现实的企业组织形式的选择。

      从历史上看,华人的家族性商业和家族企业在海外(尤其是东南亚国家)的发展恰恰成了近代中国家族资本类型演变的重要说明和范式表述。这既是对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公理的支持,同时也是批判。韦伯(1987)认为,阻碍资本主义在中国发展的首要因素是儒教过于重视家族和家族关系。这个观点在很长时间里支配着研究者的观点。近年来美国学者福山(1998)的一个论点引起海内外的普遍关注,他认为华人社会对外人的信任感太低,企业倾向家族拥有和管理,多半不愿意为公司引进专业经理。而美国、德国、法国等属于高信任文化,企业易于突破家族制,能创建大规模的经济组织,因而竞争能力强。另一位颇负盛名的学者雷丁(1993)认为中国人的信任建立在个人的承诺以及保持名誉和面子的基础上的,“要推动华人家族企业通过西方所谓的‘管理革命’,即把权力移交给职业经理人员,并把控制权与所有权分离,明显地存在着很大的困难”。当然,雷丁似乎也看到海外华人企业也处在发展变化之中,部分家族企业不是一味地注重亲和关系,而是同时注重能力、表现。在亚洲,在经营方面,打破同一家族经营的旧格局,起用有能力的专业经营者的倾向也广泛出现。

      三、家族企业是一种低效率的企业形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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