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西方发达国家劳资关系看我国民营企业劳资关系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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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大庆 中央党校经济学博士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有庄100号 5#227室

原文出处:
特区经济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22
分类名称:乡镇企业、民营经济
复印期号:2003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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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民营企业迅速发展,在经济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已成为拉动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随着民营企业的发展,民营企业劳资关系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也日益显现出来。妥善处理这些问题和矛盾,调整好民营企业劳资关系,对促进民营企业的发展及社会稳定有重要意义。西方发达国家在其几百年发展过程中,在处理劳资关系方面积累了许多经验,形成了一套调整劳资关系的方法和体系。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对解决我国民营企业劳资关系存在的问题,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一、西方发达国家劳资关系对我国的启示

      西方发达国家的劳资关系,在不断的矛盾、斗争和调整中,历经多年的演变,逐渐形成了一整套比较健全规范的劳资关系调整体系,劳资关系由激烈对抗趋向缓和。由西方发达国家劳资关系可以得到以下几点启示:

      1.独立、作用强大的工会组织。西方发达国家的工会是自发性的群众组织,由劳工自愿组成,成员进退自由,工会领导人也是劳工的一部分。工会只代表劳工的利益,而不听命于任何其他组织或机构。工会的出现改变了单个劳工在劳资关系中处于明显不利地位的局面,作为劳工集体的工会使劳方在与资方交涉与谈判中处于相对平衡的地位,为争取劳工的利益发挥强大的作用。西方发达国家的工会在社会的经济政治生活中也发挥重要的作用。工人运动和工会组织对资产阶级政府制订有关政策和法律起重要的影响作用,使一些对劳工不利的政策和法律不能出台。

      2.健全完善的劳动法律体系。经过多年的不断补充和完善,西方发达国家建立了一整套的劳动法律体系,如《劳动法》、《工会法》、《就业法》、《劳动关系调整法》、《劳动基准法》等。其劳动立法可大致分成两类,一类是有关劳资关系的各种标准,如最低工资,工作时间等,另一类则是有关劳资关系调整的机制或方法的立法,如集体谈判的代表权的确认、劳资关系调整机构的职责和运作方法等,这些立法形式适应了劳资关系调整的需要,为劳资关系的建立及调整确立了法律依据。

      3.追求公平的利益平衡系统。通过累进制税率对高收入者课征高税收进行调节,同时利用行政和立法手段,实行由社会保险、社会福利和社会救济构成的社会保障制度,避免贫富过分悬殊。社会保障制度的受益者是所有劳动者和低收入者。西方发达国家还普遍实行职工持股制度,直接分配或协助职工购买本公司股票。这样,职工可以分享公司利润,与公司形成利益共同体,缓和了劳资矛盾。在企业内部管理实行劳资平等共决的企业组织制度,职工参加企业管理,对本公司的经营拥有参与和决定权。

      4.行之有效的劳资关系协调机制。集体谈判和集体合同制度是协调劳资关系主要方式。通过集体谈判,以劳资关系双方共同协商的形式来确定集体合同,沟通意见,解决纠纷。由政府的劳动行政部门、工会组织、雇主组织组成的3方协调机制是西方发达国家劳资关系的基本格局和主要运行机制。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不直接参与企业内部的劳资关系也不直接参与劳资关系的处理,而是采取各种措施为劳资关系的良好发展创造外部条件,促进劳资关系的和谐、稳定,起到规范劳资双方的行为、相对平衡双方实力的作用。

      5.灵活多样的劳资争议处理方式。针对不同类型的劳资争议采取不同的方法,行政与法律手段并用。劳资争议的处理一般是充分发挥劳资关系双方的自主性,通过协商将问题解决在基层。如双方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斡旋、调解调停、仲裁、诉讼等程序解决,甚至由国家直接干预解决劳资纠纷。

      二、我国民营企业劳资关系的调整机制

      民营企业劳资关系对我国来说还是一个新课题,调整好劳资关系,需要劳动者、企业、政府三方的共同努力,并灵活运用法律、政策、经济及道德等多种机制。

      1.法律调整机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颁布与实施为依法调整民营企业劳资关系确定了法律基础。《劳动法》从法律上确定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平等的法律地位,确定了双方在劳动关系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劳动法》及其随后颁布的各项法规,淡化了企业所有制差异的因素,面向全社会各类企业。劳动者的所有制身份也在逐步淡化,这为劳动力市场的建立和发展提供了稳定的前提。与《劳动法》的实施相配套,劳动争议处理机制也在逐步完善。民营企业劳动争议案件几年来迅速上升,但这并不能说明我国民营企业劳动关系正在恶化,而是反映出改革中劳动者和企业都在逐步学会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利益。市场经济越成熟,法律就越会成为调节劳动关系的主要手段。

      2.政策调整机制。在经济转型时期,存在着一些特殊性问题,如职工下岗问题、社会保险问题等,有些是法律法规不能完全涵盖的,且我国目前劳动法律法规还不完善,对劳资关系的政策调整仍然是不可缺少的。法律调整与政策调整的主要区别在于,后者可以有更大的灵活性以处理转型时期特殊性的问题。

      3.经济调整机制。经济调整机制就是使用经济手段来调整劳资关系,是市场经济中调整劳资关系的主要手段。集体谈判和集体协商实际上是经济调节手段的主要表现形式之一。劳资双方就劳动报酬、劳动条件、劳动时间、劳动关系解除的条件等方面进行谈判和协商,达成一致后签定集体劳动合同。经济调整机制还包括对违反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予以相应的经济处罚;对于某些职工无理怠工、停工或故意破坏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行为以及企业经营者侵害雇工权益的行为予以适当的经济制裁;对企业经济性裁员和富裕人员分流给予一定经济补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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