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企业可持续发展的组织结构分析

作 者:

作者简介:
许建业(1944-),男,湖南长沙人,江汉大学商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民营经济管理。江汉大学 商学院,湖北 武汉 430056

原文出处:
江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

内容提要:

家族企业组织形式的设置和变动是制度变迁的产物,也是企业得以持续成长的保障。家族企业组织结构为企业生存发展提供了管理框架,同时使企业获得组织效力和结构效力。家族企业组织形式经历了独资公司、合伙企业、股份制企业、集团公司、上市公司的历史过程。家族企业通常以非正式契约关系形成企业最初的组织架构,扁平化组织形态是家族企业的首选,随后形成弹性化组织构架。


期刊代号:F22
分类名称:乡镇企业、民营经济
复印期号:2003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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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F121.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6152(2003)01-0053-05

      组织是企业成长的基本要素,家族企业组织形式的设置和变动是中国制度变迁的产物,也是企业得以持续成长的保障。家族企业内部的组织结构对于企业生存发展的保障,除了一般意义上的提供一个管理框架以保证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外,更重要的是使企业获得一种组织力或结构力。以下就从家族企业的组织形式和内部组织结构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家族企业的组织形式分析

      在家族企业最初出现之时,企业主并不过多地考虑企业的组织形式问题,只是从生存的动机出发,或凭经验,或凭自然分工实行经营管理。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原有的企业组织形式逐渐显示出不适应,企业组织形式的规范化才提上议事日程。

      依据国家颁布的《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私营企业分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三种类型。家族企业是私营企业的主体,目前,除了这三种类型之外,还存在着股份合作制企业和股份有限公司。

      

      图1 家族企业组织形式流程图

      一些家族企业发展迅速的地区还出现了少量的企业集团。从表1和表2可知,家族企业组织形式发展变化的特征。

      1.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所占份额逐年减少。1989~1991年,独资企业所占比例逐年上升,从1992年起进入下降阶段。合伙企业从1989年起一直处于比例下降的过程,份额由42.58%下降到1998年的11.46%,降低了31个百分点。有限责任公司所占比例逐年上升,而尤以1992年~1995年增长比例最大。

      2.近年来,有限责任公司成为家族企业主要的组织形式。1998年,所占比例达到51.76%,2001年,更上升为78.57%。

      3.有限责任公司增长速度最快。1989~1998年,有限责任公司户数从3836户增长到621583户,增长了162.04倍,年平均增长速度为76%。而同时期独资企业增长了9.17倍,年平均增长速度为27.92%,合伙企业增长了3.57倍,年平均增长速度为15.18%。

      4.2001年调查中,家族企业出现股份有限公司,尽管所占比例仅为4.86%,但也说明组织形式有了明显的变化。

      从以上的数据分析中可看出,处于起步阶段的家族企业,选择与传统家庭制度相联系的企业组织形式,也就是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表1 1989-1998年全国私营企业组织形式变化情况

      

      资料来源:《工商管理行政管理统计汇编》(1991~1998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办公室;《中国工商行政管理统计四十年》,中国统计出版社

      表2 2001年家族企业组织形式分布

      

       

       单位:户 %

      

      独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数量

       733

      2

      比例 16.6778.57

      4.86

      资料来源:课题组2001年问卷调查资料

      独资企业是指个人出资兴办,完全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的组织形式,它流行于小规模生产时期。然而,独资企业必须对企业的全部债务负无限责任。由于业主同家庭、家族联系过于密切,业主个人和家庭、家族的变动必然会影响到企业的经营管理,企业与企业主共兴亡。初创阶段的家族企业之所以大多选择独资企业制,原因就在于规模小,易于控制。但是,独资企业制反过来又会限制企业规模的扩大。

      合伙企业,是指两人以上按照协议投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合伙人共同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从一定意义上说,合伙企业是独资企业的放大,二者本质上是相同的。由于合伙人之间还存在着一定的连带责任,即此类企业如发生债务问题时,不仅企业资产要用以偿还债务,在其合伙人不按约定的比例承担债务时,投资者还要代其承担债务,但事后可以追偿。由此可见,独资企业中企业主和个人之间连带性所带来的弊端,在合伙制中不仅没有被消除,而且被放大了。同时,由于每个合伙人都有参加管理的权力,每个合伙人均能代表企业,加上职责不清,对内对外很容易产生意见分岐,影响决策效率。基于合伙企业容易陷入组织结构失衡,因而这种组织形式所占份额迅速下降也就不奇怪了。

      家族企业规模扩大到一定程度,市场触角逐渐增多,即进入企业生命周期的青春期,并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原始积累初期的社会结构矛盾后,就会产生资本社会化的要求。资本社会化的具体实践就是股份制、公司制,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制克服了独资制和合伙制的诸多弊端,通过有限责任制,降低了个人、家庭和企业的风险,使个人和家庭的变故不致影响企业的发展;相应地,企业的经营状况也不会直接影响个人和家庭的生活。课题组从实际调查问卷了解到,股份制是目前家族企业选择最多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股份制又以有限责任公司为主要形式。有限责任公司不仅比例上升,而且规模也扩大较快。户均注册资金从1990年的39.8万元上升到1997年的90.5万元,远远高于同期独资企业20万元和合伙企业27.5万元的水平。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总额占全国私营企业注册资金总额的比例也由1990年的18.2%上升到1997年的77.9%。在实际调查中,也发现一些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是名不副实的。有些家族企业只是将家族成员的出资和股份分割成几份,其内涵实质上属于独资和合伙企业,而把家庭和家族经营风险转嫁给社会和其他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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