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委托代理机制的基石:基于监督的约束激励

作 者:

作者简介:
余斌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北京 100871 周煊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北京100871

原文出处:
经济学家

内容提要:

民营企业主和职业经理人之间的冲突源于两大问题:一是双方的目标追求不一致,二是双方信息不对称。解决这两大问题的方法,既不是呼吁职业经理人提高自身的道德水平,也不是单纯的激励机制,而是有效的监督和建立在监督基础上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期刊代号:F22
分类名称:乡镇企业、民营经济
复印期号:2003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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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5656(2003)02-0067-05

      一、民营企业的委托代理问题

      委托代理机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问题。企业委托人(所有者)希望以尽可能少的薪资水平使得企业经营代理人(职业经理人)尽全力工作,以实现企业委托人的最大整体利益(注:理论界有种看法认为,企业的经济目标在于追求企业价值的最大化,并且从股东和债权人的角度认为,企业价值的最大化与股东价值的最大化是一致的。但这种看法是片面的,这是因为股东并不是一个整体。企业价值增长的全部好处甚至原有的一部分价值都被新来的股东(如被股权激励的经理层或进行管理层收购的经理层)所享有,即老股东的价值随着企业价值的增长而下降的情况是可能出现的。这时,对老股东来说,就会不希望有这种企业价值的增加。)。而企业经营代理人(职业经理人)则在个人利益一定的情况下,选择尽可能少的努力,并尽可能多地占有或占用企业委托人(所有者)的企业资源。由于委托人与代理人的信息不对称,双方博弈的结果是形成了一套剩余收益的分配机制。如果这套机制能够实现双方理想的激励互容,那么企业的健康发展就有了一个坚实的基础。但是在企业的现实运行中,双方理想的激励互容情况往往难以实现,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的经营效率。

      对国有企业而言,所有者缺位是其效率低下的重要原因,其委托代理机制的委托人主体不明确。但是为什么所有者非常明确的民营企业在委托代理问题的实施上也暴露出许许多多的问题,无法实现理论上的理想的激励互容状态呢?本文将就这一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民营企业主和职业经理人之间的冲突源于两大问题:一是双方追求的目标不一致,二是双方信息不对称。所谓追求的目标不一致,从根本上指的是,民营企业主追求的是企业的发展和积累,而职业经理人追求的是自身的收益和享受;从表面上来看则是,双方对企业的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孰轻孰重的看法不一致,对利润和企业规模的追求不一致,对个人声誉的追求不一致等等。所谓信息不对称,是指职业经理人所掌握的信息渠道和信息量远远超过企业老板,这也是(民营)企业老板聘用职业经理人的原因之一,而企业老板则主要是听职业经理人的汇报。从宏观的角度看:职业经理人一般要比企业老板更了解世界潮流、技术、市场和资本运作:从微观的角度看:职业经理人比企业老板更了解企业内部的运作情况和经营上的漏洞。

      此外,职业经理人,顾名思义,就象以打球为职业的职业球员一样,是以做经理为职业的人。但就象乔丹这样的职业球员想要拥有自己的球队一样,职业经理人也想拥有自己的企业。而职业经理人拥有自己的企业要比职业球员拥有自己的球队容易得多,这是因为他们可以通过“合法”侵占自己所经营企业的利益来获得原始资本、技术和市场。因此,职业经理人与企业老板之间的冲突在所难免。

      解决民营企业主和职业经理人之间冲突的药方,目前理论界的注意力集中在如何调节双方的目标追求上,并认为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实际上是无法解决的。而在调节双方的目标追求不一致上,国内理论界的目光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要求职业经理人提高自己的职业道德,二是通过设计激励机制来激励职业经理人与企业老板保持一致。而国外理论界则进一步考虑了如何通过企业资本结构的设计来减轻职业经理人与企业老板的冲突(注:HARRIS.M.and A.RAVTV.The Theory of Capital Structure[J].Journal of Finance 1991.(46):297-355.)。总的来看,这些药方并没有治到点子上。

      二、职业经理人提高职业道德存在着实施障碍

      主张通过提高职业经理人职业道德来解决民营企业委托代理问题的学者甚至提出了“四能”、“三素”、“双赢”、“一心”的标准(注:本文中的资料主要来自互联网,但对资料的分析判断则有所不同。),要求职业经理人具有决策能力、执行能力、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具有道德素质、文化素质、个性化的素质,具有先让企业赢,然后自己赢,并把一门心思放在企业经营上的思想境界。如果撇开职业经理人拿着高薪这一点,这种要求等于是要职业经理人做一个思想境界不弱于雷锋和焦裕禄,而经营才能高于雷锋和焦裕禄的现代圣人。

      不可否认,由于中国的体制问题,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有时并没有按照规则办事,冒了很大的风险,这时贸然引入十分精明的职业经理人,会加大这种风险,并使之成为职业经理人要挟老板的本钱。事实上,需要引入职业经理人的民营企业都已经发展到了一定的规模,否则职业经理人也不会看上眼。这样的民营企业如果希望通过职业经理人的专业途径来发展壮大自己,就必须打扫干净屋子再请客。也就是说,要首先清理过去不按规则办事的行为方式和遗留问题,使企业站在良性发展的起点上。

      当然,不对职业经理人的道德水平做过高的要求,不等于不做要求。这里需要强调一点的是,以职业经理人的摇篮自诩的商学院的责任。在这些商学院里,MBA们都听到过一夜成为百万富翁的神话或案例,所学的理论也是强调职业经理人的权力、利益和作用的多,强调职业经理人应负的责任和义务的少。各商学院之间所攀比的是,MBA们毕业后的收入有多高,而不是他们对企业的贡献有多大。一旦职业经理人与民营企业主出现意见分歧、合作失败时,社会舆论中与这些商学院有关系的,也往往站在职业经理人一边。因此,这样的商学院所培养出来的职业经理人企盼向老板角色的转换是很正常的。他们不知道尊重老板和其它员工的利益,而且一天到晚想出去当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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