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家族主义文化与浙江省家族制企业模式的演进

作 者:

作者简介:
陈宏辉,男,1971年生,浙江大学管理学院企业管理专业博士生,讲师;(杭州 310027) 王夏阳,女,1972年生,浙江工程学院经贸与管理学院讲师,硕士。(杭州 310033)

原文出处:
浙江社会科学

内容提要:

家族主义被认为是中国人行为的核心,但泛家族主义比家族主义本身更能描述中国人在团队、组织、社会中行为处事的精髓。文章分析了泛家族主义文化在家族式企业管理中的四种具体表现,指出家族式管理是泛家族主义文化通过路径依赖而作用的结果,也是在现有的社会资本条件下企业迫不得已的一种选择。适时地超越亲情熟识的人格化社会网络交易而进入非人格化的制度性交易将有助于浙江省家族企业管理的改善,浙江省家族企业模式的下一步演进也必须在继承和超越泛家族主义文化的基础上展开。


期刊代号:F22
分类名称:乡镇企业、民营经济
复印期号:2003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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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从家族主义到泛家族主义

      长期以来,家族主义被认为是我国传统社会中人际关系的核心。汪丁丁(1995)研究指出,“从那个最深厚的文化层次中流传下来,至今仍是中国人行为核心的,是‘家’的概念”。诸多学者的研究也表明,在传统的儒家思想的影响下,我国是一个以家庭为中心的国家,家庭里的人际关系是个人最重要的关系(王铁明,2000;陈艳云,1998)。儒家思想认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个人的生命是父母生命的延续,家族的生命应当绵延不绝,一脉相承。由于父母是个人“己身之所出”,个人必须“崇拜祖先,敬侍父母”,家庭中的长辈要竭尽所能,栽培后代;家庭中的成员则应恪尽本分,努力获取各种资源来满足家庭成员的需要。中国人的道德规范主要是围绕“五伦”展开的,强调的是君敬臣忠,父慈子孝,兄善弟恭,夫爱妻顺,朋睦友信。因此,将中国传统文化归结为“人伦文化”或“家族文化”是很有道理的:中国的伦理纲常是以家庭为中心,风俗习惯是以家庭为出发点,社会组织是以家庭为基础,治国兴业以家庭为模范。反映在语言上,世界只有汉语是把国与家如此紧密地结合起来,“国”也就是扩大的“家”而已。个人不过是家庭中的一分子,传统教育中个人最高的荣誉莫过于振兴家风,而败坏家业则是最大的罪恶。

      这种以家族利益为首要目标的价值观念就是中国人在传统社会中待人接物时所奉行的家族主义。从商周时代开始,家族主义经过漫漫历史长河的冲刷和洗礼,逐渐磨合出中国人处理家庭成员内部关系、家庭与社会的关系、家庭与国家的关系的最佳状态。通过官方的鼓励支持,士绅阶层的大力襄助,科举教育的有力引导以及种种祭祀、仪礼形式,甚至戏曲、文学等艺术作品的濡染,家族主义在中国人中一代一代地传承下来,成为国人评判是非善恶的天理和良心。至明清时代终于积淀成为一种体现着国民价值观念的文化形态,并以其鲜明的特质构建着中国古老文化大厦中的一个极其重要的部分。任何一个身处传统社会中的中国人,都深受这种独特的家族主义文化精神的感染,使得每一位中国人几乎都具有仿佛先天遗传的家族取向的价值观念。因此,近代国学大师钱穆曾认为“中国文化全部都从家族观念上筑起”。

      然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家庭,都有亲戚和朋友,古今中外概莫能外,而且西方人重视家庭的传统并不比中国人差,但中西方人对待家族之外的人的态度却有天壤之别。那么中国人意识形态中的家族主义是怎样影响其行事方式的呢?对这一问题的深入思考,使诸多学者认识到仅用“家族主义”一词还不足以刻画中国人行为的价值取向。或者说,中国人的家族主义实际上具有一种明显的“泛化”趋势。樊江春(1992)、台湾学者杨国枢(1993;1998)、刘兆明(1995)等详细研究了这种被称之为“泛家族主义文化”的特征及其表现形式,他们认为华人在家族中所集聚的生活经验、思维方式、行为习惯对其产生了强烈的影响,以至于他们在参与家族以外的组织活动时,往往会自然而然地将家族中的结构形态、关系模式及处事方式推广、泛化或带入这些非家族性的团体或组织。也就是说,在家族以外的团体或组织中,中国人会比照家族主义的取向而活动,其直接的表现形式是将自己和那些以血缘、亲缘和地缘为纽带联接而成的“自家人”看作是“圈里人”,而将陌生人和外人看成是“圈外人”,待人接物时以特殊主义而不是普遍主义为基础行事,对圈里人和圈外人的态度截然不同。费孝通先生曾以“差序格局”的概念形象地描述过这种泛家族主义:“它实际上是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费孝通,1985)。

      更进一步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随着社会的发展,上述“圈子”的范围可以随情境的变化而放大或缩小。一方面,亲缘的扩大化使认宗亲(即远祖同谱而认为宗亲)、认干亲(如干爹妈、干儿女)、认养亲(如养父母、养子女)、结义亲(如结义兄弟姊妹)成为我国人际关系中一道独特的风景线;另一方面,许多人又只把几个人当作自己可以推心置腹的“亲信”。这种家族主义在社会生活中的泛化决定了中国人在对待一个人时,首先将其定位在人际关系立体网络中的某一结点上,然后根据圈里人和圈外人的远近亲疏来选择行为方式,从而导致一个人在不同场合对待同一个人,或同一场合对待不同人的态度会有极大的差别。这就与西方人采用普遍主义的原则而行事大相径庭了。众所周知,西方文化是一种契约文化和信用文化,而且西方人的行为不是以遵循什么家族内的伦理为出发点,也很少顾及家族的荣辱兴衰,一切以个人的利害得失为转移,其家庭关系如同一般人与人的社会关系。而东方人则不太注重契约,而是强调关系,而且往往是一种低文本的关系——在很多时候都无法通过文字的方式明确表述这种微妙的关系,甚至一切都只可意会,难以言传。在这种被日裔美国学者弗朗西斯·福山称之为“低信任度社会”中,社会关系恰好如同家族关系。中国人普遍将重用“自家人”看作自己的本份,往往尽其所能加以提携;甚至将地方官员也被呼之为“父母官”。所有这一切都表明,中国家族文化的血缘亲情关系已经扩散、泛化并渗入到了社会的每一角落,它早已超出了家族的范围。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认为,泛家族主义比家族主义本身更能描述中国人行为处事的精髓,而单纯用家族主义来刻画中国人在团队、组织、社会中的行为却无法得出令人满意的结论,这也是许多西方人看待中国人的人际关系时始终有“雾里看花”的根本原因。这种泛家族主义的文化特征事实上已经深深地植根在华人社会里,被认为是中西方文化截然不同的一个基本点,也是华人组织行为中的奥秘所在。

      二、泛家族主义文化在家族企业管理中的表现

      长期以来,华人家族企业的高速成长和稳定发展使得国外众多管理学家、社会学家对华人家族企业的文化根源产生了浓厚兴趣。例如马克斯·韦伯长期关注华人企业,他认为华人世界普遍重视家族和家族文化,企业发展的基石明显地建立在“亲戚关系或亲戚式的纯粹个人关系上”(Max.Weber,1920);勒维(Levy,1963)对传统的中国家庭制度下孕育出的裙带关系文化背景作了精辟的分析;爱尔森斯塔(Eiosenstadt,1973)则认为文化断层对家族企业发展具有深刻的影响;雷丁(Redding,1993)认为海外华人企业家的管理思想应该从其文化背景与处世风格上进行探讨;德国学者何梦笔(C.H.Pillath)也曾和我国学者陈吉元合作研究了村落文化对中国乡村经济的影响。然而,令人遗憾的是,西方学者的研究基本上是把中国传统文化看成一个常量,特别是把“家”看成是范围固定与封闭的单位,并由此考察其对家族企业发展的影响,而没有考虑到中国家族企业的许多决策行为都是中国家族文化泛化与延伸的结果。但实际上,中国传统文化有很大的包容性和弹性。把着眼点放在家族主义上,而对华人企业中泛家族主义文化特征的忽视,使西方学者对华人企业的成功或者失败始终有着一种神秘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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