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任扩展与家族企业创新发展

作 者:

作者简介:
卢福财,江西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经济学博士;江西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江西 南昌 330013 刘满芝,江西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研究生。江西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江西 南昌 330013

原文出处:
中国工业经济

内容提要:

关系主义、家族信任是华人家族企业的基本逻辑。从经济社会学的视角看,特殊主义的人际关系模式和家族主义价值观则是家族信任的基础。家族信任在中国民营企业创业发展的初期具有积极的作用。但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仅有家族信任是不能满足企业发展需要的。家族企业创新发展的关键就是要将家族信任扩展为社会信任。


期刊代号:F22
分类名称:乡镇企业、民营经济
复印期号:2003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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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F121.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80X(2002)09-0089-05

      一、家族信任是家族企业的经济社会学特征

      现代企业理论将企业看成是一系列契约的结合体,这已经等于承认人们是信任法律契约的有效性的,社会中是存在保证法律契约之有效的道德基础的。不过,这种法制社会和相应的道德观念基础并不适用于非西方文明国家。西方道德观念源于其基督教传统,并在近代启蒙运动中逐渐深化出个人主义、契约精神的价值观念,其宪政制度以及法律对社会生活细致入微的渗透,是与这种特有的道德价值观念相适应的。而非西方文明的道德观念与之相差甚远。因此,当我们运用西方企业理论来解释中国的企业组织时,就必须重新寻找中国企业中的经济人依赖的道德约束条件,否则就无法得到满意的答案。美国学者汉密尔顿从中西方社会文化大背景出发,用比较分析的方法,得出华人经济交往逻辑与西方经济交往逻辑的最大差异在于,西方是依靠法律契约来组合和调节的,而华人是依靠私人关系来组合和调节的,关系主义是华人企业组织的基本逻辑。台湾学者黄光国提出华人关系主义的基本交往规则,并用于对华人民营企业组织的结构和管理方式的分析。

      几乎所有研究华人企业组织和管理的文献都把关系放在根本的地位上,在华人企业,利益相关者之间责权利约定的保证就是关系,而关系的保证就是在其中蕴含的华人的道德规范。华人企业是以企业主为核心的私人关系网粘起来的,关系在华人企业组织中的地位相当于西方企业的法律契约。对于西方人来说,没有正式的契约,企业机构无从谈起,企业中各个利益主体的责权利关系无从谈起,而对于华人企业来说,没有关系,组织无从谈起,不讲关系规则,组织中人们的责权利关系无法协调。关系成为华人企业中的组织联结纽带,这是由华人特殊主义人际关系模式下的信任特征所决定的。相对于西方的普遍信任原则,中国是内外有别的特殊主义信任,是基于家族主义价值观之上的家族主义信任(简称家族信任)。家族信任从本质上讲是一种私人信任,建立在个人特征化的信任编码、历史记录和动态的分类管理方式上的过程。与私人信任相对的是社会信任,它是靠法律制度和道德规范维系的普遍主义信任。二者之间有根本性的区别(李新春,2002)。

      中国人的信任建立在个人的承诺以及保持名誉和面子的基础上。“在其他国家需要通过合同、律师、担保、调研、广泛征求意见以及各种时间耽搁才能完成的各种交易,华人只要依靠电话、握手、或清茶一杯即可解决问题”,但另一方面,“华人之间的信任是有限的,是个人之间的信任,对家庭的信任是绝对的,对朋友或熟人的信任只能达到相互依赖关系,对方都不失面子的程度”。要推动华人家族企业通过实行西方所谓的“管理革命”,即把权力移交给职业经理人员并把控制权与所有权分离,明显地存在着很大的困难。福山认为,世界范围内的华人企业的规模普遍较小,其根源就在于华人文化中缺少社会信任(福山,1998)。导致我国普遍存在家族信任而缺少社会信任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历史和现实方面的,又有文化、经济、政治、社会、地理环境方面的。

      1.儒家“家本位”思想的影响

      中国文化,影响中国人行为的知识、价值和其他行为因素,通过教育和模仿,代代相传了几千年。而从这个最深厚的文化层次中流传下来,至今“家”的概念,是中国人行为的核心。受传统儒家思想的影响,中国是一个以家庭为中心的国家,家庭里的人际关系是个人最重要的关系。中国人对家庭的高度认同,大大淡化了对社会和组织的认同,造成对家庭的过度依赖。在中国社会中,人们对陌生的外人比对待自家人容易表露不公平的待遇,人们不鼓励对家庭以外的人或组织承担责任和分享权力,因而不可避免地导致一种低信任度的社会结构的出现。

      2.几千年来的小农经济的影响

      在中国几千年的农业社会中,农民与外界的交往和联系不大,同村的人大都面临大自然这一共同风险,他们之间人种单一,血缘上相互联系,而且他们的能力、知识结构和文化也是差不多的。在这种情况下,人们自然产生一种共识:我们面临同样的生存问题,我们拥有几乎同样的生存手段,也就是我们拥有同样的效用函数,那么我们就是一家子。“家”的作用由最初的经济功能逐渐演变为社会功能,这就是从血缘和地缘关系上形成的社会,用中国人的话说就是“乡土社会”。

      3.长期的封建王权统治,使信任只能局限在家族内

      在封建社会制度下,老百姓都是皇帝和政府官员的附庸,没有独立的人格地位,他们的财产和生杀大权完全掌握在封建统治者手中。特别是在社会动荡时期,他们根本不能预期今天的财产明天是否还能在他们手中。因此他们只有信任与自己有血缘关系且长期相处的自家人,对外人的信任很低。对于历经艰苦磨难和动乱的中国新一代家族制企业的所有者来说,这种几千年来的动荡文化内涵和其自身的经历使他们对家族信任有特殊的认识和偏好。

      4.中国的“关系主义”交往规则限制了社会信任的扩展

      费孝通在《乡土中国》中说过,在中国传统观念里,爱是有差别的。因此人与人之间的信任程度也随信任关系的远近而有所差异。在中国社会,交往的规则不同于西方,人们对交易对象的态度是特殊主义的、关系主义的。对于华人市场,与其说,人们是在一个个匿名的陌生人中挑选出价最高者,还不如说,人们一开始就是在具有亲疏远近各个不同的有差异或有潜在差异的人中挑选交易伙伴,对于不同的交易伙伴,信任度、交易方式等等都会不一样。而且,对于原来不具备具体、特殊关系的人与人之间,既不存在也难以建立任何信任关系。

      二、家族信任扩展为社会信任是民营企业创新发展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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