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新生活运动的特点与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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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师范大学学报:哲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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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K4
分类名称:中国现代史
复印期号:1995 年 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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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要 新生活运动是一场广泛的社会运动,其影响波及全国,时间持续15年之久。新生活运动有极强的实用性,其形式和内容是由国民党各个时期的政策所决定的。当国民党政策立足民族利益时,新生活运动就产生积极效用;当国民党政策立足其阶级利益时,新生活运动就产生消极效用。

      关键词 新生活运动 实用性 积极效用 消极效用

      1934年春天,蒋介石亲自在南昌发起了新生活运动,这场运动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就风靡全国,迅速发展成为一场遍及全国城乡的社会运动。它从发动之日起,直至国民党在大陆统治的结束,断断续续持续了十几年。新生活运动的宗旨是要用中国固有的伦理道德,改造国民生活,以达到维护和巩固国民党统治的目的。当我们循着新生活运动的轨迹进行考察时,不难发现这场运动有极强的实用性,它就像操纵在国民党手中的一种极其灵活的工具,随时为国民党的政策作出贴切的解释,并为这种政策的推行提供有效的服务。由于国民党的现行政策是根据不同历史时期所面临的不同任务来制定的,因此,新生活运动在其具体推行过程中,就产生出不同的社会效用;另外,新生活运动在推行的某些环节上,也派生出一些意外的效果。本文试图对新生活运动的这些特点和效用作一探讨。

      一

      1934年入春以后,蒋介石正从各种敌对势力的争斗中摆脱出来。在此之前的八年中,他首先战胜了国民党内部的军事实力派及政治派别,确立了其在国民党中的统治地位;尔后在与共产党及其红军的斗争中,他即将获得第五次军事围剿的成功;继而在与日本人的周旋中,蒋介石通过一系列协定,把入侵者“稳住”在长城沿线。因此,1934年以后,蒋介石面临的问题是安定国内秩序,巩固和加强他对全国的统治。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要“复兴民族,建设新国家”。

      依靠什么力量来“复兴民族,建设新国家”呢?蒋介石需要一种精神支柱。他接受其幕僚杨永泰、陈布雷等人的建议,打出了中国固有道德这面旗帜。他要用中国固有的道德思想,激发中国人的思想觉悟和民族意识,以达到复兴民族,建立新国家的目的。于是,一场以恢复中国传统道德,提倡礼义廉耻为核心的新生活运动就首先在“剿共”大本营——南昌发动起来了。

      蒋介石遵奉中国传统道德中的礼义廉耻为“中国数千年来立国的基本精神”。但如前所述,蒋介石打出传统道德这面旗帜,是为维护和巩固其自身统治寻找精神支柱,因此,他又解释礼义廉耻这种“古今立国之常经,然依时间与空间不同,自各成其新义”。①蒋介石在《新生活运动纲要》中解释说:“礼是规规矩矩的态度,义是正正当当的行为,廉是清清白白的辨别,耻是切切实实的觉悟”。②为了进一步让人们理解其含义,蒋介石对此作了更深入的解释:“礼者理也,理之在自然界者谓之定律,理之在社会中者谓之规律,理之在国家者谓之纪律,能以此三律为准绳,谓之守规矩,凡守规矩之行为的表现谓之规规矩矩的态度。义者宜也,宜即人之正当行为,依乎礼——即合乎自然定律、社会定律与国家纪律谓之正当行为。廉者明也,能辨别是非之谓也。合乎礼义为是,反乎礼义为非,知其是而取之,知其非而舍之,此之谓清清白白的辨别。耻者知也,即知有羞恶之心也,己之行为,若不合礼义与廉,而觉其可耻者,谓之恶。惟羞恶之念,恒有过与不及之弊,故觉悟要在切实。有切实之羞,必力图上进,有切实之恶,必力行湔雪,此之谓切切实实的觉悟”。③细读这段释文,“义、廉、耻”都是围绕“礼”来阐述的,而礼的核心就是要人们遵守社会定律和国家纪律。当时的社会定律和国家纪律是什么?无疑是国民党政权存在以及由该政权制定的法规法律。因而要人们遵守社会定律和国家纪律实质上就是要老百姓做国民党政府的驯服臣民。由此可见国民党发动新生活运动,提倡礼义廉耻的实用性特点。

      国民党对新生活运动有一套完整的构想,即“礼义廉耻”要从人们的衣、食、住、行做起。首先用传统道德来规范人们的日常生活,促成国民生活的艺术化、生产化、军事化,实现社会风气好转,进而达到复兴民族,建立新国家的目的。

      因此,原来政治色彩极强的新生活运动却以首先以摈弃国民粗卑生活,提倡国民过健康文明新生活的社会改良运动开展起来。抗战爆发前,新生活运动分两个时期进行,1934年2月——1935年3月为第一个时期。这一时期新生活运动的中心是要实现全社会环境的整齐、清洁。为指导这一时期工作的进行,新生活运动总会颁发了《新生活须知》,对整齐、清洁提出了具体要求,主要有:整理市容,打扫住屋,整理公共场所和交通秩序。不准打赤膊、不准当街吸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随地小便。走路要靠右边走,不准打人骂人,帽子要带好,鞋跟要拔上,纽扣要扣正等等。④

      当时,国民党采用行政手段,促使这项工作在全国各地广泛开展。作为新生活运动策源地的南昌更是开展得颇有声势。南昌市的第一期新生活运动大致分3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教导阶段,主要是通过各种方式大张旗鼓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譬如南昌市曾于1934年2月28日,举行过一次提灯晚会,参加人数达10万之多,约占当时南昌市总人口的40%,从而使新生活运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第二阶段为督促阶段,主要是敦促市民按有关规定做好整齐、清洁工作。当时,南昌市新生活运动总会“决定每月1日和15日为检阅日,检阅全市整齐、清洁情况。检阅队由宪兵、警察和新运会(新生活运动总会简称)干事组成,就南昌15个区,分成15队,各配宪兵2名、警士4名,警官1人,新运会干事1名。检阅项目有“行人须走人行道,衣服、鞋帽须整齐,不吸烟、不吐痰、车辆须停在规定停车处,注重码头车站秩序,人力车夫及搬夫不得争先揽客,住户或商店不得在门前漱口、泼水、吐痰、撒尿等”。⑤检阅时如遇到违反规定者,当面予以劝导、纠正,并据情节轻重予以警告等处罚。第三阶段是考核奖惩阶段,这项工作主要针对南昌市各公共场所、商店等单位。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南昌市新运总会为各单位制定了新生活达标进度表,并派专人深入各单位视察,“每日考核数次,就其成绩之优劣,逐次于表格内加注符号,并于每月上、下旬将表收回,核算一次。至月终作总结,评定其优劣。函请警察局予以奖惩。”⑥当时制定的奖惩措施是:成绩优良达60%以上者予以书面奖励;成绩优良达70%以上者,将其牌号成绩,登报公布;成绩优良达80%以上者,将其牌号登入优良成绩公布牌一个月;成绩优良达100%者发给奖状。而对于达标成绩在60%以下者,予以书面警告;经两次警告不改进者,按违警法处罚;经一次处罚不改进者,予以三日以上停业处分;对经三次停业,仍不改进者,予以永久停业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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