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共产党和人权派在人权观上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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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煤师院学报:社科版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K4
分类名称:中国现代史
复印期号:1995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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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权派活跃于1929-1931年的中国政治舞台上。人权派是上层资产阶级知识分子与蒋介石法西斯独裁矛盾的产物。由于他们公开主张保障人权,制定约法,实行“民主政治”,发起“人权运动”,“人权派”因而得名。

      “人权派”的世界观是资产阶级自由主义和个人主义,他们所提出以自由平等为核心的人权要求,没有超出资本主义范围,和中国共产党的无产阶级人权观是两种截然相反的人权观。本文试图比较两者区别,在比较中鉴别是非,认清人权派对人权追求既有其进步的历史意义,又存在着历史局限性,进而揭示中国共产党追求人权胜利的必然性。

      1927年以蒋介石为代表的大地主大资产阶级叛变革命,中国共产党遭到镇压,中国革命处于低潮,腥风血雨遍布全国。国民党反动集团在中国建立起反动的封建法西斯独裁政权。他们打着民族复兴的旗号,把封建儒家学说与德意法西斯主义结合,把官僚资本与特务制度结合,集反动、野蛮、黑暗、残暴于一炉,变中国为人间地狱。中国共产党从血泊中爬起来,继续高举革命旗帜,领导中国人民开展了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统治的英勇斗争。

      在革命与反革命的激烈斗争和较量中,阶级路线分明,斗争空前激烈,表现在人权斗争方面:国民党实行一党专制,完全剥夺了人民政治民主权利;我党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人权原则,为实现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对生产资料的占有权和政治统治权进行了艰苦斗争。在国共两党之间,国内各政治派别也各有主张。由于国民党的独裁统治,人权派幻想中国走欧美资本主义道路落空。他们不满国民党的残暴统治对人权的损害,又把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派,争取无产阶级解放的斗争视为对“人权”的侵犯。于是他们以《新月》杂志为阵地,开展了“人权运动”,试图向国民党争人权,又极力阻止无产阶级的革命斗争。

      人权派人权观和中国共产党人权观对立的具体表现是:

      首先,人权派强调“个人权利”,“个性自由”,“争取个人的自由便是为国家争自由”①;中国共产党认为首先争取国权,“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主张走国家解放到个人解放一条中国式人权解放道路。

      中国近代以来有关人权的内容起码应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个人的权利(个体权利),一是民族自决权(群体权利)。人权派站在资产阶级立场上,运用西方的价值尺度来评判中国的传统社会,指出中国传统社会的最大罪恶,莫过于摧残人的个性,剥夺人的权利。他们力主人们既要学习娜拉(易卜生戏剧《娜拉》中的女主人公),“要努力把自己铸成个人”②,又要学习斯铎曼医生(易卜生戏剧《国民公敌》中的女主人公)“要独立独行。要敢说老实话,敢向恶势力挑战”③。但是,国势的衰败,民族的危亡,又使人权派思想家们并不是单纯以追求个性解放和个人权利为目的,同样也把争取个人的权利作为救国的手段。胡适始终认为争取个人自由就是为着拯救国家,他说自由平等的国家,不是一群奴才可以建造得起来的。所以“争取个人的自由,便是为国家争自由”,“争取独立的人格,便是为国家争人格。”④并认为“欧洲有了十八九世纪的个人主义,造出了无数个爱自由过于爱面包,爱真理过于爱生命的独立独行之士,方才有今日的文明世界。”⑤人权派已经意识到民族的危急,痛感丧失主权的耻辱,看到了中国面临着“立国”和“立人”两大问题,然而,由于阶级和历史的局限,他们终未能跳出西方资产阶级人权解放道路的窠臼。他们希望通过个性解放达到民族解放、国家富强,从而可能使帝国主义在一个强大的国家面前放下屠刀。

      中国共产党在解放人权问题时,善于将马列主义普遍原理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认为:个人权利和民族自决权不是互相排斥的,它们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在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背景下,民族自决权决不是对个人权利的否定,而恰恰是为个人权利得以实现提供了基本保证。一个没有主权、独立权和生存权的民族,根本谈不上有什么真正的人权。旧上海租界里公园门前“华人与狗不能入内”的牌子,1937年12月日本人在南京的大屠杀,都明白地说明,失去国家主权保护的个人权利苍白无力。这也表明,在殖民地、半殖民地的国家,个人权利对民族自决权客观依赖程度是何等强烈。

      中国共产党人明确地认识到中国不具备单纯发展个人权利的条件,明智地选择了从获得民族自决权入手到个人解放这样一条和人权派截然相反的道路。1922年7月发表的《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大会宣言》,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明确地提出了中国革命需要“推翻国际帝国主义的压迫,达到中华民族完全独立”这一争取民族自决权的斗争纲领,向中国人民公开表达了中国共产党人的人权观。

      争取民族自决权的斗争与争取个人权利的斗争交织在一起,人权派思想家走了一条个人解放—民族解放的道路,使人权只能成为空喊的口号;中国共产党人在马列主义理论指导下,认真研究中国国情,采取了民族解放一个人解放的道路,成功地领导中国人民完成了反帝反封建的任务。

      第二,从人权观的理论基础上看,人权派同中国共产党所主张的人权的对立表现在:对人的理解上唯心史观和唯物史观的对立,对人权和法律、人权和国家的关系上都存在不同认识。

      人权派从唯心史观出发,以抽象的人性论出发,无视或否认人的社会存在。在他们看来,现实的人不是人,只有观念的人才是人。这种“人”只能是纯粹想象的人,而这种想象的人,只不过是对资产阶级的社会关系的一种歪曲的反映,他们所说的人实际上是资产阶级的人。资产阶级抽象人性论的实质,就是把本阶级的个性夸大为人类普遍的本性。正是从这种抽象的人性说出发,所以他们才标榜有所谓超政治、超阶级、抽象的人权,用形式上的抽象性掩盖内容上的具体性。人权派所标榜的人权,并不是人民群众的人权,实质只如马克思恩格斯一针见血指出的:“被宣布为最主要的人权之一的是资产阶级的所有权”⑥。“人权本身就是特权”“平等地剥削劳动力,是资本的首要的人权。”⑦人权派所谓人权,不过是对广大的人民群众掩饰资产阶级的阶级实质的宣传。

      根据唯物史观,马克思主义所说的人,从来都是指活生生的、生活在具体社会联系中的、从事现实活动的个人及其社会集合体。人类在自然界中的地位、人的社会存在及其历史条件、人的生产和生活方式,人的经济状况、社会关系和阶级特征等等方面的综合,决定和构成了人的本质。正是从这点出发,中国共产党人认为,人权决不是超阶级、超政治、超历史的抽象物,而总是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具有一定政治特征和阶级属性的具体存在物。共产党人毫不隐瞒自己的观点,明确地提出他们是为无产阶级和人民大众争取人权。我党从成立那天起就宣布:为消灭剥削、消灭阶级,实现共产主义而奋斗。中国共产党70多年的光辉历程中,总是把争取人权、争取民主作为主要任务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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