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共建立到新中国诞生的28个年头里,遵义会议恰在中间,并成为“党的历史上一个生死攸关的转折点”①。在看到我党从此逐渐走向成熟以及毛泽东英明领导的个人作用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从遵义会议开始,我党集体领导得到了真正的实现并逐渐制度化,这也是中国革命不断取得胜利的重要保证之一。 一、遵义会议前我党集体领导未得实现的原因 中共从建党之初起,就把列宁提出的所有机关都“必须实行集体领导”②的原则写入党的文件。大革命失败后,为总结我党领导工作的教训,于1927年6月将体现集体领导制度的民主集中制第一次载入党章,即中央政治局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可是,我党的集体领导制度在遵义会议前,很长时间未能真正实施,这是因为: 1.主持中央工作的主要领导更换频繁,且无集体领导的经验 从1927年7月12日陈独秀“不视事”至遵义会议,中共中央的主要领导人变更了六次。这些领导人多半年令很轻,且缺乏对中国革命规律的了解,更无实行集体领导的经验。瞿秋白在“八·七”会议后主持中央工作时28岁,不到一年,在中共“六大”上因其“左”倾盲动主义受到批判。“六大”开始担任总书记的向忠发,虽然工人出身,47岁,但他理论水平低,工作能力差,在中央起决策作用的先是蔡和森,后是周恩来。1930年3月,周恩来赴苏,又由李立三起决策作用。这时,李立三31岁,是在1929年11月才被增补为中央政治局委员、常委、兼宣传部长的。半年后,“立三路线”受到批判。1930年9月份召开中央六届三中全会,瞿秋白复出,代替李立三的位置。四个月后的六届四中全会,瞿秋白重新受到批判。之后时隔一个月,王明被增补为政治局常委,主持中央工作,开始逐渐形成统治全党的“左”倾冒险主义路线。这时,他才27岁。1931年10月,王明作为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团长去莫斯科,由他提名,经共产国际东方部批准,六届四中全会上连中央委员还不是的博古,骤然成为中央临时政治局常委,并担任总负责。此后三年多时间里,这位年仅24岁的小伙子,掌握了中共中央的决策权,为推行“王明路线”,将集体领导制度完全抛弃。 2.在大革命失败后一片白色恐怖和战争不断的年代里,中央领导核心处于分散状态,使集体领导制度的实施受到限制。 从“七·一五”反革命政变至1933年初,中共中央政治局秘密机关一直设在上海。这期间,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包括临时常委会)多次变动。每次组成新的常委会,常委们多半分散各地开展工作,因而集体领导受到客观条件的限制。以“六大”和六届四中全会后的常委会为例可说明此种情况。“六大”以后,新当选的五名常委中,周恩来、苏兆征、项英留在苏联,向忠发、蔡和森回国。后来,李立三代替蔡和森的位置。这时,周恩来回国工作一段时间又赴苏联,“恩来走后,立三更加独断专行,政策越来越“左”。有关中国革命的重大问题的决策,往往由他个人决定,党的政治生活处于极不正常的状态③。 六届四中全会后,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由向忠发、周恩来、张国煮、陈绍禹(会后一个月时补入)组成。不久,张国煮前往鄂豫皖根据地工作,向忠发被捕叛变。几个月后,王明赴苏,周恩来去中央根据地。1931年10月份,中央组建临时政治局,常委博古、张闻天、卢福坦。一年后,卢福坦在上海被捕叛变,中央机关受到严重破坏。 1933年1月,中央临时政治局在上海无法立足,被迫迁入中央根据地瑞金。这时,蒋介石正对根据地发动四、五次“围剿”。战云密布,军务繁忙,周恩来去前线指挥作战,博古与张闻天又产生分歧,“左”倾路线达到顶峰。集体制定重大决策在工作分散、敌人破坏、战事紧急的条件下极不容易。 3.共产国际对中共中央组织工作的干预,使国际驻中共代表们的指示代替了集体决策。 从中共“二大”决定中共加入共产国际并成为其中一个支部起,共产国际即努力将中国共产党“指导”成“俄国式”的政党。大革命失败后,以毛泽东为首的中国共产党人探索民主革命新道路的实践,更使共产国际认为中共有“坚持马列主义原则”的必要,甚至认为中共是“山沟里发展起来的党”,必须加以“改造”。所以,共产国际十分重视中共核心领导人物的选择。前面谈到大革命失败后众多领袖的频繁更替,是与共产国际负责指导中国革命的“代表”、“顾问”们紧密相关的。先是鲍罗廷,再是罗明纳兹,而后则是米夫,他们相继把各自信任的“布尔什维克”安排在中共最高的领导职位上。这些人缺少领导集体中的群众基础,更缺少指导中国革命的经验,因而就谈不到威信和影响。他们一旦走上领导岗位,便以共产国际的旨意为其行动纲领,不可能发挥中央集体领导的作用。1931年10月,王明离沪赴苏与博古握别之际,做过这样的嘱咐:“万事都得请示共产国际,决不可擅自行动,更不得信任他人”④。此话反映了这些“布尔什维克”的心态,这既是王明主持中央工作时的剖白,也是对“代理人”的指示!博古真的这样做了,成为“王明路线”的坚决执行者,使中国革命付出了极大的代价。 4.为推行错误路线,“命令主义”、“惩办主义”在中央领导工作中盛行,使“极端恶劣”的“领导方式”得到发展。 遵义会议通过的《中共关于反对敌人五次“围剿”的总结决议》中有这样一段文字:“政治局扩大会议认为××(即博古)同志特别是华夫(即李德)同志的领导方式(重点号原文即有)是极端的恶劣,军委的一切工作为华夫同志一个人包办,把军委的集体领导完全取消,惩办主义有了极大的发展,自我批评丝毫没有,对军事上的一切不同意见不但完全忽视,而且采取各种压制的方法,下层指挥员的独断专行与创造性是被抹杀了”。⑤这是对“左”倾路线的决策者的错误作法的概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