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设计委员会从它1932年11月成立起,到1935年4月易名为资源委员会止,共存在了三年半的时间。在这段时间里,由于它是一个秘密机构,其活动鲜为人知。国防设计委员会究竟从事了哪些活动?其目的又何在呢?本文拟就一问题进行一些探讨。 一 1932年,由于日本帝国主义发动了“九一八事变”和“一二八事变”,中国人民的抗日怒潮一浪高过一浪。即使南京国民政府内的一些有识之士也纷纷要求政府及早做好反侵略战争的准备。1932年春,当时任南京国民政府教育部次长兼国民政府秘书的钱昌照,向蒋介石建议筹办一个国防设计机构,着手进行抗日的准备工作,蒋介石对此表示赞同,并让钱昌照着手筹办。 1932年11月1日,经过半年多的筹备,国防设计委员会正式成立,它隶属于参谋本部,①地址设在南京三元巷2号。蒋介石对这个机构十分重视,除亲自兼任国防设计委员会委员长外,还从军事委员会委员长的秘密经费中每月拨出10万元充做国防设计委员会的活动经费,②这在南京国民政府的其他机构中是不多见的。国防设计委员会是一个秘密机构,它的一切活动都不公开,对外只称“南京三元巷2号”。国防设计委员会为什么要保密?主要有二个原因:其一,国防设计委员会的许多工作属于军事机密,不便公开;其二,这个机构在国防设计方面是针对日本的,为了不刺激日本,避免中日间事态的扩大而采取了保密的措施。 国防设计委员会成立后,随即制定了《国防设计委员会组织条例》。11月29日,蒋介石将国防设计委员会组织条例草案正式呈报国民政府备案,并在呈文中称:“值兹国难当前,国防机务,万端待理,为集中人才,缜密设计起见,特设国防设计委员会,以期确定计划,从事建设”。③《国防设计委员会组织条例》规定:“国防设计委员会设委员长一人,总理全会事务;委员三十六至四十人,由委员长聘任”。④为了控制这个机构,蒋介石亲任国防设计委员会委员长。尽管条例规定委员长总理全会事务,但蒋介石并不负责具体事务,只是在重大人事变动或制定重大决策时才稍加过问。《国防设计委员会组织条例》还规定:“国防设计委员会设秘书厅”,并设“秘书长、副秘书长各一人”。⑤秘书长由翁文颢担任,副秘书长由钱昌照担任,具体负责国防设计委员会的各项工作。秘书厅下设一个调查处,一个统计处和一个专员室。 根据《国防设计委员组织条例》的规定,秘书厅职掌为:“一、关于国防事业之调查事项。二、关于国防事业之统计事项。三、关于文书之收发、分配、撰拟、保管事项。四、关于会议记录事项。五、关于职员之进退、考核事项。六、关于典守印信事项。七、关于会计、庶务事项。八、关于图书仪器等之购置、征集、保管事项。前项第一第二两款之职掌应置调查处、统计处专司之”。⑦由此可见,秘书厅及下设的调查处、统计处是国防设计委员会的实际办事部门。 就国防设计委员会所聘用的委员来看,首批委员共39人,除翁文颢与钱昌照外,还有黄慕松、杨杰、陈仪、周亚衡、林蔚、丁文江、陈立夫、王宠佑、⑧刘鸿生、穆藕初、曾昭轮、赵石民、陶孟和、刘大钧、吴鼎昌、徐新六、唐有壬、杨端六、⑨万国鼎、沈宗瀚、胡石青、陈伯庄、顾振、沈怡、颜任光、钱昌祚、周鲠生、钱泰、徐淑希、俞大维、谢冠生、裴复植、王世杰、蒋梦麟、胡适、杨振声、周炳琳。⑩1934年,国防设计委员会又增聘了一些委员,并按专业加以划分。其中国际贸易专门委员会委员有孙拯、(11)叶景萃、吴申伯等;电气专门委员会委员有王崇植、(12)朱其清、恽震(13)等;国防军备专门委员会委员有王守竟、洪中、(14)吴光杰等;国防化学专门委员会委员有吴承洛、范旭东、林继庸等;矿冶专门委员会委员有李四光、金开英、(15)孙越崎、刘厚生等;边疆研究专门委员会委员有向达、竺可桢、张其盷等。(16)这些人基本上是各界知名人士和专家学者,他们受聘国防设计委员会,有助于其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 《国防设计委员会工作计划大纲》指出:“本会工作的目的,在按现代的国防需要,及本国之物资与形势,以制成整个的国防计划”。(17)国防设计范围甚广,它不仅包括军事,还包括财政、工业、农业、资源、教育等诸多方面,正如钱昌照所指出的:“国防设计应该是广义的”。(18)为了制定完整的国防计划,国防设计委员设立了军事、国际、经济及财政、原料及制造、运输及交通、文化教育、人口土地及粮食等七个组,每组聘用一批专门委员,从事调查统计与研究工作。(19)现将各组主要工作分述如下: 一、军事组:一国的国防实力,最主要、最直接地表现在军事力量上。当时中国的军事建设及设施主要由军事委员会主持,国防设计委员会在这方面的工作,主要是中国军事现状的调查和拟定战时军备建设计划。在现状调查方面,军事组先后制订了64种调查表格,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分发各有关单位填送,以掌握第一手资料,以便在制定军备计划时参考。(20)在军备建设计划方面,国防设计委员会认为:一旦中国遭到敌国大规模进攻,“而依我之作战方略,所需军队每方面多者十万,少者三、五万,遂以援应补充之数共为五十万人,则即可以五十万现代的陆军为设计之起点”,“所需军队之人数既经拟定,则应按照现代的战争之需要,规定其编制以及所需兵器之种类及其数量。由此更按照一定的标准,计算所需弹药之种类及其数量”。(21)根据这一原则,从国防设计委员会成立到1934年5月的一年半时间里,军事组先后与有关军事部门拟具了《国防军事建设计划》、《国防军备十年计划》、《国防航空五年计划》、《兵工整理计划》等,并以此作为兵工生产及资源开发设计的依据。(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