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在保证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推动企业深化改革、促进企业全面发展、保持企业和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应当说,江苏各地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围绕“三个代表”,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指导思想更加明确,但要看到,一些深层次的认识分歧和思想问题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用中央的要求和企业面临的形势、承担的任务来衡量,为数众多的企业还存在着明显的差距,特别是企业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一般化”的问题还比较突出;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有企业党的建设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新课题。 一、新老三会(主要是党委会与董事会)的协调问题 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中,“新三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与“老三会”(党委会、工会、职代会)是国有企业两大管理系统,其中,党委会与董事会分别处于政治核心与经营决策中心的地位,它们之间的和谐、统一、密切配合,是国有企业改革的关键。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这是一种分层的权力结构和组织形式,即“新三会”体制(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权力框架的支点由厂长(经理)移到了股东会。尽管《公司法》保留了“老三会”(党委会、工会、职代会),但股东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职代会除了保护职工自身利益之外,不能对企业的经营方针、重大决策做出实质性的决定,董事会是公司常设权力机构,对股东负责,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免,董事会有权对公司重大事项做出决定,这与我们现有的党管干部,厂长经理由上级主管部门任命,党委是企业领导核心,职代会行使职工当家作主权利等一系列制度、措施截然不同。这就出现了一个无法回避的现实难题。新老三会的关系解决不好,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与加强企业党建工作便会双双落空,而企业党委参与决策将更加障碍重重。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后,国有企业党建面临一系列新问题,企业领导体制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有两点:一是新老三会机构和职能交叉、重叠,在实际运行中,往往相互冲撞、相互扯皮、相互取代。二是董事长、总经理与党委书记三者权责如何划分?如何在工作中避免“三心不合”、“三驾马车”的现象?目前,在一些书记、董事长和总经理分设的企业,存在着关系不协调,矛盾突出,内耗严重等问题。在党政“一肩挑”的企业里,由于目前企业缺乏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和制约监督机制,个别“一把手”素质低下,以权谋私,为所欲为。一些国有企业党组织的吸引力下降,职工对企业党组织的信任和依靠程度降低,甚至个别企业里党组织不如工会。因此,如何理顺企业领导管理体制,切实提高干部队伍的双重素质,成为国有企业改革成败的关键。 理顺企业领导管理体制,首先应理顺党委、董事会、经营班子三者间的关系,交叉任职,解决“三心不合”的问题。这种新的领导体制的基本框架应是:①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②股东大会是企业最高权力机构;③董事会是企业经营决策中心;④总经理是企业生产经营指挥中心;⑤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和监事会按照各自章程履行民主管理和监督职能。企业新的领导体制的运行原则、行为规范和具体构造,都应该服从这个框架的规定。这种新的领导体制的组织保证是配备好企业行政领导班子,让党委成员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相关规定和程序进入行政领导班子。要按照《公司法》和《党章》来建立企业内部的法人治理结构。我们认为,在具备条件的企业,党委书记最好由董事长兼任,董事长和总经理最好不要一人兼。政府主要抓好大的国有独资企业、控股公司的董事长和党委书记的选配工作,逐步改变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都由上级组织人事部门任命的做法。党委书记或副书记可以兼任正副董事长或副总经理,党员董事长或总经理可以兼任党委副书记。交叉任职明显地缩短乃至省略了党委会与董事会两大系统物质、能量、信息的交换过程,因而就减少了乃至消除了内耗,大大降低体制成本,国有企业两大系统运转自如,从而提高国有企业的综合效益。 其次,要理顺企业内部新老三会的关系。在工作职能上既要有适当的交叉,又要有各自工作的重点。设置党委机构和定员定编,要本着精简、高效、协调和“三个有利于”标准,根据企业规模的大小、生产经营的特点,合理设置党务工作机构和配备党务干部。要将那些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年轻同志,充实到党务队伍中来,调离那些不胜任党务工作的人,优化党务干部队伍,人员宜兼则兼,宜专则专。要加大力度,加快速度培养既懂经济又懂党务工作的复合型人才。对党务干部,要与同级经营管理干部在待遇上一视同仁。建立岗位轮换制度,在选拔干部时,应优先考虑经过生产经营和党务工作两种岗位锻炼过的优秀人才。 再次,新老三会特别是党委会和董事会要互相支持、互相尊重。在具体工作方式上党委会与董事会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这实际上是对党委会与董事会分权体制下的一种平面的联合,这种制度运行中的敏感问题是:谁来召集会议?现实中有的是两会的主要负责人协商召集,有的是轮流召集。无论是谁召集,会议都要发扬民主,互相尊重,要为企业获得更高的经济效益集思广益,献计献策,要从企业的整体利益考虑,不要狭隘地争大小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