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宗宪与明代抗倭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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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赵连稳,北京大学历史系硕士研究生。邮编:100087。

原文出处:
社会科学辑刊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K23
分类名称:中国古代史(二)(宋辽金元明清)
复印期号:1995 年 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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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要:抗倭战争是明朝历史上的重大事件,亦是明史的显著特征之一。明嘉靖中期,倭患日烈。朝廷以胡宗宪任抗倭总督后,才基本上奠定了抗倭战争的胜局。然而他曾阿附权臣严嵩、赵文华,故长期以来,史学界对其评价褒贬不一,以贬居多。笔者认为,身为抗倭主帅的胡宗宪,对击败在我国东南沿海猖獗侵扰的倭寇,贡献突出,表现非凡,对其功过应做实事求是的评价,恢复历史的本来面貌。

      抗倭功绩

      胡宗宪(?——1565年),字汝贞,号梅林,又号林龙川人。徽州府绩溪县(今属安徽)人。明嘉靖十七年(1538年)进士,历知益都(今属山东)、余姚(今属浙江)两县,后擢御史,巡按宣府、大同。三十二年(1554年)始,历任浙江巡按、巡抚、抗倭总督、兵部尚书。四十四年(1565年)仲冬日,服毒自杀于狱中。

      胡宗宪自任浙江巡按起,到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十一月以严嵩党事革职,始终参与和指挥抗倭战争。此间也是我国东南沿海倭患最重的时期。倭寇所至,“掳掠男女,劫夺货财”①。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倭寇袭击宁波、台州,“攻掠诸郡邑无算,官民廨舍焚毁在数百千区”②。三十三年,进犯浙、直,焚杀无数,仅昆山县“境内房屋十去八九,男妇十失四五”③。沿海人民生命财产遭受巨大损失,激起中国人民强烈反抗。胡宗宪顺应历史潮流,“以倜傥非常之才”④,抱定“贼一日不除,则臣一日不敢离军营;海上一日不靖,则臣一日不敢离海上”⑤的雄心壮志,领导抗倭战争七、八年,参加“大小数十百战”⑥,战功赫赫,为抗倭战争胜利立下卓越功绩。

      第一,水陆并举,建立沿海防御体系。明初注重海防,“陆有战守,水有战船”⑦,倭寇偶有骚扰。嘉靖三十二年(1554年)后,倭患频仍。这时明廷决定以胡宗宪任抗倭总督。他上任后,十分重视加强海防,并把苏、松地区做为重点,主张“防海之制谓之海防,则必防之于海;犹防江者必防之于江”⑧。以往抗倭总督于加强海防方面虽也曾有举措,但都未能形成防御体系。胡宗宪针对倭寇“去来飙忽难测”,“海涯曼衍难守”⑨,沿海地区随时可能遭受倭寇焚掠的情况,决定建立沿海防御系统。组织人员把沿海倭情、地理形势及抗倭措施编成《筹海图编》,指导抗倭斗争。“缮甲造舰”⑩,修造战船千艘,多置火器,配备佛郎机、鸟铳、火砖、喷筒、火箭等,由俞大猷、戚继光分率巡洋。福建沿海设立哨兵,置烽火门、小埕、南日、浯屿和铜山五大水寨,派驻军队捍卫海岸。浙江沿海设海盐、澉浦、乍浦三大水寨,招募苍山、福清等船78只布列各港口,以四参将六总兵统之,“不拘警报有无,而亲出海洋,严督各总戮力用命,以遏海寇于方来”(11)。明朝真正的水师是从这时建立的。

      第二,蠲免租赋,不“为倭贼殴民”。嘉靖年间,“南倭北虏”并存,军费开支浩繁。三十四年(1556年),额外增税,亩出兵饷一分三厘,加上其他名目众多的赋役征发和严厉的海禁,沿海居民“膏血为之罄尽”(12),生路断绝,敝衣枵腹,皆曰:“与其守分而瘐死,孰若从寇而幸生?”(13)部分百姓被迫加入倭寇行列。胡宗宪深感问题严重,指出:“凡此经费,虽一木一石,一米一钱,皆生民膏脂……加之以师旅,因之以饥馑,重困之以征徭,搜刮之以劝借,奈之何民不穷且盗也,是有司者,乃为倭贼殴民,而又何怪乎?”(14)他奏请朝廷宽限征收江南地区历年所欠加派、逋赋,并蠲免倭患重灾区钱粮。浙江省加派缎匹、工料等项银两,已达20多万,户、工二部还催查历年逋赋。时任浙江巡抚的胡宗宪上疏请敕户部,将加派本省的缎匹等项一一查清,除国家急需者严督依限征解外,“其余姑照苏、松事例,暂宽期限,其节年拖欠钱粮,暂且停征。及以后再有加派,一应钱粮,暂派别省”(15)。

      在胡宗宪疏争下,明廷除因自然灾害对东南地区减免赋税外,又多次在倭害严重地区大规模蠲免钱粮。他还根据需要,随时裁减水陆官兵,以减轻百姓负担。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十月,奏准裁去部分士卒及岁费银49.9万余两(16),有力地调动了广大民众的抗倭积极性。

      第三,整肃军纪,赏罚分明,身先士卒,同将士共甘苦。明朝中叶,军队腐败,“法令废弛”,卫所官兵“桀骜不训,顽钝无耻。驱之戎行,则恍然自失;责之城守,则恬若罔闻”(17),“平居则哨探不设,临阵则纪律无闻,上熙下恬”(18)。“脆弱之兵”、“纨袴之将”(19),正是明军状况的真实写照。胡宗宪认识到:“赏罚明而士心益以劝,军政肃而海贼不足平”(20)。即平定倭寇必须从整顿军政,严明赏罚,提高将士战斗力开始。

      嘉靖三十四年正月,柘林倭寇犯乍浦、海宁,陷崇海,杀死官兵多人。胡宗宪奏请“正失事诸人之罪”。巡抚、指挥、参将、把总以指挥无方,临阵脱逃,“各坐罪有差”(21)。参照协总指挥王鹏“备御无方”,使百余倭寇流毒三郡,数百军民被害,为推卸罪责,竟“割取阵亡之首冒报部下之功”,胡宗宪疏请对其“宜重究以彰大戒者也”(22)。对抗倭有功官吏则不次超擢。知县杨藏、千户周勇、监生乔镗等作战有功,“奖赏有差”(23)。吏员吴成器“敢死善战”,“量改郡职”(24)。唐顺之战功卓著,迁佥都御史。即使对同一人,亦赏罚分明。嘉靖三十四年七月,倭寇攻破杭州北新关,提督李天宠贻误军机被胡宗宪弹劾。同年十月至十一月,倭寇分掠绍兴府各县,李天宠率军斩擒300多人。胡宗宪上疏“请录巡抚都御史李天宠……等功”(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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