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的中越关系

作 者:

作者简介:
龙永行 云南省社科院东南亚所

原文出处:
东南亚纵横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K23
分类名称:中国古代史(二)(宋辽金元明清)
复印期号:1995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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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明代到清代鸦片战争前的四百多年里,是中越两国关系史上的重要时期,其政治、经济、文化诸多方面较之宋、元各代均有重大的发展。这一时期,中国的封建经济走向高度发达阶段,并有了新的资本主义因素萌芽,在和安南、占城等国的对外关系中,也较过去密切了。而这个时期的安南封建经济,也有一定程度的发展,反映在政治和对外关系中,更多地有赖于加强同中国传统的“宗藩”关系,以达到“奉正朔,保境而威其邻”的目的。

      (一)

      公元1368年(洪武元年),朱元璋推翻了元朝统治,建立明朝后,便遣使颁诏安南、占城等国,同他们建立了友好睦邻的关系。其时越南北部为安南国陈氏统治,南部为占城国统治。安南国王陈日煃于次年(洪武二年)派专使来贺,朝贡方物,并请封爵。占城国王阿答阿者亦于同年遣使来朝,并告安南恃强欺凌一事。朱元璋当即派遣翰林侍读学士张以宁、翰林编修罗复仁等分别持诏、印前往二国,封陈日煃为安南国王,封阿答阿者为占城国王,各赐《大统历》一本,织金文绮纱罗四十匹,并对他们的纷争进行调解,劝谕其“各宜罢兵息民,毋相侵扰”①。

      1399年(建元元年),安南黎季犛杀死陈日焜,屠戮陈氏宗族百余人,篡夺了陈氏政权。次年2月,黎季立其子黎汉苍为太子,自己称帝,改国号为“大虞”,年号“元圣”。于是陈亡。黎季嫠亦改名为胡一元,子黎汉苍改名为胡。接着,胡一元让位于胡,自称太上皇。胡奉表朝贡,托词自己是陈氏外甥,为众所推,权理国事,请求明朝正其名份,赐爵封位。1403年(永乐元年),明成祖遣使赍诏前往安南,封胡为安南国王。不久,黎氏篡权阴谋败露:1404年9月,原安南陈氏陪臣裴伯耆向明廷告发了黎氏父子弑主篡位、杀害忠良的罪行,请求明政府“哀无辜之众,兴吊伐之师,隆灭绝之义”②。与此同时,前安南国王之孙陈天平,由老挝军民宣慰使刀线歹遣使护送前来中国。陈天平以亲身经历向明廷痛陈了黎氏篡权谋位的经过,请求明朝政府“伐罪吊民,兴灭继绝”,帮助恢复陈氏的统治。明成祖知道自己受了胡的欺骗,于是派使诘责胡。胡自知阴谋败露,便假意上表谢罪,表示愿洗心革面,迎还天平,以君事之。并愿归还在此期间被安南侵占的广西禄州、西平州永安寨及云南宁远州所辖之猛慢等寨给中国。1406年1月,胡陪臣阮景真来中国,迎接陈天平。同年2月,明派广西都督佥事黄中等以兵五千护送陈天平归国。当黄中一行经过鸡陵关(今友谊关)将到芹站时,遭到安南十余万伏兵的突然袭击,陈天平被杀,明军死伤者不计其数。明成祖闻讯后大怒,于是决定对胡兴师问罪。

      1406年(永乐四年)8月,明成祖命成国公朱能为总兵官,西平侯沐晟为左副将军,新城侯张辅为右将军,率军数十万南征。行前成祖命令只准拿获黎氏父子及同党,其胁从无辜不问。并诫谕他们:“毋养乱,毋玩寇,毋毁庐墓,毋害稼穑,毋盗取货财,毋掠人妻女,毋杀戮降附,有一于此,虽有功不宥,尔其慎之。……罪人既得,即择陈氏子孙之贤者立之,使扶治一方,然后还师。”③明军遵守成祖的训谕,并于进军沿途发布檄文,揭露黎氏父子弑主篡位、暴杀无辜、侵占中国土地、掠夺占城财物等二十条罪状。大军一路秋毫无犯,进展十分顺利。1407年,黎氏父子被擒,安南事平。明军发榜,遍求陈氏子孙立之。其国之官吏耆老莫邃等上表,“言陈氏子孙尽为黎贼所戮,无可继承,请为古制,复立郡县。”④明从其所请,置交趾都指挥司、交趾等处承宣布政使司、交趾等处提刑按察司及军民衙门,直接由中央派员进行统治。

      以上是明朝对安南用兵的大体情况。其起因虽然十分复杂,而明成祖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尽宗主国的义务和职责,帮助维护陈氏王朝的封建统治,但不管怎么说,其性质是非正义的;及至事平,又置郡县进行统治,显然也是不合时宜的。此后安南各地的反明活动不断开展起来。1408年(永乐六年),爆发了陈简定、邓悉、阮帅的起事。次年,众又拥立陈季扩为皇帝,进行反明活动。1414年,二陈反明活动均被扑灭。1418年(永乐十六年),安南蓝山又爆发了黎利反抗明朝压迫的武装起义。义军受到人民的拥护,迅速地攻占了茶笼州、新平、顺化等地。1427年(宣德二年),黎利又连续打败广西、云南两路的明军,迫使交趾总兵王通与之盟誓退兵。1428年,黎利奉表陈情谢罪,贡代身金人、银人并送还明军溃散的官军马匹,请求明军班师。明军在黎利答应誓守“永为藩臣,常奉贡职”和立陈氏之后的诺言下,退回国境。此后黎利借口陈氏“实无见存”,明朝只好“俯从所请”,封黎利“权署安南国事”。从此安南又建立起了黎氏政权,中越两国又恢复了友好睦邻的关系。

      1433年,黎利卒,遣人如明告哀。次年,明派郭济持丰厚的礼品到安南祭奠。1437年春,明遣兵部尚书李郁为使,赍诏敕、金印赴安南,封黎利子黎麟为安南国王。麟亦遣人捧表和方物,如明谢恩。此后安南向明“常贡不绝”,两国的政治、经济关系得到了发展。据统计,从1368年(洪武元年)到1637年(崇祯十年)的269年中,安南朝贡79次,占城朝贡达72次之多。

      黎氏王朝传七世,嘉靖初年为莫登庸所篡。莫氏“窃据国城,阻绝道路,以致久废职贡”。明朝为行使对藩属国的权力,准备“兴师问罪”。后莫氏“畏威悔过,上表乞降,籍其土地人民,恭听处分”⑤。1541年(嘉靖二十年),明朝认为莫氏“情有可原”,遂降安南国为安南都统使司,以莫登庸为安南都统使,官从二品。仍令三岁一贡。到1597年(万历二十五年),黎氏驱逐莫氏,继为安南都统使,一直同明朝保持着宗藩的朝贡、册封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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