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空间美学理论的嬗变

作 者:

作者简介:
余开亮(1975-),男,湖南岳阳人,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美学专业在读博士研究生。中国人民大学 哲学系,北京 100872

原文出处:
河南社会科学

内容提要:

网络社会的到来使一种新型的网络文艺现象得以诞生,它极大地改变了我们的审美活动方式。网络文艺所呈现出来的美学法则对以往的美学理论形成了巨大的挑战。它的审美交互主体性、仿像审美客体和虚拟体验审美心理都有着全新的理论特征。揭示网络空间美学理论所产生的变化能使我们以一种健全的心态来认识网络文艺现象。


期刊代号:B7
分类名称:美学
复印期号:2003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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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J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905X(2003)04-0011-03

      文化现象的发展与消亡是与外在环境(包括技术)的挑战以及理论的应战关系紧密相关的。如今,网络技术的发展引发了人类生存方式的大变革,而关于网络空间(cyberspace)的伦理、美学、情感、交往和信息安全诸方面的问题也成了当今理论界的热点和亟待解决的问题。目前关于网络空间文艺特征的理论探讨,有一些论述完全离开了美学理论的支撑泛泛而谈,游离于美学视阈之外;一些论述虽不乏真知灼见,但主要是围绕着文学或影视等单个艺术门类展开的。因此,如何从哲学美学的高度并结合现有美学理论体系来应对网络文艺的挑战就成为一项很有必要的理论研究工作了。现有的美学理论虽然没有一个大一统的体系,但都会展开对审美主体、审美客体和审美心理过程的论述。实际上,审美主体、审美客体和审美心理过程这三个理论层面的问题也是美学理论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与现有美学理论相关联,下面就围绕着这三个理论层面展开对网络空间美学理论转变的论述。

      一、审美主体:主体性(subjectivity)——交互主体性(intersubjectivity)

      在现有的美学框架中,审美主体总是在与审美客体的相遇中得到自身主体性规定的,主体——客体模式或主体一中介——客体模式使得主体在审美活动中能以一种“距离”感来对待各种艺术作品,从而获得审美感受。具体到文艺活动中,这种模式又分化为作者——作品的创作关系以及读者——作品的欣赏关系。这里,作者与读者之间的交流是相当少的。这种创作主体与欣赏主体的脱节是由技术因素造成的。在印刷技术时代,写作和阅读关系的探讨在罗兰·巴特尔关于文本的概念中可以算是达到了极致。在巴特尔所谓的可读的文本中,阅读是围绕着作者主体性展开的。读者只能以屈从的态度去阅读它,要么接受文本,要么拒绝文本。在可写的文本中,阅读是围绕着读者的主体性展开的。虽然文本赋予了读者一种角色和功能,让他们参与到文本的写作中来,但这种写作仍然局限于读者的想像力和对文本解读的多义性上,对文本自身并没有形成冲击。读者和作者的直接交流依然存在困难。审美主体性理论可以说是印刷技术时代人的审美活动主体特性的理论总结。

      技术的发展总是改变着人类生存的方式,其中也包括人类主体的审美方式。结绳记事、刻木为文时代,主体只能通过身临其境去获取与艺术的交流;布帛纸张、铅字印刷时代,主体通过作品间接地获取与艺术的交流;声光影电时代,主体则如同身临其境却又间接地获取与艺术的交流。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更大规模地改变着主体与艺术交流的方式,网络空间中审美主体性理论开始让位于审美的交互主体性理论。

      交互主体性或叫主体间性,经胡塞尔、海德格尔等现象学大师阐发后成为哲学领域里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交互主体性理论与主体性理论不同,它以主体——主体模式或主体——中介——主体模式来确立人与人的交往关系,表明一种新型人我关系的确立。具体到文艺现象中形成的就是作者与读者紧密关联的模式:作者——读者或者作者——作品——读者模式。这种理论使得艺术的创作和欣赏紧密相联,从而使得艺术的生产和接受进入一个全新的空间。

      这种艺术创作与欣赏的全新互动最典型地体现在网络文学中。网络文学主要以两种形式存在,一种是“空中接龙”式的文学创作,另一种是依赖网络技术特征并大量使用网络语言的文学创作。空中接龙式的文学创作由多个人在网上合作完成,接龙的人必须在前一位作者的创作基础上对作品进行续写,如此类推。实际上,每一个参加接龙的人都既是读者又是作者,作为读者他必须积极参与到前文作者的创作中去,作为作者他又必须及时地反馈读者的想法。这种作者与读者的互动,很好地体现了审美的交互主体性。在另一种网络文学创作中,文学作品虽由一个人单独完成,但它往往不是一次性完成的。网络的即时性保证了作者能够在写出一部分作品后就将其公之于众,及时地从读者那里了解到对作品的评论和写作意见,并将这些读者的反馈意见体现在他以后的写作当中。大家熟知的痞子蔡、安妮宝贝、李寻欢、宁财神、邢育森等网络作家的作品大都是以这种方式完成的。网络文学独特的写作方式以及创作过程中作者与读者的互动关系在印刷技术和出版社机制下是无法实现的。正因如此,审美的交互主体性才在网络空间得到极大的彰显。

      随着电脑网络技术的发展,网络空间的审美交互主体性在电影、戏剧、音乐和绘画等多种艺术形式中得到越来越充分的体现。以电影为例,从1997年最早的互动电影《黯淡》的推出开始,影视界关于互动电影的实践就没有停止过。由中国北京音像网策划、央视电影频道参与摄制的《天使的翅膀》,就是采取边拍摄、边播出、边反馈的方式进行制作的。制作方让每个网民都参与到影片的创作中,让他们对影片的故事、演员乃至台词提出各自的意见,从而实现了创作人员与传播对象全方位的实时互动。而互动式的“可选择电影”的推出则更是为观众提供了一个参与创作的空间,观众不再是电影院里被动的看客,他能按自已的意愿去决定故事的段落、时间的长度和情节的进展,甚至还能对原作进行再创造。可以预测,网络空间的这种艺术实践会越来越多,而审美的交互主体性也会越来越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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