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泽厚前期美学思想的贡献及其局限

作 者:
章辉 

作者简介:
章辉(1974-),男,湖北武汉人,现为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博士后研究人员,主要从事西方美学和美学基本原理的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北京 100872

原文出处:
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

内容提要:

李泽厚前期的美学思想体现在对美、美感和艺术原理的论述上。客观社会说具有巨大的历史合理性,也有不可忽视的理论缺陷。


期刊代号:B7
分类名称:美学
复印期号:2003 年 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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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83-0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5587(2003)05-0066-06

      对实践美学的代表人物李泽厚的美学思想的评论已经够多的了。本文之所以把其早期美学单列出来考察,原因一是李泽厚后来的美学思想较前期有所变化,按此体例,易于观其流变。而如今许多批评实践美学的文字因为没有历时态度,许多解读隔靴搔痒,或断章取义,误读由此产生。二是从实践美学的历史缘起来看,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美学大讨论中,李泽厚首创实践论美学,把马克思的“自然人化说”引入美学研究,意义重大。站在世纪之交回溯这段历史,从其发源处看其逻辑建构,能够更好地看清实践美学的理论贡献及局限,也能更清晰地把握实践美学的历史命运。本文的“前期”指的是从李泽厚于1956年发表于《哲学研究》的论文《论美感,美和艺术》到写于1964年的《伯克美学思想批判》,大部分论文收在《门外集》和《美学论集》中。

      李泽厚前期的美学思想主要是客观社会说。在《美学论集》的第一页的注释里,李泽厚说,美学基本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即美的哲学,审美心理学和艺术社会学,他在美学讨论中的理论建构基本上围绕着这三个方面展开。本文也拟从这三方面把握其美学思想。

      一

      客观社会说的提出是在对蔡仪的客观自然说和朱光潜的主客统一说的批评中产生的。蔡仪的美学观最早可追溯到1947年出版的《新美学》。蔡仪认为美是客观存在的典型,美的本质是“种类的一般”,是事物的一种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属性,艺术美只是自然美的反映。针对蔡仪的客观自然说,李泽厚提出:“自然本身并不是美,美的自然是社会化的结果,也就是人的本质对象化的结果”[1](P25),只有通过具有历史规定性的客观的人类实践,自然对象上“客观地揭开了人的本质的丰富性”,成为“人化的自然”的时候,它才成为美的。自然的社会性是自然美的根源。李泽厚一再强调,美的产生根源于人类实践对自然的改造,当现实肯定着人类实践,带着实践的印记,构成实践的前提基础而与实践相一致时,现实对人就是美的,不论人在主观上意识到与否。所以,“美的本质就是现实对实践的肯定;反过来丑就是现实对实践的否定。……自然的美、丑在根本上取决于人类改造自然的状况和程度,亦即自然‘向人生成’的状况和程度”[1](P147)。

      美学大讨论是以批判朱光潜1949年以前的美学思想为契机的。1949年以后,朱光潜学习和接受了马克思主义,提出了新的主客统一的美学观。朱光潜认为,美是客观事物与主观意识统一的产物:“如果把‘美’下一个定义,我们可以说,美是客观方面某些事物、性质和形状适合主观方面意识形态,可以交融在一起而成为一个完整形象的那种特质。”[2]针对朱光潜的观点,李泽厚认为美是客观的,所谓客观,“是指社会的客观,是指不依存于人的社会意识、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不断发展前进的社会生活、实践”[1](P160)。实践本身是人类群体的对自然的客观的物质力量,社会生活本身就是客观的,美的客观性来自实践对现实的能动作用,而非主观的意识形态。李泽厚指出:“美的社会性是客观地存在着的,它是依存于人类社会,却并不依存于人的主观意识、情趣;它是属于社会存在的范畴,而不属于社会意识的范畴,属于后一范畴的是美感而不是美。”[1](P25-26)美感的社会性以美的社会性为其必然的本质、存在的根据和客观的现实基础。李泽厚对于美的结论是:“美不是物的自然属性,而是物的社会属性。美是社会生活中不依存于人的主观意识的客观现实的存在。自然美只是这种存在的特殊形式。”[1](P29)这里第一句话与蔡仪区别开,第二句话与朱光潜区别开,李泽厚关于美的基本思想由此奠定。

      李泽厚对车尔尼雪夫斯基“美是生活”的定义极为推崇。“美是生活”的定义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美是社会的;二,美是客观的。但车尔尼雪夫斯基并不理解生活的本质含义。李泽厚认为,如果对此加以唯物主义的改造,这个定义就很完善。所谓社会生活,即是生产斗争和阶级斗争的社会实践,人类社会就在这种斗争中发展着,这就是社会生活的本质规定和理想。“美正是包含社会发展的本质、规律和理想而有着具体可感形态的现实生活现象,美是蕴藏着真正的社会深度和人生真理的生活形象(包括社会形象和自然形象)”[1](P30)。这里引申出美的两个基本特性:一是它的客观社会性,不仅指美不能脱离人类社会而存在,而且还“指美包含着日益展开着的丰富具体的无限存在,这存在就是社会发展的本质、规律和理想,……它构成了美的客观社会性的无限内容”[1](p30-31);二是它的具体形象性,“即美必需是一个具体的、有限的生活形象的存在,不管是一个社会形象还是一个自然形象”[1](P31)。无限的社会内容通过有限的形象表现出来,美的两个基本特性是内容与形式的关系。

      美是具体形象,所以李泽厚在批评蔡仪的同时指出,美虽然并不在那些自然形式本身,但那些构成具体形象的某些自然属性却是构成美的必要条件,帮助着美的形成和确定。美是形象的真理,美与真不可分。朱光潜以海景和菜园为例,说明美不关功利,实用的并不一定是美的。李泽厚则认为,生活中美善是统一的,“但美不是与狭隘的某个个人的实用价值相一致、相统一,而是与整个社会生活的大实用价值相一致、相统一”[1](P32)。美与善不可分。在生活中,美是真与善的统一。

      自然美是讨论中一个众说纷纭的问题。蔡仪认为自然美就在自然物本身的客观的生物的、物理的一般特性;朱光潜、高尔泰用移情说来解释自然美,认为自然美产生于主观情感、主观心理对自然的人化,这种观点由于符合艺术创作和欣赏实际而赢得许多人认同。李泽厚则用自然人化来解说自然美。自然人化指的是通过实践,使人类与自然发生多方面的丰富的关系,从而使自然从客观上具有丰富的社会性质,使自然日益社会化,成为人的无机的身体,即“通过人类实践来改造自然,使自然在客观上人化,社会化,从而具有美的性质”[1](P93)。李泽厚认为这才是自然人化的深刻含义,高尔泰和朱光潜的移情说只有在这个基础上才有可能,移情现象不过是自然与人类的一定的客观社会关系在人类主观心理的反映,它只是美感之一种,它“以自然本身对人的客观社会关系的发展和改变为根据和基础”[1](P28)。随着人们社会生活的发展,随着实践不断对自然的改造和征服,自然与人的社会的客观关系愈来愈丰富多样,它的美也变得丰富和多样起来。由于自然美的社会内容丰富而朦胧,它给人们的情感和想像留下了巨大的空间,这就给朱光潜所说的艺术创造活动中的主观的自然人化以多样性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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