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认识论到本体论的跨越(下)

——卢卡奇与李泽厚美学比较

作 者:

作者简介:
阎国忠(1937-),男,河北昌黎人,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台州学院艺术学院特聘教授。北京大学 哲学系,北京 100081;台州学院 艺术学院,浙江 台州 317400

原文出处:
吉首大学学报:社科版

内容提要:

中国和西方马克思主义美学都经历了从认识论向本体论的跨越。卢卡奇把社会存在当作马克思主义哲学本体,从这种本体论出发讨论了审美(艺术)特性,但他的本体论没有给自然留下应有的位置,因而没有对自然美,对美的感性本质做出合理的说明。李泽厚把他的本体论叫做人类学本体论,并把审美与艺术置于人类本体之上。但是有关“工具本体”与“心理本体”的二元设定,使它失去了内在的统一性,并最终导致了美与美学本身的解体。


期刊代号:B7
分类名称:美学
复印期号:2003 年 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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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83-06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4074(2003)03-0023-06

      四

      卢卡奇着眼于为艺术或审美寻求一个本体论位置,为此,他着重讨论了艺术作为一种对象化活动、一种反映方式与劳动的同一性与非同一性;艺术与日常生活,包括语言、巫术、宗教以及科学之间的区别和联系;艺术在人与社会的再生产中的作用;艺术的意识形态性质及其在异化社会中扮演的角色。应该肯定,卢卡奇的大部分思想是合理的、深刻的。

      卢卡奇指出,劳动是人类实践活动的基本“模式”。劳动与其它比较复杂的社会实践,包括艺术,既有同一性,又有非同一性。前者在于目的论设定与因果性的共存性,后者在于“劳动本身以物质的形式实现了社会与自然之间的物质交换的全新关系,而绝大多数其它的、更为复杂的社会实践形式则不同,已经以社会与自然之间的这种物质交换,即人在社会中的再生产的基础,作为自己的无法扬弃的前提了”[1](P63)。这就是说,艺术和其它社会实践已经不再以“改造自然”为目的,而是以“改变他人的意识,改变他人的目的论设定”为目的了[1](P286)。而这样,在艺术及其它社会实践中,作为设定者的主体的作用发生了质的变化,并且这种变化了的主体也成了目的论设定的对象[1](P77)。

      卢卡奇指出,社会存在于再生产过程中有两种意义的再生产,一是社会自身的再生产,一是作为它的基础的个人的再生产。在他看来,“社会存在是由错综复杂地交织在一起的可抉择的链条构成的,同样,单个人的生活也是由这些相互连续和相互依存的可选抉择构成的”。所谓个性,“无非就是一个具体的人的一定可选抉择”,或者说是“他的诸多可选抉择所具有的这样一种此时此地的定在”[1](P282-283)。从第一次劳动直到内心精神世界的最微妙的决定,人总是在以自己的行为塑造和扩展着自己的周围世界,同时,也在把自己从一种纯自然的个别性塑造成某一社会内的某一个性。但是,无论如何,可选抉择总是由一定社会(阶级、阶层、家庭等)向人们提出的,所以,个性与合类性总有一种内在的趋同性。

      卢卡奇指出:“人是对周围世界作出回答的存在物”[1](P508)。无论人的自我意识还是社会意识都是在一种对象化和外化的作用下产生的。艺术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调节各种目的论设定中的利益冲突的手段,是人借以实现个性与合类性的必不可少的条件。艺术是“意识形态指路牌”。如果说哲学的核心对象是人类,那么艺术的核心对象就是人,是“在同世界和环境打交道时塑造自我的人”。艺术是对人格化的有意识的设定,通过这种设定,生动地表达人的合类性意向,对人类最深切思考的问题作出回答,把人纳入回归自我的历程中,而这种人格化设定是通过建构“纯模仿性构造物”完成的。

      卢卡奇还指出,与劳动一样,艺术既有目的论设定,又有对现实真实的观察,但有三点差别:一、劳动旨在生产一具体的客体,其对现实的把握以此为限;艺术的客体是与人相关的全部现实。二、劳动目的在于创造使用价值,这种价值的大小是确定的;艺术的目的主要不在创造使用价值,其价值是难以衡量的。三、劳动所创造的价值只限定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艺术,特别是优秀艺术的价值则可以绵延千百年之久[9](P654)。此外,劳动对异化是“中立”的,异化状态下也可生产出有目的的产品,艺术却内在地本然地把矛头指向异化。“艺术家是以真正的个性(这种个性蕴涵着具有追求人及其世界的自为合类性的深刻的、强烈的意向)的眼光来观察世界的,因而能够在这个世界的单纯的此在的基础上,在艺术的摹拟中产生一个反抗异化的,摆脱了异化的世界,这是完全不依艺术家本身的主观的、局部性的观点而转移的”。[1](P654)

      无疑,卢卡奇这里所阐发的观点对于建构社会存在本体论美学是十分重要的。这是基础,艺术作为本体论的全部问题只有在这个基础上才能讨论清楚。但是这里仍有一些问题值得商榷。

      卢卡奇把艺术与审美活动完全等同起来了。名义上谈的是审美特性,而实际上只是艺术特性。这样就重复了19世纪以来许多美学家的错误。艺术虽然具有审美的特性,但是艺术与审美活动毕竟不能等同。简单地说,艺术与审美活动有以下三点区别:第一,审美活动可以是独立的活动,也可以是依附性活动,即渗透在日常生活、劳动、语言、游戏、巫术、宗教、科学及艺术中,成为它们的伴生物;艺术则必定是独立的活动,政治、道德、宗教只是作为一种因素融入到艺术中,就像审美作为艺术的一种因素。第二,审美活动是单个人的活动,它的普遍性是建立在共通感的基础上的,因而是不可以传达的;艺术则是群类的活动,群类能够借助于艺术形象交流和传达彼此的思想情感。第三,审美活动体现的除了情感之外,也有某种社会意识,但它不能构成一种社会意识形态;艺术却基本上属于社会意识形态,这就是说,艺术承担着维护经济基础及其上层建筑的使命。正像卡西尔说的,审美不是艺术的本质。艺术虽然能够给人提供审美享受,但艺术的目的不仅仅是美,还有真和善,迄今看到的最伟大的艺术作品都是因为这三者完美地结合在一起才为世人所青睐的。

      审美活动所以常常是依附性活动,因为美与真、善融合在一起,纯粹的美是不存在的;艺术活动所以常常是独立性活动,因为艺术能够而且必须将真、善与美包容于自身。单纯以美为目的审美活动也不是独立性活动,因为其中的美已与真、善融为一体了。卢卡奇忽略了审美活动的依附性,从而忽略了劳动自身,以及语言、游戏、巫术、宗教及科学中的审美性质。马克思讲,“人是按照美的规律造型的”。如果把劳动看作是人类一切社会实践的模型,那么,应该承认“按照美的规律造型”是人类一切社会实践的共同特征。即使是人找到了艺术这种能以更充分地表达自己审美情趣的形式,也没能终止其在其它社会实践中对美的追求,相反,这种追求却随着艺术的发展而日益拓展了,丰富了。艺术与科学作为反映方式是决然不同的,作为审美的方式却是相通的,而且正是由于审美这个因素的存在,艺术与科学,人文精神与科学精神才在人们生命中融通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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