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83-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1769(2003)04-0005-07 雅克·马利坦(Jacques Maritain 1882-1973)作为新托马期主义的代表人物,对神学理论进行了全面的重整,写有60多部论著。他的神学美学也摆出了要全面参与西方美学的理论竞争的架势,以神学理论来统帅整个美学理论。其与美学相关的论著有《艺术与经院哲学》(1920)、《诗的境界及其它》(1935)、《诗的现状》(1938,与其妻拉依撒合著)《艺术家的责任》(1960),而《艺术与诗中的创造性直觉》(1953)是其理论代表。这本写于1950年代这个体系建造时代的著作,典型地显出了神学美学的宏大叙事胸怀,论述了与美学领域的重要问题。从书名可知,马利坦把创造性直觉作为理解美和艺术的最重要的中心,掌握了它,一切美学的问题都迎刃而解。因此马利坦的叙述是围绕创造性直觉展开,但从理论体系的角度和美学的时代课题来看,马利坦的内在逻辑思路是:一,考虑到20世纪思维从现象入手的特点,神学美学也从现象进入,当我们感到美的的时候,究竟是怎样的?二,从理论上总结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的成果,以托马斯理论为基础,加上自己的现代诠释,提出了美的理论。三,马利坦继承的是西方美学中艺术是美的典型代表的思路把艺术作为自己的研究重心。从而把诗与其它艺术区分开来,认为诗是艺术的灵魂,从而诗性是艺术的核心。而诗性关系到灵魂,而各门艺术都来自于灵魂,创造性直觉是灵魂的本质,而灵魂与上帝相关连,隐匿的上帝实际上成了艺术成功与否的标准。四,从神学美学的观点看去,一个宏大的美学理论可以如是展开:1、西方艺术从基督教开始,经历了四个阶段,其历程为一步步按照西方的方式走向神学的呈示。2、西方的艺术发展,以文学为例,从诗到戏剧到小说,同样是一步步进入神学的深邃。3、非西方艺术,印度艺术、中国艺术、伊斯兰艺术,甚至前基督教的希腊艺术以另一种方式表现为神学美学的呈现。从而,神以及由神而来的人的灵魂是一切美与艺术的核心。下面我们就从马利坦的内在思路来展现其神学美学思想。 一、美:从现象到本体 对一般人来说,美是由审美现象引起的。现实中的美首先表现为人(主体)与自然(客体)的一种关联。这是为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审美心理学派讲得很多的一件事。但审美心理学派如距离、直觉、内摹仿、移情等都是从理性立场去看人(主体)与自然(客体)关系,而马利坦却是从神学的观点去看的。他认为,在审美中,是人与自然的相互渗透,即人遭到自然的侵入,自然也遭到人的侵入。在审美的相互渗入中,一方面人与自然都还是独立的存在,另一方面二者又神秘地混和在一起。美就表现在这种“神秘的混和”中。审美对象里面始终有人的尺度存在。马利坦区分了三类审美对象,一是明显的人工美,如科学上一道绝妙的证明题,艺术品中一种美的抽象安排,一件阿拉伯镶嵌工艺品;二是自然中的优美,如鲜艳的小花,热带的小鸟,朦胧的夕阳;三是自然中的壮美,如崇山峻岭,原始森林,无垠的沙漠,喧腾的瀑布,浩瀚的大海。这三类美都有人的精神隐藏于其中,都因人而成美。在面对人工美中,对象把智性的协调与连贯归还给人,在自然优美中,自然物的形色符合了眼睛的有节秦的注视和放松的需要;在自然的壮美中,它吸起了人心的畏惧与挑战。就美的分类和美的感受而言,马利坦讲的都是自柏克以来已经被历代美学家讲得很多很清楚很丰富了的老生常谈。对马利坦来说,主要是面对这些大家熟知的现象,不仅讲出人与自然在审美中的相互侵入,还要追问这种相互侵入的终极原因,点出相互侵入对人的“冲击”和“唤醒”:美何以产生冲击性?唤醒感的意义何在?这就得从美的现象转入美的本体。 作为一个托马斯主义神学家,马利坦着重讲了两位在美的本体论对托马斯的美学理论有过决定性影响的人物。一是柏拉图,他使美成为形而上学沉思的问题,也以说是美学的开创者;二是亚里士多德,亚氏关于形式即本体的概念,对美学的思考方式也有重要影响。对马利坦来说,重要的不是要讲清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美学,而是通过两位古希腊的巨人给托马斯一种历史厚度。马利坦是从托马斯的美学定义来开始自己的美学本体论的。托马斯说,美有三个基本特征或三个组成部分:一,完整;二,比例或和谐;三,光彩或明晰。这里,第一和第二个特征都可以既从本体上又从现象上得到解释,从本体上,这是存在的性质,从现象上,这又是审美的性质,当事物使我们愉悦时,我们既感到完整,又感到秩序。但第三个性质时,容易错解,在马利坦看来,这光是本体的照耀,它不但使前两个特征有了本体的意义,也把前两个特征在现象上的体认提升到本体的高度。当人们感受到形式的光彩时,其实观照的是神秘的光彩。完整、比例或和谐因为光彩而显出了本体的超然的性质。我们之所以对各种性质不同的事物都感到美,可以用美去言说各种性质不同的事物,就是在于美在本体论上的统一性。因此,马利坦下定义说:“美是所有统一的超然物的光彩。”[1](P137)这使我们想起普罗丁关于美的定义“美是一的光辉”。马利坦的定义基本上与之相同,只是更强调了“超然”,但正因有了这一强调,他对美的本体和现象都有了不同于前人的神学言说。超然就是:一,超越于各种分类;二,渗入一切事物。因此,美处处涌出,四下蔓延,富于变化。这里就产生了一个观点,当理性美学家对美进行分类时,只是对美所在的事物进行分类,而不是对美分类,但他们错把这种事物分类当成美的分类,从而看不到美的真正本体。对于马利坦的神学美学来说,所有事物的存在皆源于上帝的美。 从美的本体的超然性出发,马利坦演出了一种有趣的神学美学理论。在上帝的眼中,存在着的一切都是美的。但是对人来说,却并不是一切都是美的。因为人要感受美,得运用肉体感官,事物适合人的的感觉,才被觉得是美的,反之,就是丑的。丑是什么,是被人睹见后的不快。这种不快在很多情况下,并不是事物的性质对人有害,而是它们与人感觉的内在比例或和谐不相容。如果不从感觉,而从纯粹的智性出发,正如毕达哥拉斯早就意识到的一样,一切事物都是一种时-空中的存在,人的智性则以在数字、尺度、位置、物理能量、物理性能这些方面去认识事物,丑也不存在。之所以这样,还在于前面的神学美学的基本设定,在上帝眼中,万物皆美,在人眼中,物有美丑。哲学美学当然不会同意马利坦用一种科学认识与审美观照的差异来证明神学美学的基本观点,但是马利坦由此引出的另一个重要美学问题却是值得重视的。正因为在上帝的眼中万物皆美,人可以通过艺术从丑的事物和其它非美的事物去发现美,化丑为美,转怪为美,变悲为美。由此,艺术对于美学的重要性和对人类的重要性呈现了出来:第一,艺术使人从人本来不知其美的事物中发现美。第二,艺术把人从人的美提升到神的美。第三,艺术使人趋向神圣。“我们只是在乔托以重山迭嶂取代中世纪早期艺术的金色背景之后,才意识到山岳之美。当你漫步罗马时,你的愉悦部分地取决于皮拉西尼……当纽约地铁灯火齐明时,一个在那儿作艺术旅行的享乐主义者便能欣赏一幅幅塞尚和贺加斯的绘画展品,或者梵高和修拉的绘画展品。”[1](P20)正是从这种神学美的超然性出发,马利坦得出了一个富有思辨意味的观点。美不简单地意味着完美,因为世俗意义的完美意味着人固步自封,而是一种现实的“匮乏意识”,匮乏和不足使人趋向对现世的超越,使人趋向神圣。真正的美在这匮乏不足中闪现。从这一观点,我们更能理解西方现代艺术的努力和意义。也因此,可以理解在马利坦的神学美学里,不是美的本体论而是艺术本质论成为论述的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