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83-06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942X(2003)04-0095-06 晚清王国维的美学影响非常之大,因为在方法论上开了中西哲学、美学比较的先河,哲学史家、美学史家和文学史家都把他尊为中国近代美学的第一人。王国维读过不少西方哲学著作,其中有文德尔班的《哲学史》、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更多的是叔本华,还有尼采,等等。冯友兰以为王国维对诸西方哲学理解颇准确。三十岁上,王氏写下了一段后来非常出名的话:“哲学上之说,大都可爱者不可信,可信者不可爱。余知真理,而余又爱其谬误。伟大之形而上学,高严之伦理学,与纯粹之美学,此吾人所酷嗜也。然求其可信者,则宁在知识论上之实证论,伦理学上之快乐论,与美学上之经验论。知其可信而不能爱;觉其可爱而不能信。此近二三年中最大之烦闷。”[1](p.473)所谓“可爱者不可信”,就是指康德、叔本华的“伟大之形而上学,高严之伦理学,纯粹之美学”。王国维清晰地区分认识论、伦理学和美学,是中国近现代之交思想家中较早具有美学学科理念的一位杰出的先行者。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王国维借助于德国哲学家叔本华的直观理论,以及叔氏本人所借重的佛教哲学,来发明中国美学的境界—意境,同时涉及审美无利害、物我关系、时间空间意识等基本的美学问题。正是因为他大胆地在比较中以德国美学来激活古典美学,将中国的文艺现象从纯粹经验视角深研之,引导了中国美学的近代化进程,并且使它本来的可爱之处愈加凸显出来。美学史界一致首肯:王国维使中国传统美学的境界-意境问题在中西文化比较的背景中空前地明晰起来,凸显了出来,境界—意境从此成为古典美学最具概括性、最高级同时也是最神秘的范畴。他不愧为中国近现代美学伟大的启蒙者。 一、纯粹直观 王国维《叔本华之哲学及其教育学说》一文再三揭明,叔氏哲学的基本方法即是直观主义:“叔氏哲学全体之特质,亦有可言者。其最重要者,叔氏之出发点在直观(即知觉),而不在概念是也”。在直观当中,人摆脱了意志,也就是摆脱了欲念,同时也摆脱了作为意志主体生存方式的时间和空间。因此,这个直观是纯粹的直观。叔本华认为,处于这种直观之中的人,是离却了欲念之痛苦的,入于涅槃之境的。 直观的对象为“实念”。王国维申叔氏之说曰:“美之对象,非特别之物,而此物之种类之形式;又观之之我,非特别之我,而纯粹无欲之我也。夫空间时间,既为吾人直观之形式;物之现于空间者皆并立,现于时间者皆相续,故现于空间时间者,皆特别之物也。既视为特别之物矣,则此物与我利害之关系,欲其不生于心,不可得也。若不视此物为与我有利害之关系,而但观其物,则此物已非特别之物,而代表其物之全种;叔氏谓之曰‘实念’。故美之知识,实念之知识也。”[1](p.321)这样一种“非特别”的、“代表其物之全种”的“物”,它没有时空的规定性,为“纯粹无欲之我”所观,就是“实念”。实念即柏拉图式的理念,它成为直观的对象。纯粹直观赖以成立的审美二原质“纯粹形式”和“纯粹之我”(“无欲之我”),以及“超越时空”、“无利害”诸审美的基本观念,都内涵于此形而上之实念。 纯粹直观建基于物我关系的消弥,自然美因此而生。王国维认为,一般人的知识,局限于物我关系,只看到某物对自己是有利害关系的,而且没有看到此物的全部,仅是看到它与我相关之一部分而已。自然界的林林总总,都对人有直接或间接的关系。“苟吾人而能忘物与我之关系而观物,则夫自然界之山明水媚,鸟飞花落,固无往而非华胥之国,极乐之土也。”[2](p.3)脱离了物我关系的自然物,就是直观所对的纯粹现象。 论到艺术,王国维阐发叔氏曰:艺术既不表现概念,又不表现“个象”,而是以“个象”代表某物之一种之“全体”,这样一种全体的个象,就是所谓实念,故凡艺术品无往而不是直观的对象。像建筑、雕刻、图书、音乐等艺术门类,通过听觉或是视觉作用于人,那是直观,而诗歌、戏剧和小说等,虽然要借助于概念以唤起我们的直观,不过它们的价值完全取决于其能否直观。诗歌之所以多用比兴,就是这个原因。可见,无论是自然美还是艺术美,直观均为王国维美学的核心观念。 王国维大量吸收叔氏哲学美学,并将之集中到直观的理念上来,为自己解决中国的美学问题准备了条件。值得注意的是,王氏早于《人间词话》四年的《孔子之美育主义》(1904)一文,论及“无欲之我”时提到了“境界”:“无欲故无空乏,无希望,无恐怖;其视外物也,不以为与我有利害关系,而但视为纯粹之外物。此境界唯观美时有之”。文中将“境界”一词分别冠于道德、物质和审美之前,表明此时它还没有特定的意义,不过,王国维援引了康德审美无利害和叔本华“被观之对象,非特别之物,而此物之种类之形式;观者之意识,非特别之我,而纯粹无欲之我”的审美二原质,已经将此“境界”定位于纯粹直观或纯粹直观下的纯粹之物。不可否认,纯粹直观早在1904年已经成为王国维美学的基本理念,境界则是它的中国称谓。 二、境界—意境 境界一语来自佛教,对此学界大体无异义。佛教认识论以为,人的“六根”眼、耳、鼻、舌、身、意及其所对之对象,可以称为法、尘、色、相、意等,也可称为境。在这些名号之中,境是最虚灵的一个。作为人心的刹那逗留之地,它意指心灵的某种非理性的神秘状态,西方哲学康德以降的概念直观或直觉与其涵义相近。 王国维在境界与意境两词间颇为踌躇,虽然学界大多认为两词可以互文,我还是把它们联结起来,称为境界—意境。这种联结至少有两个好处:其一,体现出此观念的佛教语源;其二,境界一词不可拆分,直观的意味更强,更为原初,意境则可以别为意与境,更多地针对艺术创作中的主客之别,如果径以意境概之,往往会把其原初的认识论上的意义给忽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