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美先驱 承前启后

——论王统照早期的美学思想

作 者:

作者简介:
姚素英(1950-),女,吉林农安人,吉林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主要从事现代文学研究;吉林师范大学 文学院,吉林 四平 136000 李秀云(1963-),女,吉林敦化人,吉林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从事文艺学研究。吉林师范大学 文学院,吉林 四平 136000

原文出处:
吉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

内容提要:

现代著名作家王统照不仅以文学创作闻名于世,而且是继王国维之后,建构了较为系统的美学思想体系的早期美学家。早在“五四”前后,他就发表了一系列美学论文,对于美育、美的本质、美感、审美形态,审美心理以及其它文艺美学问题都阐发过独到的见解。他提出为人生,为改造社会而美育的思想,是一种实践性的美育理论;显示出马克思的美学基本原理对其影响的印迹;而对于审美心理的描述所阐发的“心理距离”说,融合着个人创作的审美体验。他对“真、善、美”审美原则的论述,见解独到、引人深思。本文从三个方面论析了王统照在中国现代美学初创期,在理论建设方面所作出的重要贡献,以引起美学研究界对他的重视。


期刊代号:B7
分类名称:美学
复印期号:2003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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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I2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5674(2003)01-0066-06

      一

      “五四”新文学运动,不仅使创作层面显示出繁荣兴旺的景观,也给美学理论的倡导注入了新的活力。王统照早期的美学观,人们习惯以“爱与美”一语带过,其实,这位新文学拓荒者的美学思想要远比这种认识宽广深刻得多。早在1919年前后,他就发表了一系列美学论文。稍后,又在文艺美学方面不断阐释自己的美学思想。他的见解包括对美育思想的阐发,对美的本质、美感、审美形态、审美心理、审美原则的独特看法,尤其是对创作心理的描述,创作方法的介绍以及文学批评理论的建树,表现出多元化、深层次的意蕴,在当时颇具创新意识。其独特性和丰富性不仅有利于促进新文学事业的发展,而且对于当代美学研究也不失为有益的借鉴。

      中国近现代美育思想的倡导,始于王国维。他在《论教育之宗旨》一文中把教育分为“心育”和体育两个大的方面,又将“心育”分为“智育”和“美育”两个层次。一方面,他强调美育作为情感教育的特点,同时也认为美育应是德育与智育的手段,准确地阐释了三者之间的关系。应该说,在美育倡导的拓荒期,王国维从教育的终极目的着眼,从教育的分类入手,明确地指出了美育的特点与作用,不仅开了这一研究领域的先河,而且显示出宏阔的眼光和全面的视角。辛亥革命之后,高张美育大旗的主将是北大校长蔡元培,1912年,他在《对于教育方针之我见》中把美育列为国民教育的宗旨之一,后来又把体、智、德、美并列为“四育”。“五四”新文化运动初期,他又提出了“以美育代宗教”的口号。蔡元培十分重视美育在民众中的普及与实施。他创办美专、音专学校,开设美育课程等举措,在当时堪称首创之举。在美育思想方面,蔡元培还提倡“美感”教育,以美感陶养为目标使人形成高尚的道德情操,进而形成完美的人格。王国维与蔡元培在中国近代美育史上大力倡导美育功不可没,然而,一种先进的社会思潮或文化思想最初的倡导却是很难作到一呼百应的。清末民初,他们倡导美育,在当时荒凉寂寞得如同古战场的社会环境中,显得曲高和寡。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北京中国大学年轻的大学生王统照起而呼应,这位“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先驱者,在中国现代美学史上可谓少年先锋。1919年前后,他在北京《中大学报》、《曙光》等杂志上,连续发表了《美学浅说》、《美育的目的》、《美性之表现》、《美之解剖》、《美与两性》等一系列美学论文,初步形成了自己的美学思想体系。其中,1919年发表在《曙光》上的《美育的目的》和与友人的通信便是重要的美育论文。总体观照他的美育思想,从教育的目标着眼,以美育陶冶性情,启迪民智,改造社会和人生,他的美育观念与王国维和蔡元培有共同的倾向。微观审视,他在阐述美育对象,美育特点和美育目的时,又时时体现出个人独特的视角和见地。

      众所周知,王统照是文学研究会的成员,他的美学思想是和“为人生”的宗旨一脉相承的。他倡导美育是以有益于改变世道人心为终极,试图以美来教化国民,陶冶人心,改造社会,造福人类。他不是形而上的倡导,他阐述的是一种为人生的实践性美学理论。

      王统照认为,人的精神世界必须用美来“启化涵溶”。他说:“人类的情感,未能优美调和。所以人的品行天性,都为外来的物欲所遮蔽。到处是‘小我’的意见不能化除,公正良美的本能不能‘光被世界’”。[1]美有改换人心的势力,能将所有的感觉理性全为美所支配,所驱使,一切恶浊的心里,邪恶的行动,不用拒绝,自可消灭。在他看来,美是人的本性,人所异于动物的两性之爱,是人类“恒久而完美”的精神,也是美的重要内涵。美是爱的目的和归宿,所以他把异性之间的“真爱”也作为自己的美育内容来提倡。他认为实现了爱,则可“泯是非,忘名实,无人我。”“因心理上的改变,遂能改变人生,其效力如此之大,都是美的力量”。[1]他认为美育不仅能改变人生,而且还可以救国:“若要着手救这沉沦的社会”,根本问题“便是教育”。他说“美育是什么?便是超乎物质对象的一种高尚快感而引起人类自然灵明的教育”。“世界上的纷乱,人类的不安全,大而至于攻城掠地的惨剧,小而至于睚眦意气的恶德,都是没有美育的缘故。美育是一个改造人间的福音,铲除万恶的利器”。“美育这二字,是要将人类引至高尚愉快光明的地方去,将他们那些无论肉体上的痛苦,精神上的烦闷一概除去,使人生达到安善之地”。“美”这件东西,实在具有俗话所说转移乾坤的本领。[2]

      王统照认为美育能达到两种目的:一个是心理学上的目的,一个是社会上的目的。美育的主客观目的又是互相统一,和谐一致的。关于心理学上的目的是指美育在主观上可以净化人心,净化情感,陶冶情操。他说:“美在心理学上的意义,是以高洁的景物、思想、教化,以达于人类之纤维,感官应之,而起超绝一切的快乐,使外物与感官相调和,感官又与情绪相调和,于是引起人性的本能冲动,而生出选择的概念。所以精神萎靡可以使之焕发,心思郁闷,可以使之畅快,因心理上的改变遂能改变人生,其效力如此的大,都是美的力量。”[1]

      王统照提出美育社会上的目的,主要是从实践的角度强调美在陶冶人心的同时,也具有改造社会生活的作用,客体经过人的实践创造而成为人化的理想世界。他认为,如果以音乐,绘画,雕刻,演剧或文学作品实施美的教育,美的社会影响便会扩大,“能以将人的理性、感觉、随与俱化”,而美育在人们日常生活中,诸如环境保护,房屋的选择,房间的布置乃至衣著服饰等方面都讲究美感,“使人一见一闻都能生出调和的感想”,那么美的意念,自然可得,可见,他提倡的美育心理学上的目的和社会上的目的是相辅相成,融合在一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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