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81X(2003)02-0174-05 自我确证是指主体从对象身上以类似直觉的方式意识到自我的存在。它是广义的自我意识的一种特殊方式,在表现形式上与作为感性的低级认识形式的直觉相同,但其实质却是一种理性的判断力,其有效范围局限于伦理道德和审美领域。 一、自我确证在审美中的地位 人类历史上所涉及的审美现象,古人从各个不同方面对其根源进行了猜测,但都擦肩而过,以致现代人除了重复柏拉图的“美是难的”这一感慨之外,就只能围绕“美不可定义”或“消解美”做文章了。这种局面的形成,与美学界对审美中的自我确证的作用认识得不清楚很有关系。我们认为,自我确证是审美得以进行的必要条件。有它,对象不一定美,无它,对象必不美,凡美,其中必然包含着自我确证。德国古典美学所强调的审美活动与实践活动的差别,其标志只能归于自我确证。如席勒讲“想象力一旦创造一种自由的形式,便立刻从这种物质游戏飞跃到审美游戏了”[1](第219页)。“自由”就是以自己为目的的生存境况。而以自我为目的,就需要确证自我,发现对象对于自我的意义,而不被“客观意义”遮蔽自我的存在。劳动与审美之间其实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黑格尔在其《美学》中所举的两个例子常被国内学界用来说明劳动对象化是美的充分条件,其一是小孩向水塘丢石头,水面泛起的波纹使小孩高兴;其二是古希腊英雄时代的英雄,自己制造自己的用具,处处体现出创造的欢乐。其实,这两个例子不仅为我们展示出劳动对象化是审美的必要条件,而且还向我们展示出另一个审美的必要条件——自我确证。 在理想的劳动——即以自我确证为目的的劳动中,劳动和审美是同一的,但在现实生活中,更多的情形是:劳动的功利性遮蔽了自我确证。劳动的功利性在对自我确证的否定中极容易转化为异化。在功利性过强的劳动中,自我确证能力根本无从凸显,即使此时还存在自我确证,这种自我确证的对象也不过是一扭曲了的自我。只有相对完善的主体才能在淡化功利性的情况下实现审美自我确证。如果劳动对象、劳动成果仅仅作为主体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成果而存在,而不是作为自我确证的对应物而存在,它就还不是美的对象;只有它实现了对主体的自我确证,这时,对象化才凸现出其审美意义。 马克思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精辟地论述了对象化和自我确证对人的重要意义,并认为理想的社会应是“对象化和自我确证……之间的斗争的真正解决”[2](第77页),而这种理想社会中的人类活动由于没有分工的约束,具有明显的审美性。在马克思,“自我确证”被充分重视,《手稿》中频频出现“直观自身”[2](第54页)、“肯定自己”[2](第50,82页)、“自我享受”[2](第81页)、“对我的本质力量的确证”[2](第82页)、“确证自己”[2](第83页)、“自我确证”[2](第77,127,128,130页)、“自我肯定”[2](第128页)、“自己的最后的确证”[2](第131页)等概念就说明了这一点。马克思虽然没有直接说自我确证是审美的一个必要条件,但在对理想社会的展望中,他相信审美与自我确证是必然联系在一起的。但是这些关于“自我确证”的论述并没有引起国内学者的充分重视,大多数人只见“对象化”而不见“自我确证”。 我们认为,审美的必要条件,至少应该有两个:对象化和自我确证。对象化这个条件随着实践美学成为我国美学的主流而被充分重视,但对自我确证的认识还远远不够。如果我们不放弃对美的形而上探讨,那我们就不能再绕过自我确证这一概念! 二、自我确证的作用机制 将“自我确证”等同于一般的感性直觉,导致在分析包含自我确证的审美过程时,就不可避免地堕入认识论美学的泥潭。因此,在确定自我确证在审美中的地位之后,还有必要分析自我确证的作用机制。 自我确证是一种特殊的自我意识,在自我确证中,大脑思维并非严格遵循概念的逻辑规则,而是遵循情感的逻辑从物象反观自我这一印证过程。它是主体的理性能力发展到一定程度的结果和表现,作为一种价值的评价活动,它以情感的变化为标志,而不是以生理反应作为标志。自我确证之所以常常被人们理解为一种感性的活动或感官的机能,是因为这样一个判断过程并不像一般的价值判断那样需要较长时间的延续,而是在瞬间就触发起这样一种情感变化,这就容易使人们将其等同于某种能引起刺激的感性认识活动。自我确证的瞬间突发性,只有在意识发展的高级阶段才是可能的,它是理性长期积淀的结果。从动物性感知的直接性这样一个正题,经由意识活动的程序性这样一个反题,再到自我确证的类似直接性这样一个合题,体现了人类理性能力的不断发展。只有在理性的高级阶段,意识才可能以感性的、直接的形式去承载复杂的心意机能。 审美的自我确证与一种空洞欲望的实现有关,“——为什么在我们的天性里安置着这种自知为空洞欲望的倾向呢?这是人类学的一个目的论的问题。这好像是:在我们确知我们具有实现一个目的的能力以前,如果我们不去使用这些力量,它们将大部分变成无用的。因为一般地讲来,只在我们试用我们的力量时,才认识到我们的力量。所以,这类空洞欲望的幻觉只是我们天赋里一种有利倾向的后果”[3](第228页)。康德将欲求机能的这一有利的倾向和判断力的合目的性联系起来,因为判断力的合目的性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在自我和对象(普遍和个别)之间建立起一种因果联系,对象的原因不是别的,就是发现对象的自我。这里的对象,康德并没有将它和物自体联系起来,而是和现象联系起来,这种对象实际上就是主体用先验的形式、范畴去规定它的结果,主体所做的就是从现象角度去理解它,也就是将它理解为一种自我赋予的意义,显然,这里的因果性是很清楚的,而对象的这种因果性——合目的性正是确证自我的必要条件。按康德本意,欲求机能属于实践理性领域,但在我们的理解中它有一种更广泛的适用性,因为它也符合艺术和审美的实际,欲求机能满足了自我确证的要求,空洞的欲望的幻觉确证了主体的潜在的本质力量,在审美中尤其如此,因为这种被欲求的空洞对象超前使用了、确证了那尚未具备的本质力量,与现实的实践活动的自我确证有类似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