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美学会通与对话的个案研究

——庄子与康德美学自然观比较

作 者:

作者简介:
宋雄华(1973-),男,湖北武穴人,南京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文艺学博士生,江汉大学人文学院讲师,主要从事文艺美学和比较诗学研究。南京大学 中文系,江苏 南京 210093

原文出处:
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

内容提要:

庄子和康德都特别重视美的自然特性,但庄子强调的是自然美本身的自然特性,康德强调的是艺术美中见出的自然性;庄子重视的是自然而然的没有见出主体实际创造的自然美,康德重视的是自然而然地体现了人的主体创造性的艺术美;文章还从中西文化差异及庄子和康德美学生成的特定文化背景等方面,细致探究了他们美学思想中的这些“同中之异”和“异中之同”产生的深层原因。


期刊代号:B7
分类名称:美学
复印期号:2003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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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83-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2456(2003)01-0061-05

      一、庄子美学自然观述略

      中国古代美学一贯崇尚自然,以自然为美。自然审美意识深深地积淀在中华民族的文化心理结构之中,铸造了独具一格的自然审美观。追根溯源,这种自然审美观源于庄子,庄子思想的核心之一就是“自然”。司马迁在《史记·老子韩非列传》中指出:“老子所贵道,虚无,因应变化于无为,故著书辞称微妙难识。庄子散道德,放论,要亦归之自然。”概而言之,庄子美学的自然观主要表现如下:

      首先,庄子极为推崇“天地之美”(自然美)。庄子说:“夫天地者,古之所大也,而黄帝尧舜之所共美也。”(《天道》)“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圣人者,原天地之美,而达万物之理”(《知北游》)。在此,庄子非常明确地指出了美存在于“天地”——大自然之中。庄子的这些看法,是要人通过对自然的观察而不是到某种超自然的神秘的精神世界或天国中去寻求美,这对后世中国美学和艺术的发展起了积极作用。然而,“天地”何以会有美呢?在庄子及其后学看来,因为“天地之美”体现了“道”的自然无为的根本特性。庄子站在泛神论的立场上,热烈赞颂了天地的自然无为,认为那生出万物的“道”就是自然而然地发生的。人如果懂得这个道理,“游心”于那自然无为地产生出万物的“道”,体验“道”的自然无为的本性,并以之作为人世生活的根本原则,一切纯任自然,不为利害得失而劳苦奔波,这样人世的生活也就像天地那样“有大美”,“备于天地之美”了。

      庄子及其后学认为自然无为是最高的美,看似玄虚,实际上恰好从最根本的意义上朴素而深刻地抓住了美之为美的根本特征,包含着美是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是人的自由的实现的思想。这种自然无为,正是自由。渴望消除人的异化、实现人的自由的庄子及其后学,在当时的现实社会中看不到自由,却从对自然生命的观察上看到了他们所梦寐以求的自由,并认为这就是“天地”的“大美”之所在,而热烈地加以讴歌。他们从自然中得到启示,认为人类生活只要像“天地”那样实行自然无为的原则,就可以无拘无束,逍遥自在,达到最大的自由,获得最高的美。《庄子》中多次描写了“真人”、“圣人”、“神人”等因为懂得和实行了“天地”的自然无为之道而达到的人生境界。庄子以自然无为为美,也就是以个体人格自由的实现为美。这是庄子美学的实质和核心,也是我们理解庄子美学的关键[1](p231-235)。

      其次,庄子特别崇尚“真”,至为喜爱不事人工雕饰的天然的美,深恶一切虚伪做作的东西。这里的“真”(真美、天然之美),主要是指人性、人情、人的心灵以及社会中存在的顺乎本性的美。庄子及其后学认为,人的一切活动都应该同人的生命的自然发展相一致,“不失其性命之情”(《骈拇》)。人自身的存在和发展是人类生存的最高目的,牺牲这一目的去追求其他外在的目的就是愚蠢的。所谓以自然无为为生活的准则,也就是以人的生命发展为生活的准则,决不让它牺牲于与之相反的其他任何外在目的。只有这样的一种生活才是自由的,从而也才是美的。《秋水》中说:“牛马四足,是谓天;落马首,穿牛鼻,是谓人。故曰:无以人灭天,无以故灭命,无以得殉民,谨守而勿失,是谓反其真。”牛马生而有四足,可以自由自在地行走,这是牛马的自然本性。而人却要羁勒马首,贯穿牛鼻,控制牛马的活动,这就破坏了牛马的自然本性,破坏了美。人类的生活也应当纯任自然,不要人为地去破坏人的生命的自然发展,不要牺牲自己的自在自得的自由生活去求名求利。保持了自然本性,也就获得了个体人格的自由,获得了美。庄子还认为,顺应自然之所以是必要的,是由于只有顺应自然,不用外力去强行干预改变它,包括人在内的自然生命才能得到自由的发展。这些包含有尊重事物自身规律的意思。《渔父》曰:“真者,精诚之至也。不精不诚,不能动人。”这里强调的仍然是自然无为的思想,反对一切违背人的“性命之情”的虚假矫情的东西,要求无拘束地表现人“受于天”的真性情,主张“功成之美,无一其迹”。就社会关系中人的美来说,庄子及其后学认为只有自然无伪的真情感的表现才是美的。真纯不羁、率性而为始终是庄子所推崇的理想。对于儒者的虚伪矫情之处,《庄子》中曾有许多猛烈的批判,甚至尖刻地揭露“儒以诗礼发冢”(《外物》)的丑态。

      庄子已经意识到了美是自然生命本身合规律的运动中所表现出来的自由,但规律并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与自由相统一的。只有当规律发生的作用同人的目的相一致时,规律才与自由相统一,而规律与人的目的的一致,又是离不开人的能动作用的。庄子由于不懂得这一点,因此他在肯定美是规律与自由的统一时陷入了单纯顺应自然的宿命论的错误。但是,庄子从规律与自由的统一中去把握美的本质,是有重大意义的。

      再次,庄子无限向往和极力追求无限之美、“大美”。《庄子》中充满着对无限之美和“大美”的赞颂。如“天地有大美而不言”(《知北游》),如被庄子描绘的“背若太山,翼若垂天之云,抟扶摇羊角而上者九万里。”(《逍遥游》)的大鹏的美,“其大蔽数千牛,契之百围,其高临山十仞而后有枝”(《人间世》的栎社树的美,以及他对大鲲大鹏的羡慕,对大海大树的神往,对“藐姑社之山”的“神人”以及“至人”的无限向往,等等。这些都生动地体现了庄子对事物自然本性的喜爱与神往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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