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959;B83-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766(2002)06-0016-10 传统宗教都讲“真善美”。《太平经》是早期道教经典之一,它的民间宗教思想中包含了十分丰富的社会、现实内容,也包含了丰富的美学观点。它的美学思想,既是中下层老百姓美学意识与宗教思想相结合的产物,又是中原古代文化中审美文化的宗教化和民众化。而后来的《抱朴子》,既是学者葛洪的综合性学术著作,又是神仙道教理论思想体系的集大成,体现了上层人士、上层知识分子的神仙道教理想及其美学思想,具有江南文化色彩。两相比较,《抱朴子》的神仙道教美学思想,既是古代道家美学理想的宗教化,又是古代神仙理想和古代美学理想的结合;同时,它既是早期道教包括《太平经》在内的美学思想的自然发展和理论提升,又是早期道教美学意识、美学思想的分化和异化。 一、“生—美”观的异同及其发展变化 一般来说,人为宗教都把追求“彼岸”的理想的乐园作为彻底解脱,而中国道教,从一开始就以生为乐,以“长生久视”(长寿)为乐的。这是一种“此岸”态度,是热爱生命、追求现实生活之美的美学意识、美学追求,与其他世界宗教区别鲜明。 早期道教经典《太平经》认为,现实生活是有价值的,人生也是有幸福和快乐的。如果人能锲而不舍地求“道”,将自己的生命与“道”合一,那么,生命就进入了永恒的境界,人就成为长生不死的神仙,人的生命本身就达到“至美”的物我两忘的“至道”的高度,而身外的现实环境也因此变成了得道成仙的必要的阶梯,即使有痛苦和不幸也可以容忍,可以用宗教的超然态度,把整个人生、整个物质存在转化为审美鉴赏的对象。《太平经》认为“人最善者,莫若常欲乐生,汲汲若渴,乃后可也。”[1]“善”在古汉语中本来就有“好”和“美”的涵意(注:《说文解字》释义:善,“与义、美同意。”又如《论语·八佾》:“子闻《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可见,善确有“美”的涵义。)。《太平经》强调,人们应该了解,人间最美好(即“最善”)的事,不是高官厚禄、封妻荫子,或者发财致富、锦衣玉食,甚至也不是“彼岸”的、“天堂”的幸福,而是人人都可以体会到的现实的平凡生活之乐,一种现实的审美的愉悦。这种以“生”为“美”的观点,被认为既是一种本能,又是一种人生态度,是一种最美好的、非功利的、充满了审美情趣的人生态度。“生”,是人生目的,也是审美态度,更是人生追求的终极的快乐和最神圣、最崇高、最伟大的美。所以,《太平经》宣称:“三万六千天地之间,寿最为善。”[2]“寿”,就是长生不老(即后来的长生成仙)的古代的通俗说法。也就是说,健康长寿,在道教中是永远的宗教理想和至高的美学境界。这其实就是道教的“生—美”思想的总纲,也是道教美学思想核心的“道—美”观点的“通俗化”和“人道化”阐述。道教的“生—美”观点,明显带有早期道教所吸收的那些民间宗教思想的色彩。从中国传统思想的发展历史看,它不但比这时已经进入中国的佛教的思想具有更强的民族特色,而且比体现汉魏晋知识分子追求生命自由的“玄学”及放诞作风,具有更为脚踏实地的“现实性”和“务实性”。 基于这种基本的“寿—善”观点,《太平经》还提出“人命最重”的人生价值标准和审美价值标准,认为神仙都是“不贪尊贵”、“但乐活而已”的人[2](34页)。这“乐活”之“乐”,即是道教的一种以生命意识为根据的非功利的审美态度。活着,就是愉快,活着,就是美好,活着,就是神仙。这种以生为美的审美态度、人生态度,既是超然世外的,又是极为注重现实人生的。这体现早期道教思想的内在积极精神,也是《太平经》在现实美问题上的典型表述角度。所以它还说:“古者三皇之臣多真道也,故其君多寿;五帝之臣少真道,故其君不若三皇之寿也;三王之臣复少真道,不能若五帝也;五霸之臣最上(尚)功伪文祸,无有一真道,故多夭死,是明效也。”[3]以长生久“寿”为美好神仙生活的标准,用三皇五帝、三王五霸(之臣)的寿夭来进一步证明,可见这一标准深广、彻底的程度。哪怕你同样贵为帝王,或同样位居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你的行为不合“真道”,你一样的享受不到美好的长生久“寿”的神仙生活,你留在历史上的形象也将是不美好的。 而且,《太平经》认为“美”和“乐”只在生命之中,可通过“爱气,尊神,重精”的方法获得。它说:“欲寿者当守气合神,精不去形,念此三合以为一,久则彬彬自见,神中形渐轻,精益明,光益精,心中大安,欣然若喜,太平气应也。”[2](728页)这是道教修炼法中最早提出的“神精气”合一之法,同时也是从审美或类审美体验的角度提出的“快感”或美感论。这是与西方宗教美学完全不同的说法,也是中国古代中下层老百姓朴素的宗教理想和美学理想。西方宗教从不将“生”看成美。罗马新柏拉图派创始人、中世纪宗教神秘主义哲学的始祖普洛丁一方面承认“活人的美是更可爱的,其所以更可爱,是因为他具有生命,具有活的灵魂”;而另一方面他却强调“死是灵魂和肉体的分离,喜欢独立于肉体之外的人,就不怕这种分离。心灵的伟大就在对尘世事物的鄙视。……心灵一旦经过了净化,就变成一种理式或一种理性,就变成无形体的,纯然理智的,完全隶属于神,神才是美的来源,凡是和美同类的事物也都是从神那来的。”所以,他认为“真善美”只存在于神、“统一于神”[4]。稍后的圣·奥古斯丁作为欧洲中世纪初期基督教神学的主要代表,同样认为人世间的“这些东西的确有其美丽动人之处,虽则和天上的美好一比较,就显得微贱不足道”。故尔,他认为只有“创造万有的天主”才具有真正的“美”,才能使人得到“快乐”和“欢愉”[5]。应该说,西方宗教(哲学)美学思想中的这种把“美”归于上帝和“彼岸”世界的看法,也是一以贯之的,是万变不离其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