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A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5424(2003)01-0022-05 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国共产党已经成为执政党,而执政党的地位,却使中国共产党面临着许多新的考验。对此,毛泽东曾不无忧虑地指出:“因为胜利,党内的骄傲情绪,以功臣自居的情绪,停顿起来不求进步的情绪,贪图享乐不愿再过艰苦生活的情绪,可能生长。因为胜利,人民感谢我们,资产阶级也会出来捧场。敌人的武力是不能征服我们的,这点已经得到证明了。资产阶级的捧场则可能征服我们队伍中的意志薄弱者。可能有这样一些共产党人,他们是不曾被拿枪的敌人征服过的,他们在这些敌人面前不愧英雄的称号;但是经不起人们用糖衣裹着的炮弹的攻击,他们在糖弹面前要打败仗。”[1](P1438)那么,如何避免这种现象在党内滋生漫长,又怎样才能够使执政的中国共产党真正走出“革命——成功——怠惰——失败”这个支配了中国几千年兴衰成败交替周期率的怪圈,就成为毛泽东在长时期内深深思考的一个问题。 毛泽东由于亲自参加并直接领导了中国的新民主主义革命,他深知旧政府是怎样灭亡和新政府是怎样建立起来的道理,因此,他不仅要求全党必须厉行廉洁的、朴素的、为人民服务的革命工作作风,严惩贪污,禁止浪费,反对脱离人民群众的官僚主义作风,而且还在实践中试图通过下面一系列切实可行的途径,达到加强执政党廉政建设的目的。 第一,从严治党,对党员干部进行经常性的廉洁自律教育。建国初期,毛泽东特别重视党风和廉政建设,把从严治党,搞好党风廉政建设与政权的兴衰成败紧密联系起来,重视对党员尤其是党员干部进行反腐倡廉的教育,以提高全党的抗腐蚀能力。 首先,毛泽东从共产党和人民政权的性质出发,把马克思主义权力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结合起来,深刻阐明了为人民谋利益和廉政建设的重要性。他认为,为大多数人服务还是为少数人服务,廉政还是腐败,这是共产党同国民党、人民政权同反动政权相区别的一个根本标志。他反复强调党和政府的权力是人民给的,必须用来为人民服务,特别在执政的情况下,更不能脱离群众,因为“党群关系好比鱼水关系。如果党群关系搞不好,社会主义制度就不可能建成;社会主义制度建成了,也不可能巩固。”[2](P460)他要求全党不仅要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要半心半意或者三分之二的心三分之二的意为人民服务。”[2](P420)而且还要克服一切脱离群众的偏向,与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并殷切希望“全国一切革命工作人员永远保持过去十余年间在延安和陕甘宁边区的工作人员中所具有的艰苦奋斗的作风。”[1](P12)要“保持过去革命战争时期的那么一股劲,那么一股革命热情,那么一种拼命精神,把革命工作做到底。”[2](P420) 其次,用整党整风这种形式来加强对党员干部进行反腐倡廉的教育,即通过整党整风,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觉悟,纯洁党的组织,增强党员干部防腐拒变的能力,以克服党内骄傲自满、贪图享受、脱离人民群众的官僚主义、命令主义和违法违纪的现象;通过开展马列主义教育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使广大党员干部对马列主义有进一步的认识,提高思想政治觉悟与理论水平,为教育党员干部做“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3](P660)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 第二,发动声势浩大的反贪运动,彻底揭露和严厉惩治腐败。马克思主义原理告诉我们:无产阶级政权要想得到巩固就必须及时清除权力机构中的腐败分子。中国共产党掌握了全国政权以后,确有“许多人陷入了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的泥坑。”[4](P191)在这样的情况下,1951年12月,中共中央和毛泽东及时果断地发起了全国性的大规模的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运动一开始,毛泽东就明确指出:“应把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斗争看作如同镇压反革命的斗争一样的重要,一样的发动广大群众包括民主党派及社会各界人士去进行,一样的大张旗鼓去进行,一样的首长负责,亲自动手,号召坦白和检举,轻者批评教育,重者撤职、惩办、判处徒刑(劳动改造),直至枪毙一批最严重的贪污犯,才能解决问题。”[4](P191)同时,他还强调:应“把三反斗争当作一场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大战争,务必取得胜利。”[5](P155)这有力地提高了全党对反腐败斗争的认识。为使运动开展得卓有成效,毛泽东还亲自抓了一批大案要案,特别是对那些参加革命早,在革命战争年代立过大功,共产党取得政权后身居高位、手握重权的贪污分子,坚决惩治,毫不手软。如对大贪污犯原天津地委书记刘青山、行署专员张子善,毛泽东就顶住了党内高级干部的说情风,坚持对两犯处以极刑,震动了全党和全国,表明了中共中央和毛泽东惩治腐败,维护党和政府廉洁的决心和勇气,极大地鼓舞了全党和全国人民反对腐败的信心和斗志。在“三反”运动中,据统计,全国县以上党政机关参加“三反”运动的总人数为383万多人(未包括军队的数字)。经核实,贪污1000万元以上的共10万余人,贪污的总金额达6万亿元。对有严重贪污行为的罪犯,判处有期徒刑的9942人,判处无期徒刑的67人,判处死刑的42人,判处死缓的9人。[5](P144-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