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报告是注册会计师在实施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后出具的、用来对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书面文件。编制审计报告是注册会计师完成独立审计业务的标志。由于世界各国社会经济环境因素的差异,造成了审计报告所反映的审计模式及审计内容存在着许多差异。 1、英国的审计报告具有以下特征:①审计报告往往无标题或标题为“审计师的报告”;②独立审计的委托人是股东大会;③明确提出审计的依据是审计准则;④使用“我们认为”这一与美式审计报告相同的术语,表明审计报告只是一份个人信任证明,它建立在对已取得的证据进行专门检查后作出的一系列判断之上;⑤指出财务报表表述的性质是真实和公允的。 2、美国的审计报告具有以下特征:①审计报告的标题为“独立审计人员报告”,要求报告的标题中含有“独立”字样,表明审计工作不偏向于任何方面;②审计报告的受送者是股东会或董事会;③在报告的结构上较为复杂,正文分为导言、范围和意见三个自然段,意见段是审计报告的关键段,但也只是表示意见,不是对绝对事实的声明或保证;④要求使用“我们认为”这一术语,将专家的意见表达出来;⑤审计报告的最后部分是签名和报告日期,一般审计报告应由会计师事务所主办合伙人签名,规模较大的会计师事务所往往只签事务所的名字。 3、德国的审计报告具有以下特征:①审计报告中不具备标题、接受人、审计人员的地址等要素,属于名副其实的短式报告;②虽然审计报告载明审计的依据是职业标准,但在德国,审计师通常遵守的是职业公告,它们缺乏正规的编纂成典的是审计准则;③审计报告中未提及公认会计原则,德国的公计原则实际上是指“有序的薄记原则”,这些簿记原则之所以没有编纂成典的主要原因是为了容许在法律和会计惯例之间保持某些灵活性并进行反馈;④审计报告中提及被审计单位编制财务报表的依据是“德国的法律”,而非公认会计原则,审计师发表意见的依据是法律;⑤审计报告未指出财务报表是否“公允”或“真实和公允”以表述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明其审计报告受英、美的影响较少。 4、日本的审计报告具有以下特征:①由于日本有证券交易法和商法两种法定审计制度,其审计报告也分为证券交易法和商法两种审计报告,每种审计报告又进行了不同的分类;②审计报告正文的前半部分记载了审计的范围,并载明审计的依据是一般认为公认妥当的审计准则;③审计报告中指出财务报表的项目是否以“一般认为公认妥当的会计标准”即“企业会计原则”为依据;④审计报告中指出审计报告是否遵循了会计的一贯性原则,即本年度的财务报表的项目是否按上年度统一标准进行处理;⑤审计报告中必须记载被审计单位和审计人员的利益关系,这是日本审计报告的一大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