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利用财务往来挂账作弊的表现形式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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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审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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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02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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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专项资金型挂账。财政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拨入事业单位的专项资金是用于完成专项工程或专项工作,并需要单独报账结算的资金。事业单位必须按照指定用途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有的事业单位不按国家规定管理使用专项资金,而将其长期挂在往来账上。

      二、其他收入型挂账。一些事业单位除财政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外,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开展有偿服务或其他各种经济活动所取得部分其他收入,按制度规定应及时将其纳入事业收入。而有的事业单位却违反会计核算要求,将其挂在往来账上,逐年结转,造成本年度财务决算不真实。

      三、业务支出型挂账。即将已经发生并列支的费用,挂入往来账户,年终把应计人当年支出的款项少计或不计人财务决算,以隐蔽超支或虚增结余。

      四、费用预提型挂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规定,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经营性收支业务核算可采用权责发生制。有的事业单位混淆二者的区别,在单位无任何经营的情况下,虚列费用,预提挂账。

      主要原因:

      其一,隐匿收入,逃避国家税费征缴。一些事业单位不顾国家大局,在本单位利益的驱使下,想方设法地将收入隐蔽在往来账中,从而偷逃税款,损害国家利益。

      其二,增加超支,便于向上伸手要钱。有的事业单位为争取财政拨款和上级补助,钻现行政策和制度的空子,在正常经费支出的基础上搞虚列支出,预提挂账,呈现出超支。这样,既有利于申请经费,又为财政正常考虑逐年增加预算拨款提供了客观依据,有助于最大限度地满足本单位的利益需要。

      其三,虚增结余,多提取留用基金。有的事业单位为了不影响本单位的“政绩”和职工个人利益,搞短期行为,将应计人当年的支出款项置于往来挂账,人为地虚增结余,多提留专用基金,满足即得利益,不惜为长远发展留下沉重的包袱。

      其四,转移资金,蓄意挪作他用。利用往来科目将收入长期挂账且历年结转,久而久之,掩盖了资金来源渠道,为转移挪用资金开了方便之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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