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和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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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财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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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02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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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业板市场是为成长性企业提供服务的市场,高新技术企业、民营企业、中小型企业将构成上市公司的主体。目前我国大多企业内审机构受董事会或经理层直接领导,而且基本上都处于与其他职能部门平行的地位,有些甚至没有独立的内审机构,因而无法保证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与权威性,无法达到在创业板市场上市的要求。由于董事会只是对企业财产拥有法人所有权,并不具体行使管理职权,内审机构平行于其他职能部门的设置,使得它一般不对同处一级的总公司财务部门及其他经营管理部门进行审计,只审计下一级企业,即使对总公司财务进行审计,通常也无法取得预期的效果。

      在创业板市场上市就必须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完善内部审计部门的设置和定位,即在董事会下设立以非执行董事为多数成员的内部审计委员会,负责整个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其地位应高于其他职能部门,非执行董事由监事会和保荐人等构成。内部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向内部审计委员会和总经理双重负责,如果上市公司规模小,就不设审计委员会,审计部对董事会负责,并在业务上接受监事会的指导。这种双重负责的组织形式有利于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职能(如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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