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预算编制管理真实性的审计 (1)财政部门年度编制的预算是否符合《预算法》的规定,有无按“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各项法定支出是否按规定安排,如科技三项费用和科学事业费支出有无占财政支出的3%;教育事业费支出有无占财政支出的21%(全省平均数);支农支出有无占财政支出的10%以上,是否与经常性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同步,并高于其增长幅度。 (2)预算收入计划有无将所有预算内收入均纳入预算收入,有无人为隐藏机动财力,支出预算有无财力保证;有无多预留待分配的指标,存在财政收支的随意性。 2、财政收入真实性审计 (1)财政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地解缴入库,有无任意截留转移转入,化预算内为预算外收入。如通过设立收入过渡户调节进度;将应上缴收入挂暂存或存于下属单位;企业上缴的利润或国有资产净收益列作预算外收入;将应收的各单位预算收入未及时、足额上缴国库;税务部门有无为有上缴能力的纳税户办理延期纳税;有无存在财政部门为完成收入任务调入其他资金代垫入库,或通过列收列支等手法,虚列收入;有无存在“寅吃卯粮”及预征下年度收入,以完成财政收入任务的现象。以上种种手法,目的是为了虚增财政收入,达到完成收入和收支平衡的目的。 (2)审查收入入库级次,有无人为混淆入库级次,以达到挤挖、截留上级财政收入的目的。如通过审查中央级与地方级收入的入库级次是否按国家规定比例、级次入库,有无将应上缴省、地的财政收入截留,将上级财政收入转为本级财政收入,混入本级金库收入,从而达到增加地方财力、虚增财政收入的目的。 (3)审查财政收入的退库和提退征收经费的正确性、合法合规性。有无将应列财政支出的款项通过不合法退库以冲减财政收入,将财政收入自批自退转移收入,以有意压低收入基数;有无将税收征收经费的提退标准擅自提高,有无提高提取基数或扩大提退的税种范围,以达到多提取税收的征收费和代征手续费,从而挤挖地方财政收入;审查各项税收退库和更正税种有无充分依据等等。 (4)对地税部门税收征管、执行税收政策情况的真实性方面审计: ①征收征管方面,主要审计是否依法计征、依率计征,有无按国家规定的税种、税率及时、足额征收,做到应征征足入库;有无人为改变税种情况,将税种混库;延期缴纳的税款有无按规定的权限、时限审批,审批手续是否健全,所附资料是否齐全;税款的更正是否逐笔更正,有无汇总更正混淆是非的情况。此外,对税务窗口的开票管理是否真实、符合规定也是税收征管方面审计的重点之一。 ②执行税收政策审计方面,主要检查税收的优惠政策执行情况,如在减免税、税款退库等方面是否按国家规定审批权限办理,有无越权、超权审批情况;审批手续是否真实,是否健全、合法、合规。 ③税收经费提取和代征手续费的审计。地税部门往往通过人为改变税种、混税种入库,随意改变收入科目,将不能提取税收经费或代征代扣手续费的税种混作可提取税收经费的税种入库,或将提取税收经费低的、代征代扣手续费低的税种混作可提取手续费高的税种入库,如将企业所得税混为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城建税混为个人所得税入库等等违纪违规现象均普遍存在。 3、财政支出的真实性审计 (1)各项年度预算支出是否严格按同级人大批准的年初预算草案执行,支出进度正常与否,法定支出和重点建设支出有无保证;支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未保重点、未保运转、未保稳定的支出现象,以及有无在保重点支出后又未保证必须的支出项目的现象。 (2)有无为达到收支平衡将应列支出挂帐或有意转为预算外列支的做法。 (3)是否存在列收列支的现象,尤其是为了保证法定支出的比例达到规定要求,而采取列收列支的手法,虚增当年财政收入与支出。 (4)对财政支出的各科目之间调整或支出项目的调整增减,有无经同级人大审批同意;为了保收支平衡,有无存在本级支出和上级要求的配套资金支出,应列支出而未列支的现象。 4、结余结转项目资金的真实性审计 (1)为了增加或减少年终结余的规模,有无存在虚增或虚减结转项目的现象;有无将无项目、无单位的专款结转到下年,有无虚假结转、无资金结转现象。 (2)有无有意隐瞒净结余,减少净结余,缩小财政结余中可用财力,故意扩大结转性资金的范围和数额。 (3)有无将上级返还的补助和结算补助收入与本级财政收入统筹使用,有无存在将补助收入转作专项结转而形成机动财力,未用于平衡预算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