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对于年检实收资本审计,在目前注册会计师行业中有两种不同的 理解和做法: 第一种认为实收资本审计主要是审计企业开办时实收资本是否真正到位,包括货币资金是否真正投入到企业、是否是投资人的出资;作为资本投入的实物资产是否真实有效,是否办妥产权过户和资产转移手续。持这种观念的注册会计师年检只着重于对验资的复审,如货币资金投入的进帐单、当日的银行对帐单、实收资本的记帐凭证,实物资本的资产调拨、验收清单、产权的过户证明等。 第二种认为年检实收资本审计主要是审计企业开办后有无将经过验证的注册资本抽走,至于是否投入应由设立时的验资报告负责。持这种观点的注册会计师着重审验企业资产中有无与实收资本对应的不实资产,如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中有无应收投资人的款项,有无虚列资产等。 上述两种做法虽然速度快、成本低、操作简单,但不能反映投资后的经营状况,不能揭示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有的公司虽然投入资本到位,也未发生抽走资金行为,但连年经营亏损,净资产已呈现负数;有的公司虽投入资本到位,但中间又抽出一部份资本成立分公司,而分公司经营情况混乱,造成帐面资产严重不实。 作者认为,年检实收资本的审计首先应该是有效净资产的审计。审计报告不仅作为企业年检的依据,更应该是企业对外信用保证的晴雨表。因为企业依据法定的资本参与市场经济活动,以法定资本对外作为经济承诺,因此这个资本必须是实际存在并且是真正有效的。一旦某企业的权益达不到法定资本额,说明该企业的相关各方在该企业中的经济权利保障将会出现危机。作为经济警察的注册会计师应提示这个信息,使有关各方能及时调整与该企业的经济往来和交易方式,以规避风险。如果某企业资本虽未抽逃,但权益已损失殆尽,甚至为负值,该企业的经营风险实际上已经全部转嫁给了债权人,注册会计师更应揭示这一情况,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也应据此剥夺其经营权,令其退出市场。 (二) 在实收资本年检审计的审计方式、审计范围、审计时间、审计收费等方面也有不少值得商榷之处。 1.在审计方式上,是送达审计还是就地审计。目前不少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工商年检是一项专项审计,一般采取送达审计,有的会计师事务所为了追求速度,采取先向客户布置所需资料提纲(大部分是复印件),公司按提纲提供资料,事务所根据资料出具审计报告。这样很快就能完成一个项目。对这样的审计方式笔者实在不敢恭维,因为严格来说,这不是审计只是合作制造一份审计报告。试问,客户提供资料的真假,注册会计师能够判定吗?这种走过场式的审计,只是公司用“资料”到会计师事务所换一张工商年检通行证而已。因此,作者认为应该改为就地审计,着重帐实验证。 2.在审计范围上,是普遍审计还是重点审计。目前工商年检审计采取普遍审计的办法,只要这个公司开业6个月以上,就要对其进行年度实收资本的审计。这种作法往往会造成形式主义,因为按照目前会计师事务所行业的规模,每年要对所有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一次像样的全面审计是根本来不及的,如果硬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去做,只能是蜻蜓点水,走马观花。这样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连注册会计师本人对它也没有信心,为生怕将来出事,通常就冠以“本报告仅供工商年检之用”。作者认为,与其大呼隆地走过场,还不如选择一部分单位认认真真地审一审,特别应该有重点、有目标地选择一些赊购频繁、负债率高、有较多银行借款的企业进行审计。因为这种企业如果出现财务危机,往往殃及较多债权人甚至损害到国家利益。对一般公司则可以间隔几年进行一次。 3.在审计时间上,是一年一审还是间隔审计。上海市从1997年开始年检审计以来,对有限责任公司实行一年一审,而每年的审计内容基本雷同,公司向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是重复的资料,会计师事务所又用这些重复的资料出具重复的审计报告。如此重复,不仅造成人力物力的大量浪费,而且会使企业产生“厌烦”和“应付”心态。因此,作者认为对大多数公司可实行间隔审计,两年或者三年一审。 4.在审计收费上,是特定标准还是按净资产审计的收费标准。由于目前对有限责任公司的实收资本审计是“过堂”式审计,程序简单,内容单一,因此审计收费一般都按会计报表审计的收费标准打折计算。有的自己制定特定收费标准,但都较低,不足会计报表审计收费的20%,如注册资本100万元以内的公司,收费只有800元,有的会计师事务所甚至只收500元、300元。尽管如此,会计师事务所的利润还是很丰厚的,因为一个审计人员一天完成三、五个实收资本审计并不稀奇,有的人一天可做出十几户甚至更多的资本审计报告。其质量如何就不难想象了。作者认为,这种审计实在是自欺欺人,不审也罢,取而代之的应是实实在在的有效净资产审计,收费应按净资产审计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