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理论基础

作 者:

作者简介:

原文出处:
山东审计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02 年 11 期

关 键 词:

字号:

      一、权力制衡理论

      国家的三种权力,立法、行政、司法应分别由不同的人或不同的机关掌握,使其之间相互制约以达到权力平衡,才能防止国家机关或公职人员的专制独裁,使国家机关高效率和协调一致地工作,从而真正保障人民主权和基本人权。权力制衡理论有着极其广泛的应用范围,不仅适用于中央政府各权力系统之间,相对于我国开展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也同样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不受监督和约束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由于党政领导干部自身的特殊性,他们在政府活动中处于决策者的地位。如果没有相对的制衡机制对权力进行制约,一旦党政领导干部的人生观、价值观取向出现偏差,由于其自身所处的特殊位置,极易导致以权谋私、中饱私囊、权钱交易等违法乱纪行为的产生。通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可以在权力上对领导干部进行有效制衡,约束个人权力膨胀;在行为上对其实施强制监督,及时发现、揭露和消除隐患与蛀虫,从而避免国家遭受重大损失。

      二、权责一致理论

      权责一致理论,是指让掌握和行使公共权力(包括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而产生消极性后果的人承担否定性或对其不利的行政或法律后果,遭受制裁或惩处。

      党政各级领导干部是国有资产的管理者并承担相应经济责任,这种责任在领导干部所承担的所有责任中也最为基本。因此,如何履行好所担负的经济责任应是每个领导干部考虑的首要问题。以前我们党对领导干部制定了数不清的清规戒律,但干部的失职、渎职、贪污受贿、以权谋私等腐败现象屡禁不止,而且有所蔓延,归根结底是由于长期以来未真正落实权责一致理论,久而久之造成领导干部有权无责、权重责轻、责任弱化。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正是针对这一情况,以明确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为目的而建立起来的,是我党开始重视权责一致理论的标志之一。领导干部的权力是国家和人民给予的,这决定了领导干部既要承担过错责任,也要承担无过错责任。我们不能允许领导干部的失职、渎职行为,更不能容忍违法、滥用权力和以权谋私。也不能原谅造成不良后果的决策或管理失误,无论其主观愿望如何。对掌握和行使权力造成消极性后果,必须根据轻重追究其责任。无所作为,没有政绩,也应追究一定的责任。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游戏规则”是,无论主观上是否有错,只要产生消极的后果,都要付出代价;不论是直接责任还是间接责任,只要存在消极性的事实,都要承担责任,这是权责一致理论在审计工作中的具体表现。

      三、人本管理和行为科学理论

      人本管理是现代管理的一个基本原则和理念支撑,一般认为人本管理有两层涵义。第一层涵义即首先确立人在管理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继而围绕调动人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去展开企业的一切管理活动。第二层涵义即通过以人为本的企业管理活动和尽可能少的消耗获取尽可能多产出的实践来锻炼人的意志、脑力、智力和体力,通过竞争性的生产经营活动,达到完善人的意志和品格,提高人的智力,增强人的体力,使人获得超越受缚于生存需要的更为全面的自由发展。以人为中心的人本管理不仅仅是一种先进的管理模式,更重要的是现代经济发展对管理的更高层次的需求。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质上就是对“管理人”的审计,是人本管理理论在干部管理监督中的应用。将人本管理思想运用到干部管理当中,将干部的业绩和经济责任同升迁、奖惩直接联系起来,更加充分调动了广大干部的积极性。通过审计,还可以正确评价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将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决策责任和执行责任等明确区分开来,为领导干部卸下巨大的心理包袱,给他们发挥才干提供更为广阔的空间。

      四、受托审计理论

      受托经济责任关系的确立是审计产生的前提条件。这里所说的经济责任关系,是指在受托管理或受托经营下,受托人在管理或经营方面对委托人所承担的义务和职责。受托审计是指财产所有者委托独立的第三方的审计机构和人员对财产的管理使用者进行监督,并对其工作业绩、成效等作出公正客观的评价。

      我国现开展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正是基于受托审计理论之上而建立起的新型审计制度。从本质上看,作为国有资产所有者的国家与受托管理国有资产的党政领导干部之间所形成的也是一种财产委托关系,必然需要依靠一定的经济权利、义务和责任的约束来维护这种财产关系,这种约束就是通过经济责任审计机制的发挥来取得的。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就是要通过其独立、客观、公正的检查,对领导干部的受托经济责任的履行状况予以确认看其是否符合目标要求,一旦发现偏离目标要求之情形,即通过审计反馈进行直接或间接的纠偏,以促使受托经济责任得到全面有效的履行。其实质就是审计部门受财产所有者的委托对领导干部即财产的受托管理者所进行的监督和鉴证,因而可以说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受托审计的发展和延伸,是受托审计与我国特点相结合的产物。而且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审计职能已不再仅仅限于经济监督了,经济鉴证成为审计的重要职能。这也是审计由传统转向现代的重要标志。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