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银行存款”项目。注册会计师应取得被审计单位编制的“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未达账项实行如下审计程序:(1)对金额较大的未达账项,实行截止性测试,确定其业务性质及其所属会计期间;(2)关注长时间的未达账项,查清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3)对银行已收企业未收、银行已付企业未付的所有事项,查清其性质及是否属本企业的经济事项,然后提请被审计单位作必要的调整。 二、“存货”项目。存货盘点审核时:抽点的焦点应置于高价值的项目。如果不是每一个地点均列入审核范围,不要事先太早告知客户前往的地点;如果采用循环盘点的方式,不要轻易让客户熟悉选样的模式。对于重大或不寻常的盘点差异,或如客户人员记录核查人员抽点项目,或如客户人员对查核程序感到过度关心者,均应提高专业警觉性。对于很久未用的存货,或存放的地点、方式不寻常的,应确定是否有受损、过时及过量的存货。公司及工厂间的存货调拨收发活动,应尽量避免或减少;如不可避免,应确定是否已做好适当控制。另外,审计人员应注意审核其存货明细账和存货盘点表,关注其中是否有“负数”存在,了解其存在和产生的原因,消除因“负数”存在导致的资产负债表的不实。 三、“应收账款”项目。对应收账款函证的“替代性审计程序”已成为对应收账款审计的主要程序。“替代性审计程序”实质是通过间接证据获得旁证,通过证实经济事项的发生过程是真实可靠的,从而说明其应收账款的余额是真实的。注册会计师应检查与销售相关的合同、定单、发票副本;确认物权转移的铁路、公路货运凭证、购货方的提货单、双方的对账记录等等。 四、收入及费用项目。“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人”、“银行存款”、“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等,可进行“截止性测试”的审计。不仅审计上述项目在资产负债日前后一定时期内所发生的数额较大的经济事项,还要审计其所附原始凭证的内容、发生日期及会计处理。同时,依据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确认其处理的合法性。如有提前或推迟确认收入的事项,应提请被审计单位调整。 五、“固定资产”项目。注册会计师在确定“抽盘”比例和选择抽盘样本时,应关注固定资产数量的变化:(1)结合对“在建工程”项目的审计,通过现场检查,了解投入使用的工程项目,是否已按规定办理了固定资产的结转或估价。(2)通过现场观察,了解本期是否发生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在某一生产线增加的改良设备是否按规定进行会计处理。(3)在抽盘过程中,可选取某一车间或独立单位,通过清点实物与账目进行核对,检查是否存在数量差异。(4)结合各项费用的审验,了解其中是否有应列入“固定资产”核算的资本性支出却作为费用性支出。 六、“累计折旧”项目。首先按固定资产的原值余额扣除当年减少的部分依其应采用的折旧率或原值,计算期间应计提的折旧额;其次分别计算按本期增减的原值数额及应增减提的折旧额,加计后与计提数额比较,检验其是否存有差异。使用年限平均法采用个别折旧法对固定资产提折旧时,可在确认上年度数额无误的前提下,对当年增减的固定资产分别计算应增提和减提的折旧额,加计后确认。 七、“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项目。对“无形资产”的“土地使用权”要索取土地管理部门的出让合同和缴纳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收据,如系改造过程的增加,应取得相应评估资料及有关部门的确认文件,并审验所列地段是否属被审计单位所有,期间如有受让或出让,应取得产权变更法定手续,关注其转让的方式以及是否按有关规定交纳相关税费。对于其不规范处理和不合法规的行为,应建议其调整。 八、“银行借款”项目。对“银行借款”的审计除了确定其存在性之外,还应向被审计单位取得所有的借款合同。通过对借款合同的审阅,了解合同的借款人、币别、借款日期、借款期限、借款利率、借款条件是否准确;是否存在逾期借款,逾期的原因是正在暂时的财务困难还是长期的财务困难造成无力支付。这些内容均应记录于审计底稿中。九、“预提费用”项目。注册会计师应向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索取与计提有关的合同和资料,如供应合同、租赁合同、相关收费规定、相关计量资料等,确认费用是否应由本期损益承担,单价的选用是否合理,总额的计算是否正确。但在实际中,更多发生的是诸如生产耗用外单位提供的原料或动力,双方约定每月分期预付或月后根据相关的计量资料结算,这样实际结算的数额往往与预提数额产生一定的差距。要关注会计核算人员本期是否及时进行调整,以免影响经营成果,造成会计报表信息不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