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审计中发现,行政事业单位较普遍地存在通过往来科目隐匿收支的问题,将“暂存款”等往来科目作为报销结算科目,预算外资金在此类科目列收列支,其资金来源:一是单位的杂项收入;二是向下属单位收取的赞助费;三是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应上缴财政专户的收费。例如,有的单位对发放资金、津贴、补贴及购买实物、招待费等开支,基本都在往来科目列支;有的单位将应上缴财政专户的数百万元收费,也在此类科目直接坐支。这样做不仅造成单位经费收支不实、会计信息失真以及单位之间苦乐不均、收入分配相差悬殊的问题,而且违反了有关财经法规和“细化预算,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财政体制改革和预算管理要求,破坏了财政预算的完整性和国家经济秩序。同时也极易产生对经费的挤占、挪用和账外收支等问题,甚至形成“小金库”,导致腐败现象滋生蔓延。 形成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有些单位受自身利益的驱动,对应上缴财政专户或应列有关科目的收入,不按规定正确记录有关科目,其目的是为隐匿预算外资金,坐收坐支,摆脱有关部门的监督,花钱方便,扩大开支范围,滥发实物补贴。二是向下属单位收取赞助费实质是一种违规摊派行为,直接在上述科目收支也是为了掩盖其违规行为。三是确有一些单位的财会人员业务素质较差,不懂财务法规制度,不能按会计制度要求正确地进行会计核算。四是有些单位为了隐瞒应纳入部门预算的预算外收入,便于向财政要经费,多获取财政预算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