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图纸设计做法不明确的列入工程预算。如对某商业大楼工程预算进行审计,施工单位上报工程预算数为2.1170亿元,审计后工程预算数为1.0167亿元,核减工程款1.1003亿元,核减率为51.98%。这里突出的问题是,施工单位将玻璃幕墙及铝板装饰墙面等很多需要进一步设计和细化的工程项目,采取暂估价的方法全部列入工程预算,从而造成工程预算不实。据统计,这部分工程款达3796.59万元,占核减数的34.5%。 2.建设单位直接采购的设备列入工程预算。工程建设中,主要设备应当由建设单位直接采购,这样可以做到“货比三家”,节约投资,如电梯、锅炉主机、空调主机等。但施工单位在编制工程预算时往往将这部分设备列入,不仅虚增了工程预算,而且多计取了各种费用。如某项工程预算审计中,核减设备款就达1675.8万元,占核减数的15.23%。 3.多计工程量和高套定额。 某工程钢筋实际数量为4403吨,施工单位上报钢筋数量为5277吨,虚报钢筋数量874吨,多计214.13万元。一工程满堂红基础多计算416.8立方米,多报工程款32万元;某工程现浇钢筋混凝土矩形梁和框架梁砼都是C30,施工单位在预算中将其高套为C35,仅此一项每立方米多报95.96元。 4.未扣除优惠。施工单位投标前,往往都承诺优惠,但上报工程预算中未将优惠扣除。如某工程预算,经审计后扣除优惠765.5万元,占工程预算的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