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审机构设置的误区。其主要表现有:将机构设置在财务或统计部门内,也就是一个科室行使二种职能;或虽单独设立了内审机构,但在赋予职能中还掺杂着许多与审计无关的职能;在机构的管理上,也各有不同,有的属于财务部门管理,有的属于行政副职负责等。所有这些都同审计机构设置的独立性要求相违背,常常使内审机构在实施审计工作中陷入困境、客观性大打折扣,比如内审部门参与其他部门制定一项财务管理制度,同时审计中又对该项财务管理制度进行测试和评价,那么,其对自己的工作很难保持一个无偏见的、客观公正的态度。正确的设置,应保证内审机构同其审计活动范围保持独立,做到不管钱、不管物,不直接参与经营管理,使其能自由客观地行使审计职能,在行政管理上应直接以本单位负责人(或董事会)负责。 审计对象选择的误区。从目前部分内审部门在对象的选择上较为随便,一种普遍现象就是为了考虑企业内部各部门的利益平衡关系搞轮审制,这种选择往往使内审部门有限的资源造成极大的浪费、效率十分低下。比如某一集团公司下属有十几个分公司,内审部门如不问是否需要、进行轮审,每一分公司要在几年的时间中轮到一次,那么效果可想而知。审计对象选择应重点考虑以下几点:1、按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强弱程度确定是计对象,一般看越弱的控制制度意味着越大的潜在损失和越多的风险,而越强的控制制度则存在风险越小;2、按审计对象金额的大小及流动程度进行选择,资金越大、流动越频繁涉及到的风险越高,越需要加以监督;3、按企业是否有对经营方案、制度和控制作重大调整作为选择审计对象,由于重大的调整会出现比稳定时期更大的风险;4、按管理层的要求选择审计对象,通常管理层会比其他人员更熟悉业务,因而他们会较清楚其中存在的风险;5、考虑成本和效率原则,选择能挖掘出效益的审计项目,因未能挖掘出潜在的效益给企业带来的损失等同于实际的资产损失。 审计内容定位的误区。从目前内部审计内容的定位来看,由于受过去计划经济和传统审计的影响较注重财务收支、财务会审等查错纠弊式的审计,而忽视了效益审计、绩效审计、内控审计。例如某企业为了发展业务,扩大了销售用户,但应收帐款同时增加了坏帐扣失相应增多,那么内部审计部门就要通过详细分析、对比为经营管理者提供一个最佳销售用户数,使坏帐损失降到最低点,效益达到最高点。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检查企业内部控制系统运转的适当性和有效性,充分发挥企业资源使用的最大经济和有效性,在审计中服务、服务中出效益。如某企业一项内部物资管理控制制度能90%地防止盗窃,但每年还是损失2万元,如果增加一个管理员,能100%防止盗窃,管理员每年的费用1.5万元,那么,内审机构通过评价、分析向管理层提出修改该项物资管理控制制度,达到堵塞漏洞增加效益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