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靠账簿及增值税计算表审查。 ①对生产同一税率产品(无其他收入)的企业,首先要审查损益表,看“产品销售收入”项目的累计数与增值税税率的乘积是否等于增值税计算表中的“销项税额”项目的累计数。审查企业是否有销售不提销项税额或少提销项税额的现象。②对生产不同税率产品或有其他收入的企业,首先应审查企业是否按不同税率的产品销售分别进行核算,未分别核算的,是否按高税率统一计算销项税额;对分别核算的,则应按产品的分类逐项审查“产品销售收入”科目的明细账,再分别与对应的各产品适用税率相乘,看是否有销售不提销项税额或少提销项税额(特别是高税率产品按低税率计税)的现象。 2.审查各收入项目。 ①抽查“产品销售收入”科目的贷方发生额,看企业有无故意滞后销售或明显以低价格销售给关联企业产品,或者采用还本销售、以旧换新销售按新旧货物差价计收入的现象。②逐笔审查“产品销售收入”和“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的贷方红字发生额,审查企业的销货退回和折让是否真实(比如仓库是否有货物退回)、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取得退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产品销售退回与折让证明单)、冲减税金的计算是否正确等。③审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等科目,看企业有无将混合销售收入或价外费用人为分为“产品销售收入”和非应税的“其他业务收入”,或者其他应税收入虽记入“其他业务收入”或“营业外收入”科目,却未计提销项税额。 3.审查各存货项目。 看凭证汇总表中“产成品”科目的贷方发生额与“产品销售成本”科目的借方发生额是否相同。若不同,则应对“产成品”科目的贷方发生额逐笔进行审查,并可通过对产成品仓库的实地盘存,看是否有将自产的产品用于以下方面而未计销售、未提销项税额的情况:①直接用于在建工程等非应税项目;②直接用于对外投资;③直接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④直接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⑤无偿赠送他人;⑥移送给外地的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用于销售;⑦直接用于串换材料、抵偿债务。当然,审查以上情况时,我们还要对“在建工程”、“长期投资”、“短期投资”、“利润分配”、“应付福利费”、“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科目进行审查和确认。 审查“原材料”、“自制半成品”、“低值易耗品”等科目的贷方发生额,看企业有无将原材料、自制半成品、低值易耗品等对外销售挂往来账或用于抵偿债务、串换材料、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以及无偿赠送他人等,不计销售、不提销项税额的现象。 4.审查其他项目。 ①审查“生产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应付福利费”等科目的贷方发生额或借方红字发生额,看企业有无销售残次品、下脚料或提供应税劳务以及收取价外费用等未计入“产品销 售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科目,而是直接冲减相关费用,漏计销项税额的现象。②审查“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科目,看企业有无将外购或抵账收回的材料不入库,直接用于抵账、串换材料或赠送他人等,不计销售、不提销项税额的现象。③审查“其他应收款---代垫运杂费”科目,看企业有无不符合代垫运杂费条件的价外费用,未计销售、未提销项税额的现象。④审查“其他应付款---包装物押金”科目,看企业有无逾期的包装物押金未并收入征税的现象。⑤审查“固定资产”和“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看企业有无销售应征消费税的小汽车、游艇、摩托车以及销售不符合“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标准的固定资产,而未提销项税额的现象。⑥审查企业的银行存款日记账和银行对账单及现金日记账,看企业有无账外经营不计销售、不提销项税额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