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审计结果公告工作、提高审计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近日,审计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颁布了“审计结果公告试行办法”。该办法所称审计结果公告,是指审计署以专门出版物方式,向社会公开有关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书等审计结论性文书所反映内容的公告。审计结果公告主要包括下列内容: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政府部门或者国有企业事业组织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单项审计结果;有关行业或者专项资金的综合审计结果;有关经济责任审计结果。 审计结果公告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发布。 审计结果公告不定期刊印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