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县以上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试点审计的顺利实施,我们注意了科学有效的审计方法的探索和研究。除常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方法外,我们采取了审计与座谈相结合、审计与自查相结合、详查与抽查相结合、内查与外调相结合、查账与查物相结合等方法。 将座谈、调查作为审计的重要辅助手段。审计进点之前,先到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听取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意见,进点之后到本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纪检委走访,听取 有关领导和代表评议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介绍。召集有关部门领导召开不同层次的座谈会、找不同层次的干部群众谈话,一方面公开审计的依据、目的、范围、内容、要求,一方面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了解热点、焦点问题,确定与被审计领导干部所负经济责任密切相关的审计重点。 把经济责任审计与其他专项审计相结合,提高审计效率,避免重复审计。我们将县以上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试点审计同今年的审计项目计划统筹安排。对经济责任审计与专项资金审计共同涉及的同一单位、同一项目、同一资金的审计,由一个审计组一次进点完成。把土地系统审计、支农资金、社会保险资金、普教经费等项目审计和地方税务部门代征代扣手续费、税收征管情况审计调查的审计成果纳入到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报告中,在确保真实、合法、效益原则的基础上,既满足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评价的需要,又要满足专项审计的要求。充分利用了以前年度取得的各项审计成果和经济责任审计档案资料,经核查结果一致或误差较小的,直接加以利用;对误差较大或审计时限、内容不完整的、重新进行了核查审计。 尝试对经济目标完成情况的审核。主要采取核实、抽测、对比分析的方法,确定上报经济目标完成情况的真实性。一是以统计局提供的数据和资料为基础,对国内生产总值、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数字、方法、基础资料等进行抽查,看其科学、合法性和可信程度;二是综合统计指标向提供有关数据的经贸委、外贸局、招商局、乡企局、农经站和重点企业等单位对上述指标进行核实;三是结合对县财政审计,对有关财政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对重大经济决策情况的审计,主要是通过审阅党政发文、会议纪要,结合对财政、税务以及延伸有关单位的审计,了解有无被审计领导干部擅自决定减免税收、乱开减收口子、擅自设立收费项目等问题。对牵动地域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需求的重点基本建设项目进行深入、细致的审计,重点检查国家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的立项和实施后的效果。看其投资决策是否符合当地实际,是否按程序进行,有无个人独断专行,造成损失浪费等行为,还要看项目资金的来源是否合规,有无短期行为举债营造“政绩”的问题。 实行审计承诺制。审计组在送 达审计通知书时,要求财政、统计等相关部门对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完整性进行承诺,对审计过程中的特定事项也分别要求进行承诺,承诺书由有关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