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审计中通过灵活分析判断,查出一起因财务人员技术性差错造成的违纪问题,为国家追回流失税款90余万元。 在对市某重点工程进行审计时,审计人员首先对该工程的内部财务控制制度和主要费用标准作了详细了解,在此基础上进行账面支出数据的分析检查。按合 同规定,工程中每拆迁一户居民要付3000元,拆迁一个单位要付10000元的服务费给拆迁公司,据此推算服务费支出应为1000的整数倍,但账面显示的拆迁服务费支出却出现了735.71元的尾数。这一不正常现象立即引起审计人员的怀疑,审计组把拆迁服务费的支出列为重点详查的内容。 通过逐笔核对发现,11月份该工程在进行拆迁服务费总清算时,应再支付5个拆迁公司服务费710万元。财务人员按工程负责人指示,将代扣拆迁公司的个人所得税657264.29元直接从应付服务费中坐扣,造成“工程支出-服务费”出现尾数,并按扣除代扣税款后的余额6442735.71元,分别向5个拆迁公司索取了发票,然后按发票额划出了款项。财务人员填制记账凭证时,也未多加思考,就按实际划款金额列了支出。初看,凭证科目运用正确,原始资料中数据勾稽关系清晰。但细一推敲发现,该笔账务处理并未完整反映资金运作的全貌。 由于财务人员直接坐扣税款,未按应付款全额记账,形成重要会计事项漏记,税款滞留未缴国库,连带造成工程支出不完整,会计信息失真。财务人员在记账时,如果使用了应交税金科目,对支出按全额记录,复式记账的方法本身就可以使财务人员意识到错误。对此问题进一步分析,还存在着另一个连带问题,由于拆迁公司发票金额少开657264.29元,已造成少记业务收入,漏缴5%营业税、33%所得税等20余万元。审计后问题已得到全部纠正,避免了国家税款的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