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从货币资金审计在整个审计体系中的作用看,通过对货币资金审计可以正确衡量被审单位资产负债损益是否真实完整,也可以彻底摸清被审单位家底,发现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它不仅是防范和化解审计风险的重要措施,也是真实性审计的基础,在整体审计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第二,对货币资金的审计,应从帐户审计入手。审计时要认真审查被审单位提供的银行开(销)户情况表,查清其开户情况,通过对其银行日记帐与银行对帐单借贷方发生额情况逐笔核对,多留心“未达帐项”,特别是要对银行对帐单上有,而单位银行日记帐上没有的发生额多加关注。对库存现金应进行突击监盘,以确定现金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同时对大额现金收支应予重点关注。对帐审计的目的是核实被审单位年底的银行存款和现金余额,审计重点应查明有无贪污挪用资金、私设小金库、帐外帐及公款私存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最大程度的规避和降低审计风险。 第三,对货币资金审计应特别注意内部控制系统的测试和内部控制环节的划分。首先应调查了解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系统,查验支票存根,看有无系统缺陷和薄弱环节,以确定抽样审查的重点范围。其次应明确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和不相容职责的划分,并以此为标准开展审计,力争有所突破。这些基本控制原则包括: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由出纳员登记,相应记帐凭证由会计编制,会计人员只记现金、银行存款总帐;会计与出纳应定期核对日记帐与总帐,保证帐帐一致;会计要定期与银行对帐,编制银行存款调节表,调整未达帐项,保证单位银行存款帐与银行帐相符;支票保管和登记与印章保管要分离;货币资金各项业务,须由部门或单位领导审查批准,签字盖章以示授权后方可办理。最后在货币资金审计时,应明确审计目标并由专人负责实施,与资产负债损益项目的审计相互印证,减少审计失误和遗漏,提高整体审计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