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销售与收款内部会计控制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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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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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02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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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销售与收款业务流程及其关键控制点

      当前的重点是要加强单位销售与收款业务程序的内部控制,从业务程序加强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体现了《内部会计控制基本规范》中“内部控制应当涵盖单位内部的各项经济业务,各个部门和各个岗位,并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将内部控制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的原则,同时也体现了成本效益原则,从而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控制效果。

      销售与收款业务需要销售业务部门、仓库保管部门和财会部门共同协助完成,单位的销售与收款业务大体可以分为签约、发货、结算三个基本业务环节,笔者认为应以销售业务职务与授权、销售定价、授信评估、销售发票、应收账款、销售费用及销货退回为关键控制点对单位销售与收款业务加强内部控制。

      二、加强单位销售与收款业务的内部控制

      1.销售与收款的职务分离和授权批准控制。首先,单位应当建立销售与收款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销售与收款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其次,单位应当对销售与收款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明确各岗位审批人对销售与收款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业务经办人办理销售与收款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

      2.销售定价控制。单位应该组织生产、销售和财务等部门制定销货价目表,当发生销货业务时,必须经岗位负责人审批后才可以予以执行。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对销售定价予以调整时,一般可设专人审批。

      3.授信额度控制。为了降低坏账风险,单位应设立信用管理部门,建立客户信用评估、授信机制,销售时对客户的信用额度、销售合同实行审批制度。

      4.销售发票控制。销售时开具的发票必须是事先经过连续编号的,单位的空白发票应由专人保管,并且要定期清点。另外,销售业务部门人员在开具发票时,应该做到:在编制每张销售发票之前,应当独立审查是否存在装运凭证和相应的经过审批的销售单;应当依据已授权批准的商品价目表编制销售发票;将装运凭证上的商品总数与相对应的销售发票上的商品总数进行比较,以确保用于记录销货交易情况的销售发票的正确性。

      5.销售费用控制。单位财务部门要事先编制销售费用预算,并将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销售费用审批要由专人负责,定期对已发生的销售费用的项目设置和开支标准进行分析考核。

      6.应收账款控制。应收账款控制应结合授信额度控制进行。单位对发生的应收账款应设立应收账款预警信息反馈系统,并定期对销售应收和实收的账款核对。同时,单位应当定期编制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对于能收回的应收账款建立应收账款催收制度,以便及早收回;对于因时间太长债务人已不存在等原因而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要报经单位负责人或指定的主管人核准后冲销与调整。

      7.销货退回控制。顾客由于对商品不满意等原因而发生退货时,必须经授权批准,并对退货原因进行分析,若属有关责任人造成的应对有关责任人追究责任。在办理退货时,应确保与办理此事有关的部门和职员各司其职,分别控制实物流和会计处理。

      三、销售与收款业务的监督检查

      单位应当建立对销售与收款业务的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和不定期地对销售与收款业务的有关方面进行检查,监督检查的内容应该包括:①销售与收款业务相关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销售与收款业务不相容岗位混岗的现象。特别是主管销售与收款的岗位不能相容。②销售与收款授权批准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是检查销售合同、信用额度、销售费用、销货退回的授权批准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权审批的行为。③发票的使用情况。重点检查是否按规定要求和标准使用发票。对于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制度中的薄弱环节,应当采取措施,及时加以纠正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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