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费收支审计过程中发现,多数单位财务基础工作比较薄弱。其具体表现:一是记账凭证不填写总分类科目,有的填写总分类科目但不填写明细科目;二是往来款项年度终了结转没有一笔一笔结转;三是账簿与会计凭证的摘要栏写得不准确或过于简单;四是有的明明是支付工程费却写“付料款”;五是记账凭证摘要不清、用途不明;六是记账凭证手续不健全,没有审核人与财务主管的签章,如此等等,给审计工作带来诸多不便。 上述问题都属财会业务问题,应由财务主管部门对下属单位进行业务检查指导或加强业务培训,但作为审计部门和审计人员既然在审计过程中发现了这些问题,就有责任知之而教,搞好财会业务咨询服务。审计部门和审计人员可采取的做法:一是每当审计工作结束时,针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有关财会基础工作薄弱的一些具体环节,都应向财务人员一一做以交待,并明确指出纠正与改进的方法;二是发现带倾向性的问题,应及时将这方面的信息反馈给财务部门,建议在布置年度财务决算会上统一进行讲解或培训;三是对于被审单位提出的各种问题,凡属一些政策性的问题,应根据现行国家财经法规与财经制度的规定随时给予答复;凡属于财会日常业务处理问题,审计部门和审计人员除搞好咨询服务外,也可要求被审单位直接请示上级财务主管部门。避免出现财务部门对基层单位财务管理和业务要求不一致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