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资金违纪违规的表现形式及审计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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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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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02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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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项资金违纪违规是指使用专项资金的会计核算单位与部门,通过伪造、编制会计分录或记帐凭证借以达到隐瞒其真实事项,不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的行为。其表现形式有:

      一、通过往来科目转移资金用途。专项资金具有专项性质及用途,一些单位通过往来科目转移专项资金,以拨代支,资金拨付即列支出,使用单位开具收款收据,拨款单位以往来款收据编制记帐凭证,随后以收缴往来款的理由收缴专项资金,供其单位使用,或者直接在收款单位列支各种费用。

      二、通过账面存放挪借专项资金。一些使用专项资金的单位,对上级拨入的专项资金不作账面处理,利用本单位会计科目设置较多的便利条件,设立“专项拨款”账户,平时对使用专项资金不作账面处理挂账暂存,支取时不直接减少有关专项拨款数额,而仅对暂存款科目进行账面处理,由于科目设置较多却未设对应“专项存款”科目,使用单位实际已从“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将专项拨款挪借使用。

      三、伪造名目挤占使用专项资金。专项资金使用单位隐瞒其经济活动实际情况,采取假发票、假收据、假工程验收单、假合同等形式使专项资金支出“合法、合规”,如给施工单位多算工程量或高套定额,虚列工程项目,然后返回现金,设立小金库。把招待费、送礼等支出编造成工程支出;虚列预付工程款增加工程投资额,以预付工程款形式支出款项,并当作未结算在建工程,增加工程项目投资额,然后想方设法套取现金供单位使用。

      四、采取层层转拨使用专项资金。现实经济活动中,一些专项资金使用单位及部门,为逃避财政、审计监督,采取层层转移资金的方法,将专项资金转付至最基层单位,汇款时改变资金用途,把原来的专项资金通过汇款后变成单位之间的往来款项,然后拨款单位设立名目在基层单位直接支付费用。与主管部门相比,基层单位往往财务管理较为薄弱且核算不规范,容易在资金的使用中产生问题,有的按拨款部门意图办理,有的弄不清是不是专项资金而随意支付。而审计、财政部门不可能对每项专项资金、每个基层单位进行检查,从而拨款单位达到逃避财政、审计监督,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的目的。

      五、伪造银行结算凭证账外存放专项资金。一些单位隐匿原来写明有专门用途的结算凭证,通过伪造银行结算凭证的手段,将专项资金置于账外,然后直接在账外列收列支专项资金。专项资金应实行专户存储,而一些单位未按国家规定开设专项资金账户,有的即使开设了专户也未按规定实行专户存储,导致了挤占、挪用专项资金问题的发生。

      针对以上各种违纪违规行为,应采取以下方法加强审计监督。

      一、项目跟踪审查法。在审计过程中,有必要对项目从开始立项到资金拨付及使用情况整个过程进行追踪审查,要对照项目审批文件中规定的资金额度、用途、拨付、到位、管理、使用情况每个环节进行核对,可以全面、快速、有效地审查资金的来源、到位、拨付和使用是否合规、合法,从而进一步查清项目资金在整个经济活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审查过程中,可采取基层填报、主管部门汇总的方法获取审计报表与表格,尽量扩大审查的覆盖面和广度,在全面掌握情况的基础上选择重点,既要查微观问题,又要反映宏观方面的共性问题,并找准突破口,注意查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和经济案件。

      二、项目支出审查法。首先要审查支出凭证,辨别真伪,在被审计单位对所提供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承诺的基础上,对专项资金的支出合规性进行审计,即对专项资金支出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计。

      在立足全面审查的基础上,发现延伸审计疑难问题。有些问题隐藏较深,从账面上分析很难发现问题,查出重大违纪违法案件更不容易。在审计过程中有必要组织一定力量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进行专题调查,从而把主要问题查深查透。同时可以采用抽查的方法,对使用单位进行查询、核对、外调等方法进行查证。

      三、账外资金审查法。在审计实施过程中,要把财政、计划等部门的审查与各下属单位的延伸审查有机结合起来,从账外找线索,从账内发现问题。一是通过查账和询问,弄清单位专项资金开户情况,专项资金总量情况;二是查专项资金银行存款对账单与专项资金银行存款账期末余额是否一致,着重对“未达账款”进行调整,掌握专项资金的全部情况,以利追根求源,确保专项资金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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