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业务审计中常见的违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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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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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02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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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虚减贷款总额,掩盖存贷比例。为逃避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将实际发放的贷款,到考核期末,转入“内部往来”、“其他应付款”、“其他应收款”、“拆出资金”等科目,虚减贷款总额,达到降低存贷款比例的目的。

      2、虚增贷款总额,掩盖资产质量。为完成目标考核任务,在考核期末,通过虚假发放贷款,如增加“XX贷款”,对应增加“内部往来”、“其他应付款”、“应解汇款及临时存款”等,扩大贷款总额,掩盖不良贷款比例,达到完成考核任务的目的。

      3、贷款形式不实,掩盖风险状况。如:将质押、抵押严重不足或无效质押、抵押的贷款,列入质押、抵押贷款科目核算,使贷款风险系数相应降低,加权风险资产总额相应减少,加权风险资产率相对下降,以

      掩盖风险状况。

      4、贷款风险集中,关联人贷款数额偏大。一是贷款集中风险程度高,最大单户贷款、最大十家客户贷款远远超过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指标控制范围,且资产质量差。二是关联人贷款数额大。如某城市商业银行有股东20家,其中股东贷款比例在100%及以上的就有13家,占贷款总额的34%,且都以股金红利抵减贷款利息的形式,执行两不找政策。又如,某商业银行在审核某笔贷款时,认为此笔贷款风险大,不宜发放,集体审贷会未通过,但迫于政府行为,仍然发放下去,此类关联贷款在中小金融企业中所占比重较大。

      5、风险管理不到位。很多金融企业虽制定了不良贷款的管理目村、管理责任制和管理考核办法,但在风险的防范方面,在风险的化解方面,如风险的分析机制、保障机制、转化机制都很不健全。

      6、违规发放贷款给主体不合规者和关系人,扩大贷款风险。如某商业银行向某公安局发放贷款,已逾期多年未收回;又如某金融企业向本单位职工发放贷款,无需办理任何抵押、担保手续,结果因部分职工辞职或其他原因,造成大部分职工贷款无法收回。

      7、违规以贷还贷,掩盖资产质量。很多借款企业在归还贷款前一日,存款帐上并没有足够的资金支付贷款本金和利息,银行则发放一笔新贷款,当日归还老贷款本金及利息,将本应转入不良的贷款列入正常,掩盖资产质量。

      8、违规以息转本,虚增利润,虚增贷款。为完成利润考核任务,通过发放贷款,冲减表内、表外应收未收利息收入,在虚增利润的同时,虚增贷款。

      9、变相提高贷款利率。一是贷款发放后,要求借款企业在银行开立一个存款户,存入长期不动存款,变相收取贷款保证金;二是预收客户贷款利息,列入“表内应收未收利息”、“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等过渡性科目

      10、违规向自办经济实体发放贷款。现在仍有金融企业存在明脱暗不脱的经济实体,经济实体的主要负责人大部分为金融企业管理人员,经济实体与金融企业有较多的经济往来,而金融企业对其贷款在数量、期限、利率上均有很大的优惠,有的甚至作为一种投资。

      11、信贷资金违规流入股市。近几年,金融企业违规发放了大量的股票质押贷款,贷款手续的不合规和股票帐户资金的重复抵押,使大量信贷资金盲目流入股市。

      12、委托贷款管理不规范。如将信贷贷款列入委托贷款,借以逃避贷款审批和指标控制;或将委托贷款列入信贷贷款,将委托基金作为收入,借以虚增利润。

      13、违规处理已核销呆帐。对清收回的已核销呆帐贷款本金和利息,不是按规定列入贷款呆帐准备金和坏帐准备金,而是用于发放奖金和其他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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