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企业审计委员会的职能 根据普华永道对金融企业审计委员会的职能作出的系统性调查研究表明,审计委员会的职能主要有四个方面:(1)对公司内控机制的完善与否作出评价;(2)对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审阅和复核;(3)确定公司有效地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并审阅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税务问题;(4)对企业各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的遵循监管程式作出评核。 (一)内部控制机制 金融企业审计委员会需要对以下几个方面的内控机制进行评审: 1.评估管理层,包括各个委员会及董事局,是否已将内部控制机制的重要性有效地传达到每个员工,使每个员工可以清楚地了解自己的工作职责。 2.由于金融机构每月均需处理大量客户、大批交易,因此审计委员会需要关注内部和外部审计机构对电脑系统及其运作效果作出的评审,包括系统本身操作程序的安全性、稳定性,系统失灵后应变措施是否可靠、有效等等。 3.向管理层了解内部及外部审计机构提出的关于改进内部控制机制的建议是否得到落实。 4.确保外部审计机构知道有关公司内部是否有欺诈等非法行为,或内部控制机制不够健全等问题,并作出恰当的安排。 5.审计委员会应拿出更多的时间及注意力与管理层及内外部审计部门就内部控制机制进行讨论,并取得管理层关于内部控制机制成效评定的书面文件,包括针对内部控制机制的管理者申明书。 (二)财务报告 审计委员会对财务报告负有以下责任: 1.审阅重大的会计及披露事项,考虑专业团体及监察机构最近发布的公告对财务报告的影响。例如关于证券投资的不同定价方法,对经营范围的不同划分标准等。 2.向管理层及内外部审计机构了解财务报告的制定和审计过程中所面对的风险及应对措施。例如了解管理层是如何确保财务报告已考虑了所有信贷风险,并准确计提信贷风险的有关坏账准备金。 3.审阅财务报告,确定报告内容完整,并和审计委员会掌握的资料一致,以及评估报告是否基于适当的会计准则编制。 4.关注特别复杂或异常的交易,如发行衍生工具的账务处理、年末投机性产品的大额时仓交易等。 5.特别注意那些须经主观判断的资产或负债的定价,例如有关呆坏账准备、诉讼、担保、承诺及或有负债拨备等方面的会计及资讯披露处理。 6.约见管理层及外部审计人员,对财务报告以及审计结果进行审阅。了解管理层对外部审计机构提出的审计调整的处理情况。在年度财务报告发布前,对报告中的管理资讯披露及分析,以及其他各部分进行审阅。考虑公布的资料是否适当,是否符合委员会对该金融机构及其运作的了解。 (三)法律、法规及税务问题 审计委员会需要做以下几方面工作: 1.对法律、法规遵循监控机制的有效性作出评审,审阅管理层对一切欺诈行为或异常会计处理行为的调查及跟踪情况(包括监管机构处的纪律处分)。 2.定期向管理层和董事会了解有关法律、法规遵循的最新情况。 3.确定在准备财务报告时所有相关的法律法规都得到遵循。 4.审阅金融监管部门对该金融机构进行的一切调查结果。例如银行监督机构或证券管理机构对上市金融机构进行信贷内部控制机制成效或资产质素等的专项调查,审计委员会必须审阅了解这些调查的结果及其影响。 (四)企业行为规范 审计委员会应就企业行为规范的制订和落实负有以下几方面的责任: 1.确保金融机构制订出书面的行为规范,并传达到每个员工。 2.评估管理层是否向每个员工强调了行为规范及所规定的作业行为的重要性,并带头建立起良好的管理层作风。 3.对行为规范遵循监管机制的有效性作出评审。 4.定期向管理层及董事会了解行为规范遵循的最新情况。 如何建立高效运作的审计委员会 (一)审计委员会章程 制订一份书面的审计委员会章程,清晰定义委员会的目标/使命,框架、开会次数及会议召开的时间、功能及职责,与管理层及内外部审计机构的关系,汇报责任和进行专项调查的权力。 审计委员会须能有效地利用该章程,例如将其用作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指引,定期检验委员会的目标实现与否。该章程还可用作向董事会汇报委员会工作的报告框架。 (二)委任符合资格的成员 审计委员会成员通常由董事会委任,挑选审计委员会成员时公司需考虑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1.资格。审计委员会成员都须具备以下条件:诚信,对审计委员会作为公司治理的重要职能部门的认同,熟悉公司运作、公司提供的产品及服务,理解主要会计原则,能够迅速判断新推出的会计原则及法律法规对公司的影响,熟悉公司面对的风险及相应的风险管理机制,具备作出深入分析的能力,有效提问及独立判断的能力,并能从多角度分析问题及作出建设性提议的能力。 2.能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 审计委员会成员必须作出对时间和工作精力上的承诺,因为担任独立董事并出任审计委员会需要董事成员投入巨大的时间和工作精力。 3.委员会规模。审计委员会成员根据公司的规模及营运状况一般应在三至六人左右。既不能太多,以免影响委员会的工作效率,但也不能太少,以免因委员们的观点及经验不足而无法有效地执行委员会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