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邦交正常化与台湾问题

作 者:
李瑗 

作者简介:
李瑗 1950年生,教授,中共中央党校党史教研部,100091。

原文出处:
当代中国史研究

内容提要:

台湾问题是影响战后中日邦交正常化的主要障碍,中国政府提出了对日政治三原则,为后来中日复交三原则的产生奠定了基础,并采取了原则的坚定性和策略的灵活性相结合的方针。与此同时,日本朝野有识之士也为消除这一障碍付出了不懈的努力。


期刊代号:K4
分类名称:中国现代史
复印期号:2002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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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 D829.31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5-4952(2002)03-0080-11

      台湾问题是一个带国际性的内政问题。战后几十年来,为了台湾问题的妥善解决,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以及国际上许多有远见的政治家付出了大量的心血,从而为打开中国对外关系的新局面,为亚太乃至世界和平创造了条件。20世纪70年代中日两国实现邦交正常化过程中台湾问题的妥善处理,正是这方面的一个典型例证。研究中日邦交正常化与台湾问题这一课题,对于吸取前人的经验,正确地观察和指导今天的国际斗争,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台湾问题是影响战后中日邦交正常化的主要障碍

      进入20世纪50年代以后,中日关系曾长期处于不正常的状态,而这种状态正是当时日本政府一手造成的。日本吉田政府违背两国人民的意愿,于1952年4月28日同败退台湾的蒋介石集团签订了“日台和约”(日称“日华和平条约”,台称“中日和平条约”),此后这一条约便成了中日关系正常化的主要障碍。

      首先,“日台和约”的签订是战后美国政府孤立中国政策的产物。众所周知,美国通过排斥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外的片面对日媾和的旧金山会议,把对日本的军事控制改为通过条约控制。台湾当局虽然在苏英等国的反对下没有参加这次会议,但却在美国的庇护下得到了单独对日媾和权。其中的奥秘是,为取得英国在中国问题上的中立,美国与英国达成“旧金山和约”生效后由日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台湾当局之间自由选择媾和对象的妥协条件,同时却背着英国活动于日台之间,一方面安抚台湾当局“独立后的日本只能选台媾和”;另一方面压日本选择台湾当局为媾和对象。日本吉田政府在“选择中国任何一方的政府缔结和约”的问题上,最初是比较犹豫的,其主要原因:一是由于英美在这个问题上的分歧,美国坚持日本同台湾当局媾和,英国则希望日本与中国政府建立外交关系,并对日本施加影响;二是日本国会内部特别是在野党反对与台湾当局缔结和约的呼声十分强烈;三是吉田内阁从日本本国利益的角度出发,认为不能割断日本与中国大陆的联系。吉田茂在他所著的《回想十年》一书中对此作了明确的解释。他说:“在我来说,同台湾友好,促进彼此经济关系,本来是我的宿愿。但是,我也想避免更进一步加深这种关系而否认北京政府”。[1]1951年10月25日,日本内阁官房长官冈崎胜男会见台湾蒋介石集团的驻日代表董显光时曾解释不与台湾迅速签约的理由。他说:“我国所顾虑者,深恐与贵国订立双边和约后,势将引起大陆中国国民对我之仇视,故不得不设法避免此种情形”。[2]1951年10月30日,吉田茂在回答国会议员羽仁五郎的质询时说:“日本现被定为有选择媾和对手之权,但即使有此权限,关于如何行使此权,亦应考虑客观环境,考虑中国情形,及其与日本将来之关系,不拟轻予决定”。[2](P,173)吉田茂的这一发言,立即引起美国政府和台湾当局的强烈不满。美国一方面向台湾当局保证坚决反对日本和中共之间改善关系的任何企图,同时派杜勒斯特使于同年12月10日飞往东京做吉田茂的工作,郭促日本政府与台湾当局签订“和约”。杜勒斯对吉田茂说:美国上议院正准备审议《旧金山和约》,如果不能确认日本政府已经选择了台湾国民政府的话,上议院将难以批准对日和约。[1](P,72-73)在会谈中杜勒斯不仅不理睬吉田茂关于通过扩大与中国大陆的接触对其施加影响的申诉,而且还将一封内容为日本政府愿意同中华民国签约的信件交给吉田茂,让他签字。由此产生了《吉田书简》,其主要内容是:“我国政府现准备,如中国国民政府也有此愿望,即尽速在法律上可能时,依照多边和平条约所表示之原则,与该政府缔结一项重建两国政府间正常关系的条约。该项双边条约之条款,关于中国国民政府一方,应适用于现在在中华民国政府控制下或将来在其控制下之全部领土。基于此等考虑,本人可向阁下保证,日本政府无意与中国共产政权缔结双边和约”。[3]对吉田茂来说,最敏感的问题就是条约适用范围中“将来在其控制之下”这一字眼,因为这涉及公开表态要支持蒋反攻大陆政策,与北京为敌。吉田茂对此耿耿于怀,再三要求删去,甚至派人追到羽田机场要求杜勒斯删去该字眼,但仍遭到拒绝。然而,尽管吉田茂不十分情愿接受美台共同炮制的《吉田书简》的基本内容,但迫于美国的强大压力,特别是澄清吉田在国会的发言和使美国国会承认对日媾和条约的需要,最终还是全面接受了由杜勒斯定稿的《吉田书简》,并于1951年12月24日正式致函杜勒斯。1952年1月16日,《吉田书简》在东京和华盛顿同时发表。由此,这一信件就成为后来签订“日台条约”的基本框架。

      其次,日本之所以选择与台湾当局媾和,也出于依仗美国以恢复国内经济、获取主权独立的自身利益的需要。战后日本一片废虚,满目疮痍,美军的占领使日本几乎失去了国家的独立与主权。在被占领的情况下,日本吉田政府为“最好地保障日本的经济和政治利益”,不得不选择对美“一边倒”的外交战略,并“把它作为顺应世界形势和日本需要的惟一方针”。[4]因此,尽管吉田政府最初在选择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或台湾当局作为对象时比较慎重,但反复权衡利弊,最终还是选择了台湾当局。

      此外,蒋介石的“以德报怨”政策,也是“日台和约”得以签订的重要原因。日本宣布投降以后,蒋介石集团从其反共目的出发,对日采取“以德报怨”政策。一方面命令日军“不得向中央军以外的部队投降”,并与冈村宁次秘密勾结,利用侵华日军为其打内战;另一方面,对日军战俘和侨民优待有加,顺利将其遣返。对待战犯,或从轻发落,或宣布无罪,使大批战犯未受到应有的惩罚。以冈村宁次为首的一批军国主义分子,对撤退到台湾的蒋介石集团有一种报恩的思想。当时的日本首相吉田茂便认为,“国民政府在战争结束后曾使日本军民安然撤离中国,我们想起这些情谊,作为媾和的对象无论如何也不能忘怀这个政府”。[5]就这样,在美国的压力和一手导演下,“日台和约”终于在1952年4月28日得以签订。由此,堵塞了中日邦交正常化的道路,台湾问题也就成为战后中日关系的主要障碍。

      1954年12月7日,吉田内阁辞职以后,先后由鸠山、石桥两位首相组阁执政。在此期间,中日关系一度好转。在我“民间外交”工作的努力推动下,在鸠山内阁时期,中日双方原则达成了互设通商代表处的协议;石桥内阁为后来于1958年3月正式签订第四次中日民间贸易协定打下了基础。然而其后上台的岸信介和佐藤政府,又积极推行追随美国、敌视中国的政策,特别是在台湾问题上,公开支持蒋介石统治集团反攻大陆,进一步强化与台湾当局之间的关系,从而使中日关系出现逆转。1957年6月,刚刚上台不久的岸信介继访问东南亚各国进行反共反华宣传之后,首次访问台湾。在台期间,岸信介始终称“中华民国”和“蒋总统”是“反共”和“自由”的守护神,并强调要加强“日台提携”,共同抵制“大陆的共产主义威胁”。访台期间,岸信介与蒋介石进行了三次会谈。在会谈中,岸信介说:“中国大陆现在处于共产主义的统治下,日本对中华民国的困难处境甚为同情。然而,正因为如此,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更有必要进一步加深两国的合作。”“日本的保守党绝不采取容共或中立的立场……在某种意义上说,如果收复大陆,对我们来说是非常好的。”[6]岸信介不仅在政治上公开表明反华反共的立场,而且还屈从美国的压力和迎合台湾国民党当局的意图,为中日第四次民间贸易协定的签订设置重重障碍。岸信介本来是想打着在政治上不承认中国、在贸易上捞取实惠的“政经分离”的如意算盘,与中国进行非官方贸易往来。然而,即使如此,仍然遭到台湾当局的激烈反对,同时也引起美国的不满。1958年3月5日,中日第四次民间贸易协定在北京签订。协定规定,中方贸易办事处“有权在其建筑物悬挂本国国旗”,并给予其他外交特权的准外交机构待遇。[7]3月13日,台湾“外交部”以“日当局未澄清对该协定态度”为由,宣布中止正在台北举行的日台贸易会谈。3月15日,国民党台湾当局驻日“大使”直接向日本政府提出抗议,并把蒋介石指责悬挂国旗的亲笔信送交给首相岸信介和外相藤山爱一郎。3月19日,宣布中止对日贸易。同一天,美国则以调停日台纷争为名,表明了反对的态度并派商务部副部长维利阿姆兹赴日公开表示反对这一协定。在美蒋的压力下,岸信介于4月1日亲自给蒋介石写信表示,订立第四次中日民间贸易协定并不意味着承认中共政府,按照日本的国际法,不能阻止悬挂国旗,但并不等于承认悬挂国旗代表国家权利。[8]4月9日,岸信介通过日方贸易三团体电告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说,日本政府只能在国内各项法令的范围内,同时根据没有承认北京政府这一事实,给予支持与合作。对此,爱知官房长官也作了进一步说明,他在同一天发表谈话说:“日本政府认为,因为目前没有承认共产党中国,所以不承认民间商务代表机构所谓有权悬挂共产党中国国旗,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3](P,134-135)岸信介内阁的答复与官房长官的谈话,否认给中国通商代表处以外交特权,也不准该代表处悬挂国旗,彻底破坏了第四次中日民间贸易协定的基本精神。其屈从美国的压力、无意与新中国建立关系的态度,是中国政府所不能接受的。由此,中日关系出现严重逆转。此后不久,发生了“长崎国旗事件”,(注:1958年4月3日,在长崎百货公司浜屋举行“中国邮票剪纸展览会”,会场上悬挂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5月2日,台湾的国民党驻日“大使馆”要求日本外务省通知展览会主办团体日中友好协会长崎支部,摘下国旗。当日下午,两名暴徒冲进会场,撕毁了国旗,造成了侮辱中国尊严的政治事件。事后,岸信介不但没处理,反而说,对无外交关系国家的国旗进行侮辱,不能构成刑事案件。)中日关系更加恶化。不仅互设通商代表处之事告吹,而且连贸易、文化、体育交流也全面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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