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后台湾光复过程中的受降与军事接收问题述略

作 者:
白纯 

作者简介:

原文出处:
军事历史研究

内容提要:

1943年11月开罗会议以后,蒋介石国民政府在中央设计局之下,成立了台湾调查委员会,着手准备战后光复台湾。中国战区台湾省的受降仪式于1945年10月25日在台北市中山堂举行。这标志着被日本殖民统治达半个世纪之久的台湾正式回归祖国怀抱。台湾地区的军事接收工作由台湾省警备总司令部具体负责实施。它专门成立了台湾地区军事接收委员会。1945年10月5日前进指挥所飞抵台北,其后各主要接收部队陆续开进台湾,分别组成了陆军第一组、陆军第二组、陆军第三组、军政组、海军组、空军组、宪兵组等接收小组,较为顺利地完成了战后台湾的军事接收任务。在军事接收过程中,中国军队对日军俘虏发扬了国际人道主义。但在部分日军俘虏中,曾发生违反投降协议书,擅自将大批武器、弹药、化学兵器及军用物资等盗卖、毁损或藏匿不报的现象。受降及军事接收得到广大台湾同胞热情的支持。


期刊代号:K4
分类名称:中国现代史
复印期号:2002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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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E296.0 文献标识码:E 文章编号:(2002)02-0083-93

      1945年10月25日,沦为日本殖民地长达半个世纪之久的台湾终于回归祖国怀抱。这是一件具有深刻历史意义的大事。近年来,海峡两岸学术界就台湾光复前后的历史逐渐展开研究,取得了一批具有很高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的研究成果。但到目前为止,两岸学术界对战后台湾光复过程中的受降与军事接收问题的研究尚欠深入。笔者不揣浅陋,在查阅了有关档案资料和相关材料后,拟对蒋介石国民政府为台湾受降与军事接收所做的准备工作,战后国民党军向台北开进、部署的情形,台北受降与军事接收的实施过程,台湾同胞对受降与军事接收的热情支持和积极参与等问题作一粗浅探讨,并祈方家指教。

      一、国民政府为台湾受降与军事接收所做的准备工作

      1943年11月中、美、英三国共同签署了《开罗宣言》,明确表示,“三国之宗旨,在剥夺日本自从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后在太平洋所夺得或占领之一切岛屿,在使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东北四省、台湾、澎湖群岛等,归还中华民国”(注:《蒋委员长与美国总统罗斯福、英国首相邱吉尔在开罗发表对日作战之目的与决心之公报(开罗宣言)》,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党史委员会(秦孝仪主编):中国现代史史料丛编,第四集,《光复台湾之筹划与受降接收》,(台北)近代中国出版社,1990年版,第35页。)。至此,中国国民政府即开始着手光复台湾的准备工作。1944年3月,蒋介石下令在中央设计局(中央设计局主要职责是负责规划战后收复失地)之下成立了台湾调查委员会,作为具体负责准备光复台湾的职能机构,并任命当时的行政院秘书长兼全国总动员会议主任陈仪为台湾调查委员会的主任委员。自此,台湾调查委员会就台湾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历史、地理等各方面的情况展开调查,为战后受降与全面接收做准备。至1944年底,台湾调查委员会已拟定出《台湾接管计划纲要草案》,“已呈送总裁,并分送中央设计局汇办”;并将全面调查所得到的资料,分类编辑,“计已编行政制度、财政金融、贸易、交通、教育、卫生、户政、社会、事业、警察制度、农业、林业、矿业等十三种,均交中央训练团陆续出版,作训练资料之用”;还分类翻译了日本台湾总督府的各种法律,“分民政、财政金融、司法、农林牧渔、工商交通、教育六大类,约一百五十万言,均交中央训练团印发台湾行政干部训练班参考”,还绘制了台湾地图若干种,计有“五万分之一琉球地图、十万分之一及一百万分之一台湾地图。其中琉球部分已晒出交军令部,台湾部分一百万分之一地图一种业已出版”(注: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国民党中央设计局档案,《台湾调查委员会三十三年度工作报告》,全宗号:一七一(2),案卷号:99。)。

      1945年7月26日,中、美、英三国发表了《波茨坦公告》,宣布“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而日本之主权必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其他小岛之内”(注:《国际条约集》(1945-1947),世界知识出版社,1959年版,第77-78页。)。8月14日,日本政府照会中、美、英、苏四国,表示接受《波茨坦公告》。15日,日本天皇裕仁以广播《停战诏书》的形式,正式宣布接受《波茨坦公告》,无条件投降。

      至此,中国政府光复台湾正式进入实施阶段。1945年8月24日,蒋介石在国民党中常会、国防最高委员会联席会议上,表示“台湾不能回到祖国怀抱,则国家的独立自由就无从谈起,而抗战的目的亦无从达成”(注:秦孝仪主编:《总统蒋公思想言论总集》,第21卷,(台北)近代中国出版社,1984年版,第171页。),要求有关部门和人员全力以赴,完成台湾的光复工作。三天后,蒋介石正式任命陈仪为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长官,不久又任命他为台湾省警备总司令部总司令。

      战后具体负责台湾军事接收工作的正是台湾省警备总司令部。

      1945年9月1日台湾省警备总司令部奉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中微令一亨签字第397号代令正式成立,并颁布组织规程及编制表。此时,台湾省警备总司令部在重庆国府路第一四○号设立临时办公处。其下设立机要室,第一、二、三、四处,副官处,经理处,军法处,调查室,并辖特务团一团、通信一连、军乐队一队。警备总司令部的日常工作由参谋长柯远芬负责主持。

      台湾省警备总司令部在重庆期间,主要完成了以下军事接收台湾的准备工作:1、与中央各有关部会商洽重要事项。2、派其第二处处长林秀栾、副官处处长王民宁参加于1945年9月9日在南京举行的总受降典礼。3、批定台湾省占领计划及情报汇集计划,并分发遣台部队官兵守则。4、向美军总部切取联络,每周定期举行中美参谋会报,商讨占领计划及空运输送等问题。5、向军政部交涉拨配通信连及无线电第五区台,并在福建编成台湾省警备总司令部特务团。6、交涉海陆各项交通运输工具。7、与所属之60A、70A、208D、209D(208D、209D系控制于福建,作为预备队,于接收顺利后解除序列)、宪兵第四团、海军第二舰队、空军第22及第23地区、本部特务团等部队密切联络,并适时予以命令,指示其行动及其应遵守事项。8、请委新补人员及人事考核。9、商办补充及补给诸事项。10、派本部副参谋长范诵尧率同参谋人员与长官公署人员合组前进指挥所,由重庆迳飞台北,与投降日军作初步接洽,并提交备忘录,汇集情报,筹备第一次部队登陆及受降事宜。1l、筹制全部官佐服装,等等(注: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国民政府行政院档案,《台湾省警备总司令部接收总报告》(1946年4月),全宗号:二,案卷号:7899。)。“其时,正值初秋季节,重庆气候炎热异常,各员均能奋发努力,夜以继日,当时之紧张情形,实属难得”(注: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国民政府行政院档案,《台湾省警备总司令部接收总报告》(1946年4月),全宗号:二,案卷号:7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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