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文化对“文化大革命”的支撑与推延作用及其有限性

作 者:

作者简介:
李月军(1973-),男,山东茌平人,法学硕士,中国军事科学院助理研究员,主要从事中国近现代政治制度史、政治学理论研究。 中国军事科学院军事历史研究部,北京 100091

原文出处:
天水行政学院学报

内容提要:

“文革”政治文化为“文革”提供了从理论到实践上的合法性,它在一定时期内对“文革”起到强烈的支撑与推延作用。但是,由于“文革”政治文化自身及其所支撑的政治实践的不可调和的内部矛盾,决定了它的支撑与推延作用是有限度的。


期刊代号:K4
分类名称:中国现代史
复印期号:2002 年 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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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分类号]D6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6566(2002)02-0001-06

      “文化大革命”(以下简称“文革”)时期的政治文化的主要内容包括:“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理论及其各种心理意识表现,二元对立的政治思维模式,极端的集体主义表象及其掩盖下的极端个人主义,狂热的个人崇拜,扭曲的世界理想主义等等。这种政治文化一旦形成,便具有了相对独立性。它将与之相适应的政治体制锁定在既定路径内运行,并引导甚至是支配政治系统及其政治实践在一段相当长的时期内沿着它指定的方向发展。

      一、畸形政治文化为“文革”提供了合法性

      “文革”期间,经济遭到严重破坏,人民生活处于共同贫困状态,政治法律制度极度残缺,人民的政治权利被践踏剥夺。经济与政治运行的实际效果不可能为“文革”提供真正的合法性,“文革”的合法性主要靠畸形政治文化来维系,即由政治文化对政治系统运行的正当性作出说明与诠释。因为,不单存在政治系统是什么的问题,而且还存在政治主体把它认作什么的问题。政治主体是在经过政治文化定义了的政治社会中活动的,不只是对纯客观政治社会现实的反应。只有从当时特定政治文化角度来观察“文革”,才能更全面地解释人们为什么能够在那样实际上是不合理的社会政治中生活十年之久。

      1.为“文革”的指导理论提供合法性

      在政治文化整体结构中,毛泽东晚年错误的政治思想(即“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理论)占有绝对至上的地位。这是以大众政治文化对其绝对认可为合法性基础的。“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理论阐明了发动“文革”的基本原因、基本方法、长期性及其在思想领域的根本纲领等,从而为“文革”提供了全面的理论指导,成为“文革”延续十年之久的主要政治文化动因。作为“文革”的指导理论,它不但自身为“文革”提供了合法性,而且它在整个政治文化中的绝对主导地位与合法性,也转化为“文革”的合法性。首先,“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理论阐述了“文革”的政治哲学。它把原本与极丰富的世界相联系的对立统一规律简化为“一分为二”,片面强调矛盾与对立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进而把社会主义发展动力绝对地归结为极端扩大了的阶级斗争。更为关键的问题是,划分阶级的标准是模糊的、难以准确把握的政治思想标准。在阶级斗争严重扩大化与全社会处于极端狂热的情况下,这种庸俗的政治哲学观念所导致的只能是在无产阶级与全社会人民内部人为地制造对立,又必须统一于无产阶级专政,这样就造成了无产阶级或人民内部不同利益集团阶层间的相互专政与斗争。“文革”中诸多的斗争与流血冲突无不与这种绝对对立与绝对统一的政治哲学逻辑密切相关。每次斗争都充满“有你没我,有我没你,无产阶级必胜,彻底划清阶级界线”意识。其次,就毛泽东个人而言,“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理论对阶级斗争严重性的过分夸大,使他在建设理想社会主义的实践中“所受到的推动力更多地来自对旧势力复活的恐惧,而不是对未来的憧憬”[1]。而这种对旧势力复辟的担心乃至恐惧,使得毛泽东决定用“文革”的方式来实现他的社会主义之梦,使得“文革”指向被认为是与无所不在的反革命与资本主义复辟的危险势力进行无休止的政治斗争与思想斗争,以当时集体公认的政治文化价值标准与政治思维逻辑来衡量是合法的。再次,这种理论认为,“文革”以大民主、群众自己解放自己、自己教育自己为主要运动方式。这样鼓动起来的只能是无政府主义运动。“文革”的这些指导思想以“革命”、“无产阶级专政”、“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面目而出现,在人民心中是最高指示、最新指示,具有不可怀疑的合法性。那么,在这种指导思想下发动的无政府主义运动也就具有合法性。复次,“文革”在思想领域的纲领是“斗私”、“批修”。这种指导思想内化为人们的政治意识之后,为“文革”中泯灭个人利益的一系列行为运动提供了合法性与政治文化依据。“当时是很理想主义的,……并没有想要反抗,很顺应,很听话……有时也想偷懒,斗私字一闪念,就是这个。不要太多的‘我’字在身上就是了。”[2]

      2.政治体制的合法性

      在“文革”依附型政治文化中,大众政治文化支配下的政治主体,根本没有独立的政治人格,意识不到政治自我的存在。他们的政治意志与政治意识只能是惟上是从,提不出与自身实际利益相关的政治要求,只是在“大民主”口号的鼓动下被动地参与“工具性”政治运动,影响不到政治的实质性运作。主导政治文化支配下的政治主体充当了政治输入“守门人”的角色,对来自政治文化的输入(如政治要求等)以自己的政治价值标准进行选择取舍。少数反对“文革”的异质政治文化非但不能输入政治体制的运作过程,还遭到血腥镇压,当然也不可能对“文革”起到根本的抑制作用。只有上层主导政治文化支配下的政治主体的政治意志、政治要求才可能输入政治体制的内部,可能影响政治的决策过程,政治决策过程完全为上层主导政治文化及其政治主体垄断。“文革”中,政治体制中的决策及其某些执行过程是典型的“黑箱操作”与“神秘政治”。比如,“文革”的发动就是在主导政治文化内部极小范围内秘密谋划的,这也是导致“文革”初期,包括中央一些领导在内的全国绝大多数人对之不理解的原因所在。在这种依附型政治文化的软环境中,政治决策一旦作出,则会顺利得以执行,几乎不会遇到任何阻力。普通政治主体面对政治决策,不加思考就去照做了,最为典型的表现是“落实最高指示不过夜”。另一方面,由于主导政治文化的“守门人”作用,真实的信息反馈不到政治决策层。这样,大众政治文化只有赞同、附和或默许政治体制的运行。在表面上,这恰恰与政治上层宣传的“全国形势一片大好,不是小好”,“‘文革’取得了全国性伟大胜利”相吻合。虚假的政治文化信息反馈作为进一步决策的依据,只能使决策者作出推动“文革”的决策,对“文革”起到火上浇油的作用。畸形政治文化使政治体制的反馈机制偏失,决策失去了基本的正确依据,整个政治体制单向运行而缺少必要的纠错机制与预警功能。

      还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同许多新兴的国家一样,新中国政治发展中面临着一个关键问题,即“如何把合法性从个人身上转移到政权上来”[3]。“文革”结束前中国非但没有实现这种转移,相反却把它推向反面。“文革”期间,随着专制政治体制的逐步形成,毛泽东居于整个政治体制的顶端,个人崇拜极度地发展。在人们的政治意识中,对毛泽东个人政治权威的认同几乎完全代替了对专制政治体制的认同。这强化了普通政治主体对政治体制的稳定性依附关系,也为毛泽东按个人意志发动和维护“文革”提供了制度上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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