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中共党内错误难以纠正的原因

作 者:

作者简介:
张明军(1963-),男,河南上蔡人,中共中央党校党史教研部副教授、博士,主要从事中共党史和国际共运史研究。中共中央党校 党史教研部,北京 100091

原文出处: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

内容提要:

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的党内错误难以克服,究其原因,主要有如下方面:中国人格化的权力结构,消解了纠正党内错误的主导力量;对党的组织原则民主集中制的误解,阻碍了党组织纠正错误的内在功能的发挥;超凡魅力权威的影响,增加了纠正党内错误的思想阻力;同体监督制约的弱化,缺乏纠正党内错误的必备动力;决策更正机制的滞后,为党内错误的延续创造了条件。


期刊代号:K4
分类名称:中国现代史
复印期号:2002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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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D2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2359(2002)01-0031-06

      在谈及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党内的错误时,邓小平曾指出:“有些问题我们确实没有反对过,也应该承担一些责任。当然,在那个条件下,真实的情况是难于反对。”[1]那么,是何种因素造成如此状况,使党内错误难以纠正呢?笔者试对此作一简要分析,以就教于学术界同人。

      一、人格化权力结构的作用

      人格化的权力结构是相对于体制化的权力结构而言的,它是政治过程中由政治角色个人之间的关系而形成的政治权力结构,其权力来源以及合法性与体制化的权力结构相比,具有明显的不同。体制化权力结构中的政治权力一般来源于法定的职位,政治角色权力的大小取决于合法职务的高低。人格化权力结构中的政治权力并不取决于政治机构中的法定职务,则主要受制于政治体系中的人际关系。

      在不同的政治体制中以及政治体制发育的不同阶段,体制化权力结构和人格化权力结构的分量有所不同。一般而言,西方发达国家中体制化结构高于人格化结构,而中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一直是人格化结构高于体制化结构,1954年新的政治体制创建后,由于历史条件、政治文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人格化权力结构依然拥有明显的影响力。

      在50年代末至60年代中期,中国的权力结构中形成了以毛泽东为领袖(此处的“领袖”一词不同于列宁对“领袖”的定义,而是仅指最高领导者。),周恩来、刘少奇、邓小平以及林彪、康生等组成的权力精英。他们之间的相互关系都可能对政治过程中的人际关系和权力互动产生影响。

      首先,从权力精英群体之间的关系看,多种权力精英群体的存在,有一定的合理性,诚如毛泽东所言,党内无派,千奇百怪;党外无党,帝王思想,“我看是党外有党,党内也有派,从来都是如此,这是正常现象”[2]。毛泽东所说的“派”,实质上即权力精英群体。中国共产党严格的组织纪律性不允许宗派活动的存在,所以,中国的权力精英群体又具有不同于一般社会精英群体的独自特征。其一,它是非正式的,和某些国家的权力精英群体可以公开自己的旗帜和纲领,形成正式的派别组织具有明显的不同;其二,中国权力精英群体由于其存在缺少必备的法律依据,所以,其内部之间的关系较为松散,群体之间的界限并不十分明朗。从严格意义上说,并不是正式的派别。正如邓小平所说,“我们这个党,严格地说来没有形成过这一派或那一派”[3],只能是活动比较隐蔽的松散群体。

      中国权力精英群体的成因有政治背景、政治利益和政策取向诸方面。在政策取向基础上形成的各权力精英群体,为使本群体的主张成为法定政策,各群体必须以取得领袖人物的信任和支持为前提,任何对领袖个人意志和主张的违背都极可能导致整个群体主张的废弃。1959年7月至8月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就典型地反映了这一点。此次会议的初衷是按照毛泽东的部署,商讨如何纠正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左”倾冒进。会议一开始就形成了以彭德怀、张闻天、黄克诚等为主的纠“左”务实群体和以柯庆施、吴芝圃等为主的冒进空想群体。在会议初期,毛泽东是倾向于纠正当时日趋发展的“左”倾错误的。但彭德怀对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中严峻形势的估计和毛泽东的估计存在着明显的差距,特别是将产生错误的深层原因归结为“小资产阶级的狂热性”[4](P101),则更为毛泽东难以接受,认为锋芒是指向他的,“是向党的挑战书”[4](P101)。由此毛泽东的思想倾向偏向了柯庆施等人的冒进空想群体,最后导致了彭德怀、张闻天等为主的纠“左”务实群体的失势。由于权力精英群体的存在,处于超然地位并领导各个权力精英群体的领袖人物的作用格外重要,他的思想主张(即使是错误的)具有一种潜在的无形的巨大力量,迫使每一权力精英群体所接受,否则,任何的相悖所招致的只能是群体主张和地位的失落。

      其次,从权力精英之间的关系以及精英与领袖之间的关系来看。权力精英由于职务的巧妙搭配,相互之间也形成了一种人格化的张力。此种张力由权力精英的人际关系互动而产生,通过党政军体制化机构的职务安排而实现。如50年代西南大区的政治权力机构则是最明显的反映。在西南区主要机构军政委员会、中共西南局和军区的人事安排上,刘伯承任西南军政委员会主席,贺龙、邓小平任副主席;邓小平任中共中央西南局第一书记,刘伯承、贺龙分别就任第二、第三书记;贺龙任西南军区司令员,邓小平任政治委员。此种职务的搭配无疑使政治角色之间产生一种相互制约关系。由于军政委员会、中共西南局和军区之间没有法定的权力制约关系,所以,上述的制约关系是非体制化的,它是以人为核心的人格化的权力制约关系,是人格化结构与体制化结构共同作用的结果。此种人格化的权力张力是同西方国家分权制衡模式迥然不同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权力制约关系。由于权力精英之间人格化的张力存在,每一高层政治角色实际权力的大小及其合法性,在相当程度上便来自对领袖的“忠诚”,重要政治角色与领袖的人际关系不可避免地成为基本权力结构的一个基础。虽然刘少奇是党内第二号权力人物并担任国家主席的重要职务,但其权力是以毛泽东的信任和支持为基础,一旦失去毛泽东的信任和支持,其实际权力和地位亦随之丧失。相反,对领袖“忠诚”的表现,往往能换取领袖的信任,甚至代表领袖的资格。林彪和江青在公众场合中宣称“我代表伟大领袖毛主席,向大家问候”,在一定程度上具有领袖代言人的作用,这意味着非同寻常的权力和地位。由于权力精英的实际权力依附于领袖的个人关系,法定组织机构中的职位并不意味着真正的权威,所以,获得领袖的信任是真正获取权力的基础。由此在相当程度上形成了政治角色对最高领袖的某种人身依附关系,从而导致领袖权力的至高无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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