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抗日战争时期华北根据地农民的政治参与

作 者:

作者简介:
张鸿石(1965-),男,河北省宁晋县人,燕山大学文法学院政治学与行政学系讲师,主要从事历史学和政治学研究。燕山大学 文法学院,河北 秦皇岛 066004

原文出处:
河北学刊

内容提要:

抗日战争时期,华北根据地农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进行了大规模的政治参与。根据地农村政权结构、社会组织及政治文化等方面的变化,为农民政治参与提供了有利的客观环境。农民的内容广泛形式多样的政治参与对农民自身和中共的革命目标而言,均产生了深远影响。


期刊代号:K4
分类名称:中国现代史
复印期号:2002 年 06 期

字号:

      [中图分类号]K269.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7071(2002)02-0141-05

      抗日战争时期,华北根据地农民进行了内容广泛形式多样的政治参与。农民大规模的政治参与,在巩固根据地、保证抗战最后胜利方面,意义自不待言;从更广大的历史空间看,通过政治参与,农民开始从长期隔离于社会政治生活之外的传统农民,向积极参与社会事务的现代农民转型,其意义尤为深远。再则,在一向缺乏民主传统、社会经济文化又相对落后的战时华北农村出现这一历史现象也决非偶然,其中隐含着深刻的社会历史原因。凡此种种,无疑都需要我们给予认真的关注。

      一、根据地社会变革与农民的政治参与

      华北抗日根据地是在传统乡村社会基础上建立的。战前的华北农村是一个封闭、保守、落后的社会,自治型的乡村社会长期与外界隔离,农民很少参与社会事务。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影响了农民社会交往和社会参与的意愿;低下的经济地位,更大大削弱了他们参与社会事务的能力。在乡村政治中,地主处于权力网络中心,凭借政治强势频繁参与乡村事务,影响力遍及乡村基层政权组织及各种宗教性、生产性、自卫性的社会组织,农民则处于权力结构底层。在乡村政治文化中,封建迷信思想居于主宰地位,地主为维护封建统治,用纲常名教思想软化农民反抗意识,用宿命论麻醉农民,造成农民安于现状、恪守本分的行为习惯。在这种政治系统中,农民很难形成主动参与社会政治生活的意识,也不具备进行广泛政治参与的客观历史条件,政治参与对农民来说是个无法企及的精神奢望。

      抗战肇始,中共在领导根据地坚持民族战争的同时亦进行了大规模社会变革。社会变革对中共而言首先是一个紧迫的现实需要,它是中共能否持久坚持抗战的重要前提。无论是创建根据地还是坚持武装斗争都离不开发动农民,正如毛泽东所言:“一切游击战争的根据地,只有在建立了抗日的武装部队、战胜了敌人、发动了民众这三个基本的条件逐渐地具备之后,才能真正地建立起来。”[1](P424)变革农村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性质,创造出一种与农民群众利益相符合的政治经济秩序,正是动员组织农民的最根本有效的途径。不仅如此,根据地的社会变革还是中国革命的题中之意,是实现中国革命总战略的必要环节。这样,社会变革既切合了坚持抗战的需要,又与中共整个革命目标相一致,根据地大规模的社会变革正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展开。华北根据地的社会变革主要表现在:

      1.政治结构上。民主建政是中共推动华北根据地社会变革的重要手段,各根据地在创建之初就从改造村政权入手,通过民主选举逐级建立了区、县政权。这些抗日民主政权保证了农民群众在根据地社会的政治优势,极大削弱了地主的政治影响。根据地还动员广大农民成立各式群团组织,取代农村原有社会组织,进一步动摇了封建势力的社会基础。根据地社会权力结构与组织结构的变化,使广大农民摆脱封建关系束缚,与村政事务和边区事业发生直接联系,从而为日后的政治参与准备了制度条件。

      2.经济结构上。中共在根据地实行“减租减息”政策,后又推行了“合理负担”和“统一累进税”等税收调节政策,它们收到了削弱封建剥削、减轻农民负担的实效。有学者认为这些政策改变了农村土地关系,引起了农村阶级结构变化,实质上引发一场土地变革运动[2]。这一变化所带来的直接后果是农民生活得到改善,经济地位得到提升,并由此逐渐衍生出了在新制度环境下更多的维护和获取自身利益的政治诉求。

      3.文化教育方面。根据地推行抗战教育政策,扶持抗日文化运动。在创设各种抗日干部学校的同时,着力发展民众教育。根据地把抗战教育与文化教育相结合,采取各种措施如冬学、夜校、识字班等普及教育,使农民的文化知识与政治觉悟均有提高。根据地文化运动开展的有声有色,以抗日为内容的合唱、街头话剧、戏曲表演遍及各个村落。文化教育的发展,先进思想观念的传播,荡涤了农村的封建意识,在根据地营造出一个全新的政治文化。在这种浓重政治氛围浸染下,农民的思想获得解放,自主意识日趋强烈。

      但是在一个长期缺乏民主政治传统、民众民主政治素养付之阙如的政治环境中,民众政治参与光有宏观的社会政治环境还不够,一定的制度保障同样重要。对这一时期农民政治参与的个案分析就表明,中共采取的具体政策对农民政治参与产生了积极影响。这些具体政策是:

      1.充分尊重农民民主权利,为农民政治参与提供法律保护。这期间各根据地制定了一些保障人权条例,如《晋西北保障人权条例》、《山东省保障人权条例》等,以法律保护农民的政治自由。彭真对此曾有详细描述,他说:“在边区疆域内,政府给予了民众以抗日和集会、结社、言论等绝对自由(汉奸除外)”,“政府对于各种重大事项,都以各种形式发动民众讨论,民众经过行政会议或其他自己的组织系统,可以自由向政府提出他们的意见,要求政府实现某些善政,或取消某些弊政”[3]。为农民参与政治提供法律保护,不仅肯定了农民既有的政治参与,而且对农民进一步的政治参与意愿也是一种鼓励。

      2.建立健全各项民主制度,为农民政治参与提供有效途径。抗战时期华北根据地普遍建立了参议会制度,在各级参议会中,农民代表可有效行使选举、表决、创制、监察和弹劾权。另外,县级行政机构设有县行政会议,它由工救会、农救会、商会、妇救会、青救会、驻军及士绅等各方面代表组成,这为农民政治参与提供了又一种途径。在村一级,则有村民代表大会,通过这一组织,农民可以广泛参与村政事务管理。此外,在群团组织系统内,也建立了各项民主制度,如在农会中,就设有会员大会、小组会、小组长联席会制度。这些民主制度在推动农民政治参与制度化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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